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主體是指具有憲法或法律賦予的法定立法權力的國家機關。根據《憲法》和《立法法》,可以列表表示中國的立法主體以及所制定的法律形式。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央軍事委員會各總部、軍兵種、軍區、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立法主體
- 出處:中國法律概論
- 定義:具有憲法或法律賦予的法定立法權力的國家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