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嫡以長不以賢

在封建時代,王位或官位,爵位,財產等都會指定繼承人,而指定繼承人所要遵守的原則就是“以禮為先”。其中只有兩條原則,既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立嫡以長不以賢
如果嫡子有好幾個,那么在嫡子中,又該是誰最有資格繼承呢?封建禮風是“以長為尊”,“長兄為父”。誰最大,誰就有權利繼承家族的財產和爵位。即使老大是個愚笨的,甚至是個痴呆,只要活著就享有優先繼承權。
立子以貴不以長
在眾多兒子中,正妻的兒子叫“嫡子”,身份出生為貴。除了正妻以外的其它的妻妾或姨太太的兒子叫“庶子”,身份次之。只有嫡子才有資格繼承財產和世襲爵位,即使庶子比嫡子早出生也沒有僭越或者窺伺的權利。除非嫡子死了,才輪得到庶子繼承。所以叫“以貴不以長”。
《春秋公羊傳》記載:隱長又賢,何以不宜立?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桓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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