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至端州驛前與高六別處

還至端州驛前與高六別處

《還至端州驛前與高六別處》是唐代文學家張說在嶺南時為友人高戩寫的三首詩之一。此詩八句四十字,闡明了作者與高戩同被迫害,自己幸得時勢逆轉,重見天日,而難友已客死他鄉的事實,表達了極其悲痛的感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還至端州驛前與高六別處》
  • 別名:《還至端州驛前於高六別地有感》
  • 創作年代初唐
  • 作者:張說
  • 文學體裁五言律詩
  • 出處:《全唐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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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還至端州驛前與高六別處
舊館分江日,悽然望落暉。
相逢傳旅食,臨別換征衣。
昔記山川是,今傷人代非。
往來皆此路,生死不同歸。

詩詞格律

這首五言律詩的用韻方式是首句不入韻仄起式;其韻腳是:暉衣非歸,押上平五微韻(平水韻)。
舊館分江日,悽然望落暉。
●●○○●,○○●●△。
相逢傳旅食,臨別換征衣。
○○○●●,⊙●●○△。
昔記山川是,今傷人代非。
⊙●○○●,○○⊙●△。
往來皆此路,生死不同歸。
⊙○○●●,⊙●●○△。
(說明:○平聲 ●仄聲 ⊙可平可仄 △平韻 ▲仄韻)

作品評析

武后時,麟台監張易之得寵,權勢顯赫,朝臣多所不滿。張易之與其弟張昌宗設計陷害御史大夫魏元忠,誣他謀反,脅迫張說出面作證。張說為人忠正剛直,非但不為張氏作證,反而當著武后面露穿其陰謀。結果魏元忠得以免死,張說卻負“忤旨”罪流配欽州。題中高六即高戩,當時他雖得張說證明確係冤枉,但仍然逃脫不了貶謫的命運,被貶謫為端州長史。端州,即今廣東省肇慶市。公元111年(漢武帝元鼎六年)置為縣治,稱高要。公元509年(隋文帝開皇十年)廢縣設州,因端溪過其境而名端州,後更名信安郡。及公元618年(唐高祖武德元年)復稱端州,為州治所。張說流放欽州一年多,中宗即位,得從受召還京。途經端州時知高戩已殞,無限傷感,他來到前日分手處就地憑弔故人,寫上這首《還至端州驛前與高六別處》。
張說與高戩共患難,同命運,感情深厚。詩人此時心情是複雜的。皇帝換了,張氏兄弟徹底失敗,自己難中受名,還京後大可以施展才華和抱負了,想到這些自然可喜;故交高戩不幸棄世,昔日昏暗時能共患難,此日清明時不資同富貴,不能不悲。他面向西天殘陽,往事湧上心頭,對死去的高戩無限傷惋。感情與上一首同樣其真實,強烈。“生死不同歸”,高戩要是還健在,一同蒙恩受召,盡忠朝廷,豈不美哉,可惜成已恨事了。他一面替朋友惋惜,一面為自己難中受召慶幸,後一種感情,詩人是極力隱蔽的,但因其感情之真,也不意從“歸”字中流露出來。
貶逐引起的複雜情緒,給宮廷詩三部式加上了新的壓力。首聯總述事件的背景,但江水分流的形象使詩人想起與高戩的分別,這種隱喻性景象通常置於律詩的中間部分。次聯倒敘與高戩分別時的情況,說明他們的相互關懷,交換的構思與結尾不一致的主題相呼應(一個生還,另一個卻死於南方),仿佛高戩是代替詩人而死的。其他各聯都統一於“分”的基本主題,只有次聯表現共享和交換。第五句用景物把回憶與現實連結起來,山川依舊,斯人已逝,二者形成對照。第六句轉向直接抒情,尾聯也暗示了感情,但未加以陳述。末兩句表達了詩人無限的悲痛。詩人在“路”做文章,既將它看成實際的路,又看成人生的旅途,從而將眼前的實景與一句格言融合起來。在實景方面,詩人說的是所有到南方去的人都必須經過這條路,但只有像他這樣倖存的人才能由此歸回。在隱喻方面,“路”指的是從生“歸回”到死的途徑,所有的人也都經過這條路,但是在這裡,“歸回”的是高戩而不是張說。

作者簡介

張說
(667—730)初盛唐之際文學家。字道濟,一字說之,洛陽人。公元689年(永昌元年),舉賢良方正,授太子校書郎。因不肯依附張易之兄弟,忤旨,被流放欽州。唐中宗復位,召回,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任兵部侍郎。公元711年(景雲二年)任宰相,監修國史。玄宗時封燕國公,任中書令。因與姚崇不和,貶為相州刺史,再貶岳州刺史。公元721年(開元九年),復為宰相。翌年出任朔方軍節度大使,官至右丞相兼中書令。張說掌文學之任共三十年。文筆雄健,才思敏捷,朝廷重要文誥,多出其手,與許國公蘇頲並稱“燕許大手筆”。尤其擅長於碑文、墓誌的寫作,其詩除應制奉和之作外,有不少佳作傳世。有《張燕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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