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州別高六戩

端州別高六戩

《端州別高六戩》是唐代文學家張說為同遭貶謫的友人高戩創作的一首送別詩。全詩八句四十字,寫兩人在貶謫路上相逢,飲酒長歌,互相慰藉,卻又要分手,哀傷之甚,無可比擬。此詩詞運用了送別詩的慣例,以酒和歌相對。詩寫得顯淺無含,技巧不過平平,但感情卻極為真實、強烈。從“舉酒”壓愁和“作歌”解勞的情狀也可見詩人痛苦之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端州別高六戩》
  • 語言古漢語
  • 類別:送別詩
  • 創作年代初唐
  • 作者:張說
  • 文學體裁五言律詩
  • 詩文字數:40字
  • 出處:《全唐詩
作品原文,作品注釋,作品評析,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端州別高六戩
異壤同羈竄②,途中喜共過。
愁多時舉酒,勞罷或長歌。
南海風潮壯,西江瘴癘多③。
於焉復分手④,此別傷如何。

作品注釋

①端州:即今廣東省肇慶市。公元111年(漢武帝元鼎六年)置為縣治,稱高要。公元509年(隋文帝開皇十年)廢縣設州,因端溪過其境而名端州,後更名信安郡。及公元618年(唐高祖武德元年)復稱端州,為州治所。高六戩:即高戩,與張說同朝為官,同時被貶。
②羈竄:羈旅流竄,即貶逐。
③瘴癘:亦作“瘴厲”。感受瘴氣而生的疾病,亦泛指惡性瘧疾等病。
④焉:這裡。

作品評析

這首詩是張說流放欽州途徑端州時所作,時間為公元703或704年。武后時,麟台監張易之得寵,權勢顯赫,朝臣多所不滿。張易之與其弟張昌宗設計陷害御史大夫魏元忠,誣他謀反,脅迫張說出面作證。張說為人忠正剛直,非但不為張氏作證,反而當著武后面露穿其陰謀。結果魏元忠得以免死,張說卻負“忤旨”罪流配欽州。題中高六即高戩,當時他是因為被誣而直言才觸怒權貴以忤旨罪名配流欽州的,雖得張說證明確係冤枉,但仍然逃脫不了貶謫的命運,被貶謫為端州長史。朋友二人盡心事朝反遭流貶,心中甚是憤憤。他們一路南行才“喜共過”,又要匆匆作別,悲喜難禁。張說以詩贈別,自感身世。張說在端州驛為高戩寫下兩首詩,除此之外,另一首是《還至端州驛前與高六別處》。
端州為嶺南勝概,青山綠水,綠樹丹花,風景與北國迥異。但這一切詩人都無心欣賞,撞擊詩人心膛的只有“南國風濤”,“西江瘴癘”。張說與高戩共患難,同命運,感情深厚。此時,詩人對張易之構陷忠良的怨憤和無辜受罪的悲苦交結於心,“風濤”“瘴癘”一類景事正好與不平靜的情緒合拍,所以感觸特別深刻;不難看出,“風濤壯”、“瘴癘多”也是詩人有意識以之暗關朝中鬥爭的激烈和張氏兄弟遺害國政的。詩寫得顯淺無含,技巧不過平平,但感情卻極為真實、強烈。從“舉酒”壓愁和“作歌”解勞的情狀也可見詩人痛苦之甚。這種心緒向朋友作了傾訴,但痛苦絲毫沒減輕,嘆罷“此別傷如何”,還是帶著沉重的心情鬱郁上路,哀傷之甚,無可比擬。
這首《端州別高六戩》是一首守舊的送別詩,與標準的三部式幾乎沒有區別。此詩次聯運用了送別詩的慣例,以酒和歌相對。但第三聯的描寫暴露了張說在這方面的明顯弱點。貶逐生活像通常那樣,對張說的詩歌創作產生了有利的影響。他在公元705年返回京城時,再次經過端州,回憶起昔日與高戩的聚會,但此時高戩已經死於南方了。

作者簡介

張說
(667—730)初盛唐之際文學家。字道濟,一字說之,洛陽人。公元689年(永昌元年),舉賢良方正,授太子校書郎。因不肯依附張易之兄弟,忤旨,被流放欽州。唐中宗復位,召回,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任兵部侍郎。公元711年(景雲二年)任宰相,監修國史。玄宗時封燕國公,任中書令。因與姚崇不和,貶為相州刺史,再貶岳州刺史。公元721年(開元九年),復為宰相。翌年出任朔方軍節度大使,官至右丞相兼中書令。張說掌文學之任共三十年。文筆雄健,才思敏捷,朝廷重要文誥,多出其手,與許國公蘇頲並稱“燕許大手筆”。尤其擅長於碑文、墓誌的寫作,其詩除應制奉和之作外,有不少佳作傳世。有《張燕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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