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者包括現有競爭者、潛在競爭者、替代品生產者。企業競爭者關係行銷即是指與這些競爭者保持良好的競爭合作關係,擺脫惡性競爭,協調利益,優勢互補,共同開發市場機會,最終取得多贏的結果。傳統的市場行銷策略過於強調競爭,企業和相關企業之間只是交易和競爭的關係。順應時代的發展,我國企業的競爭方式和競爭規則應轉向更深層次的合作行銷策略,即為競爭而合作,靠合作來競爭。
競爭企業之間的關係可以從互不相干到兼併收購,建立聯盟合作形式。依據關係雙方之間的參與程度不同,競爭合作關係有兩種聯盟類型:第一種是契約式戰略聯盟。這種聯盟形式不涉及股權參與,而是藉助契約形式,聯合研究開發市場的行為。常見的方式有:企業間開展技術交流會,互相學習互相進步;企業間合作研發,分享現有科技成果,藉助雙方優勢互補,共同開發新產品;企業間共同簽署協定執行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在協定之外,保持適度的競爭關係;第二種是股權式戰略聯盟。指合夥雙方以入股形式進行合夥關係。企業間為鞏固良好的合作關係,長期的相互持有對方少量的股份,目的在於同雙方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競爭者市場關係行銷
- 目的:同雙方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 類型:博弈方略、合縱戰略、競爭者關係
- 種類:四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