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級立法體制是立法權由中央和地方兩級立法主體分別掌握和行使,立法主體為享有立法權的中央和地方兩級的單一的或複合的或制衡的政權機關的立法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兩級立法體制
- 定義:立法權由中央和地方兩級立法主體分別掌握和行使,立法主體為享有立法權的中央和地方兩級的單一的或複合的或制衡的政權機關的立法制度
兩級立法體制是立法權由中央和地方兩級立法主體分別掌握和行使,立法主體為享有立法權的中央和地方兩級的單一的或複合的或制衡的政權機關的立法制度。
兩級立法體制是立法權由中央和地方兩級立法主體分別掌握和行使,立法主體為享有立法權的中央和地方兩級的單一的或複合的或制衡的政權機關的立法制度。兩級立法體制與一級立法體制的區別在於後者的立法權只能由中央一級國家機關行使。聯邦...
中央立法機關是在實行中央和地方兩級立法體制的國家,以整個國家的名義進行立法活動的機關。包括享有國家立法權的機關和中央行政立法機關以及被授權制定全國性法律的臨時性立法機關。在中國的中央一級立法機關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基本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中央...
兩級立法體制 指立法權由中央和地方兩級政權機關掌握和運行、兩級立法的主體都分別是單一的政權機關的立法體制。實行這種立法體制的國家主要是聯邦制國家,少數是單一制國家。因國情的差別,其中也有些不同特點:就中央一級立法說,有的國家中央立法權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掌握和運行,該機關還兼有其他職能;有的國家...
地方立法機關,在實行中央和地方兩級立法體制的國家,以地方的名義進行立法活動的機關,主要包括享有地方立法權的機關和地方行政立法機關。我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法規,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
教育立法體制是指國家政權機關在教育立法許可權分工方面的體系與制度。包括中央政權機關與地方政權機關在教育立法許可權上的分工以及權力機關與行政機關在教育立法權上的分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現行教育立法主要是“兩級多層次”結構的立法體制。具體內容:全國人大有權制定和修改教育基本法和其他教育法律。全國人大...
立法管轄與立法體制有密切的聯繫。關於中國的立法體制,從人大的系統看,被稱作是一元兩級的立法體制。即:全國人大的統一領導下,人大及其常委會和有權的地方人大及常委會分別行使國家立法權和地方立法權。從行政系統看,也是中央和地方兩級立法。但在中央一級中,包括了國務院和國務院所屬各部、委、局;在地方一級...
單一的立法體制是指立法權由一個政權機關甚至一個人行使的立法體制。它包括單一的一級立法體制和單一的兩級立法體制。單一的一級立法體制,是指立法權由一個中央一級的政權機關行使。實行單一的一級立法體制的國家又有不同的地方:1.立法權是由一個專門的立法機關,即議會專門行使立法職能,享有完全的立法權,因而...
中央立法 中央立法,在實行兩級或多級立法體制的國家中,由其特定中央政權機關制定、修改、認可、補充或廢止效力範圍及於全國的規範性法檔案的活動及其結果。在中國,中央立法既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的立法活動,也包括國務院及其所屬部委分別行使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立法權的立法活動。
1. 國家財政體系的級次及各級財政的收支範圍;2. 財政機關的設定及其法律地位;3.各級政府之間財政資金的轉移制度;4.年度財政收支計畫的編制、審批及執行的機關、形式、程式;5. 財政立法權、財政管理權在各級、各類國家機關之間的劃分。財政管理體制法的核心是劃分財政權。補充信息 我國目前尚未制定一部系統的財政...
特殊立法體制,單一、複合、制衡立法體制和一級、兩級立法體制之外的其他立法體制。特殊立法體制是特殊國情的產物。前蘇聯立法體制就不是簡單的中央和地方兩級立法體制,而是特殊立法體制,國家結構中包括蘇聯、加盟共和國、自治共和國、自治專區,它們都有權立法,其中中央(國家)立法權由聯盟國家行使,地方立法權由後...
在中國,立法是指由特定主體,依據一定職權和程式,運用一定技術,制定、認可和變動法這種特定社會規範的活動。 中國現行立法體制是中央統一領導和一定程度分權的,多級並存、多類結合的立法許可權劃分體制。 中國立法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國務院及其部門立法、一般地方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經濟特區和特別行政區立法...
在中國,立法是指由特定主體,依據一定職權和程式,運用一定技術,制定、認可和變動法這種特定社會規範的活動。中國現行立法體制是中央統一領導和一定程度分權的,多級並存、多類結合的立法許可權劃分體制。中國立法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國務院及其部門立法、一般地方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經濟特區和特別行政區立法。...
正如伯納德・施瓦茨指出:“由於當代複雜社會的需要,行政法需要擁有立法職能和司法職能的行政機關。為了有效地管理經濟,三權分立的傳統必須放棄。實際上它是已經廢除了的迂腐教條”。 因此,中國的立法體制應當在統一性和多樣性這兩個同樣值得追求的極端之間保持一種必要的張力,尋找黃金分割點。 較大的市的行政立法成...
在中國,立法是指由特定主體,依據一定職權和程式,運用一定技術,制定、認可和變動法這種特定社會規範的活動。 中國現行立法體制是中央統一領導和一定程度分權的,多級並存、多類結合的立法許可權劃分體制。 中國立法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國務院及其部門立法、一般地方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經濟特區和特別行政區立法...
