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入固定資產的核算

租人固定資產的核算是指企業租入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租入固定資產的核算
  • 所屬學科:會計學
企業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其租賃形式不同區分為臨時性租賃和融資租賃,這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租賃方式,在會計核算上也採用了不同的處理方法。(1)臨時性租賃(或稱經營性租賃)。企業為解決生產經營上的臨時需要而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用列入企業的管理費用,租入的固定資產不作為自有固定資產入帳核算,而只在備查簿中作備查登記,租入的固定資產由出租方提取折舊。(2)融資租賃,是指企業向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經營融租賃業務的公司租入的固定資產。這種租賃方式與臨時性租貨相比,一般租賃期限較長,租賃費用包括了設備的價款、租賃費、借款利息等,而且,在租貨期滿後,設備產權要轉給承租方,因此,融資租賃實際上是種變相的分期付款購買固定資產的形式。進行會計核算時,企業應在“固定資產”科目下單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核算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企業租入固定資產時,按租賃設備的價款,加上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作為租入固定資產的原價,借記“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科目。租賃期滿,如契約規定將設備所有權轉歸承租企業時,應將固定資產從“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轉入有關明細科目。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由承租方計提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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