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符號互動論
- 外文名:symbolic interactionism
- 別名:象徵互動論
- 涉及學科:社會心理學/發展心理學
- 研究對象:個人行為和活動
- 提出者:W.詹姆斯和G.H.米德
- 代表人物:E.戈夫曼
簡介,前提,研究對象,主要觀點,特徵,基本假定,派別,
簡介
符號互動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m)是一種側重於從心理學角度研究社會的理論流派,又稱象徵互動論,一種側重於從心理學角度研究社會的理論流派。這一理論認為,社會是由互動著的個人構成的,對於諸種社會現象的解釋只能從這種互動中尋找。符號互動論作為一種關注個體行為的社會學理論產生於20世紀30年代。它強調人類主體性的理論前提、關注個體間互動行為的經驗研究取向。美國社會學家米德(G. H. Mead)被認為是符號互動論的開創者,除了米德之外,托馬斯(W.l.Thomas)、庫利(C.H.Cooley)等人也對符號互動論做出了重要貢獻。後來,布魯默(H.G.Blumer)和庫恩(M.Kuhn)等發展了米德的“符號互動論”思想,並形成了以布魯默為首的芝加哥學派和以庫恩為首的衣阿華學派,他們在研究方法等問題上形成了不同的看法。
符號互動論反對實證主義社會學輕視行動者主觀能動性的社會結構決定論,提出行動者的認識、行動和互動構成社會的理論命題。其思想奠基人米德試圖探索個體思想和行動之間的關係,發展用社會行動解釋個體意識的社會心理學。米德吸收了實用主義哲學關於真理的經驗關聯性和行為主義心理學客觀的意識研究方法,提出根據個體的行動、特別是能被他人觀察到的行動來研究個體經驗的廣義的行為主義方法,並將理解個體的行為與經驗置於整體的社會背景之中,發展出“社會行為主義”方法。米德之後,布魯默系統提出了以“符號互動”為基礎的微觀社會學理論,其核心仍然是意義、自我等情境知識與社會組織的關係問題。庫利又提出了“鏡中我”理論,進一步發展了“符號互動論”。
符號互動論的基本觀點是:
- 事物本身不存在客觀的意義,它是人在社會互動過程中賦予的;
- 人在社會互動過程中,根據自身對事物意義的理解來應對事物;
- 人對事物意義的理解可以隨著社會互動的過程而發生改變,不是絕對不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