(2)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大召開後,中國立法體制,變為實行中央相當集權的體制。根據1954年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行使國家立法權的唯一機關,有權修改憲法,制定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解釋法律,制定法令;國家主席公布法律和法令。憲法除規定國務院有權向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議案外,沒有規定國務院有...
稅收立法的級次低 影響稅收立法的權威性。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但從目前情況看,在我國的稅法體系中由立法機關制定的並不多,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是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務...
立法體制,主要是指立法許可權劃分的制度,意指在一個國家中哪些國家機關有權制定法律,它們的立法權力之間的關係如何。一個國家的法體制如何安排,與該國的政治制度、具體國情、歷史傳統等因素有密切關係。具體來講,包括兩方面:一是中央與地方立法許可權的劃分,二是中央各國家機關之間立法許可權的劃分。由於各國的政治制度...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立法,是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依法制定和變動效力可以及於中國全部主權範圍的規範性法檔案活動的總稱。全國人大立法的含義和特徵 全國人大立法是中國的國家立法,是中國的中央立法的首要組成部分。它在中國立法體制中,以具有最高性、根本性、完整性和獨立性為其顯著特徵。 第一,全國人大立法具有最高...
同當今世界普遍存在的單一的立法體制、複合的立法體制、制衡的立法體制相比,中國現行立法體制獨具特色。其一,在中國,立法權不是由一個政權機關甚至一個人行使的,因而不屬於單一的立法體制。其二,在中國,立法權由兩個以上的政權機關行使,是指中國存在多種立法權,如國家立法權、行政法規立法權、地方性法規立法權...
1979年頒布的地方組織法和1982年制定的憲法,以憲法和國家基本法的形式設定了地方立法權,這是中國立法體制的重大改革。從憲法和法律有關條文的具體表述來理解,地方立法權是一種附有必要條件和明確限定的職權。憲法和地方組織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
這種分層次的立法體制又是怎樣體現和保證法制統一的呢 主要是兩方面:一方面,明確不同層次法律規範的效力。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行政法規不得同法律相牴觸。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高於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不得同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地...
第三章 新中國成立之後中央與地方立法關係的曲折探索 一、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央與地方立法關係形成的歷史背景 二、1949-1956年:過渡時期的立法體制 三、1957-1978年:中央高度集權的立法體制 第四章 改革開放以來中央與地方立法關係的發展 一、1979-1991年:中央與地方兩級立法 二、1992-2012年:中央與地方立法體制的...
一、中國立法與經濟國情 二、中國立法與政治國情 三、中國立法與歷史文化傳統 四、中國立法與人口、民族和自然地理狀況 五、中國立法與國際環境 第四章立法體制 第一節立法體制概述 一、立法體制的含義 二、影響立法體制的因素 第二節立法體制的分類 一、專制立法體制與民主立法體制 二、一級立法體制與多級立法體制...
第四,法律體系是客觀法則和主觀屬性的有機統一。另有法律體系的特徵 1、法律體系是一國國內法構成的體系,包括被本國承認的國際法。2、它是現行法構成的體系 3、構成法律體系的單位是法律部門,法律部門是由若干相關的法律規範構成的,因此法律規範是法律體系構成的最基本單位。4、法律體系不同於立法體系,立法體系...
政治體制的核心就是國家權力的配置與運用。“三權分立”體現了權力分立的思想,最初源自洛克將權力劃分為“立法、行政、外交”的劃分,並由議會掌握立法權、國王掌握後兩者。啟示 馬克思針對德國摩澤爾河沿岸地區農民貧困狀況所作的分析,雖然只是一個個案,以敏銳的洞察力揭示了治理與國家深層的、內在的關係,形成了普遍...
第一,按照立法機構設定和運行機制是否實行民主原則,可以分為民主立法體制和專門立法體制。第二,按照立法權行使是否為同一類別機關,可以分為單一制的立法體制和聯邦制的立法體制。第三,按照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權劃分,可以分為一級立法體制和兩級立法體制。第四,按照立法機關是否受其他機關制約,可以分為獨立的立法...
所謂“兩級”,是指根據憲法規定,我國立法體制分為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兩個立法等級。所謂“多層次”,是指根據憲法規定,不論是中央級立法,還是地方級立法,都可以各自分成若干個層次和類別。主導思想 法律制定的指導思想,就是指一個國家立法者在創製法律的過程中遵循什麼樣的主導思想制定法律,並修改、補充、完善...
立法體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統一的、多民族的、單一制的社會主義國家。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體現全體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整體利益,中國實行統一而又分層次的立法體制。中國《憲法》規定,國家立法權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國家機構組織法和其他基本法律。全國人民...
隨著立法法的修改、地方立法體制的調整,出現了一些新情況, 這些新的情況使得地方立法維護法制統一的任務更加繁重了。具體而言,一是地方立法的主體大幅度增加。除原來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49個已賦予地方立法權的設區的市共80個主體外,立法法又賦予其他237個設區的市(立法法通過後,又有兩個地區改為設區的...
這一時期立法的特點是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結合。各級地方政府制定了一大批暫行法令、條例和單行法規,形成了我國第1次立法高潮。1954年普選的全國人大召開,通過了中共中央提交的憲法草案,成為我國第一部憲法。“五四憲法”建立了一種高度集中的立法體制,收回了除民族自治地方外其他地方制定法規的權力,地方上直到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