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根據國家、省、市、區有關法律法規及《蒲亭鎮突發事件總體應急處置預案》的檔案精神,為保證及時、高效、妥善地應急處置我鎮重大群體性上訪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適用範圍,上訪事件等級,組織指揮機構,應急處置工作,

適用範圍

凡因群體性上訪而影響黨政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正常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無序上訪均列入本預案。主要包括:
(一)鎮居民(村民)因征地、拆遷、房屋、工作安置等出現矛盾而引發的群體上訪。
(二)部分企業下崗失業人員、離退休人員因基本社會保障問題難以解決而引發的群體性上訪。
(三)部分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因工作安置未果、生活困難而引發的群體性上訪。
(四)堵塞鐵路、公路、橋樑、重要場所、衝擊黨政機關的群體性上訪。
(五)其它突發性的群體性上訪。

上訪事件等級

重大群體性上訪事件,按照嚴重程度分為:i級群體性上訪事件、ii級群體性上訪事件、非法遊行集會事件、“兩堵”事件。
(一)i級群體性上訪事件為我鎮發生的,居民(村民)、直屬單位職工,一次性5人以上進京或10人以上去省上訪,聚眾圍堵省、市、區黨政機關大門,聚眾堵路(城市主幹道)群體性事件。
(二)ii級群體性上訪事件為我鎮發生的,居民(村民),直屬單位職工,一次性20人以上去市、區上訪,並聚眾圍堵區政府大樓一樓大廳、綜合會議或強占區領導辦公室,直接影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且不聽勸阻的群體性事件。
(三)非法遊行集會事件為我鎮某處,發生未經申請和批准,一次性5 0人以上集體性非法遊行集會事件。
(四)“兩堵”事件為我鎮某處(含以我鎮人員為主體,在鎮域外),發生非交通類群體性堵路、堵橋等案件。

組織指揮機構

成立處置群體性上訪事件工作指揮部。鎮長桂家泉任指揮長,鄧見龍書記任任副指揮長,成員由鎮政辦、綜治辦、社會事件科、信訪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相關村主要負責人。一旦發生i級以上群體性上訪事件,指揮部立即進入應急處置狀態。其職責:
1、鎮黨政辦:協助指揮部做好預案啟動後的組織指揮,做好應急處置過程中綜合協調,負責車輛的調配。
2、綜治辦、信訪:負責收集預警預報信息,及時掌握事態發展趨勢,配合公安部門處理、恢復黨政機關和社會秩序,負責做好上訪民眾的接待。
3、綜治辦:配合公安部門,處置行為過激、不聽勸阻、圍堵黨政機關大門、大廳、強占會議室和領導辦公室,甚至堵路等嚴重干擾黨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和擾亂社會秩序、交通秩序人員的違法行為。
4、綜治辦、各村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做好可能發生的群體性上訪事件的預警、預報和應急預案、矛盾化解工作,做到信息暢通、預案措施具體、矛盾化解及時。

應急處置工作

Ⅰ、Ⅱ級群體性上訪事件的處置
一旦發現或發生Ⅰ、Ⅱ級群體性上訪事件,按照指揮部的指令,各部門、各村按照職責立即展開工作。(1)進行勸訪,將上訪人群帶離現場,疏導分流上訪人群;(2)配合鎮信訪辦做好接待工作;(3)梳理矛盾的根源,有針對性做好化解工作,對的過激行為且不聽勸阻、肆意堵門、堵路、強占領導辦公室、會議室、謾罵、毆打現場工作人員,繼續聚眾滋事等違法行為的為首分子,配合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非法遊行集會、“兩堵”事件的處置
接到此類報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相關人員迅速趕至現場,配合公安機關維護好現場秩序;有針對性做好疏散工作,確保處置工作落在實處;配合衛生部門做好現場傷員的救治和向醫院轉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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