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辦公室

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辦公室

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辦公室,是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2樓 
  • 所屬部門: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協助旗政府領導同志了解掌握全旗工作情況。根據旗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旗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旗政府部門、單位間有爭議的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和統籌協調。
  (二)協助旗政府領導同志起草或審核以旗政府、旗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組織起草旗政府領導同志講話及其他文稿。
  (三)負責旗政府和旗政府辦公室各類會議組織籌備工作,協助旗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負責旗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旗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
  (五)負責審核各蘇木鄉鎮(場)人民政府和旗直各部門請示旗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旗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六)負責旗政府和旗政府辦公室各類文電辦理工作,對旗政府和旗政府辦公室擬制發的規範性檔案協調有關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
  (七)負責對盟行署和旗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會議議定事項及旗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並及時報告;負責協調辦理和督查督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對各蘇木鄉鎮(場)人民政府和旗政府各部門績效目標的考核工作。
  (八)負責收集、整理、研究中央、自治區和興安盟有關方面重大理論、政策,圍繞全旗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為旗政府領導同志決策提供參考。
  (九)負責採集、編輯、報送全旗重要政務信息,指導全旗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制定旗政府新聞發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以旗政府名義舉行的新聞發布活動;管理旗政府網路信息工作。
  (十)負責旗政府各類檔案、會議材料的蒙古文翻譯工作,指導全旗政府系統蒙古文翻譯和蒙古文入口網站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工作。
  (十二)負責旗政府駐外機構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接待受理民眾來訪、來信、來電和網上投訴,解決民眾信訪訴求,及時向旗委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來電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旗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排查化解信訪矛盾糾紛。
  (十四)完成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旗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30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5名。

領導分工

負責人:科右前旗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劉立軍

內設機構

  (一)信訪辦公室。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盟委、旗委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接待受理民眾來信來訪來電和網上投訴,承辦上三級交辦轉辦、領導批辦及民眾申請複查的信訪事項,協調解決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信訪事項,排查化解信訪矛盾糾紛,督查指導基層信訪工作和信訪系統建設管理。分析信訪形勢,總結經驗做法,向旗委、旗政府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負責旗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督查檢查旗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完成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組。負責旗政府辦公室行政管理、後勤保障、辦公用房調配、固定資產管理、對外接待和聯絡工作;聯繫旗政府各駐外辦事機構和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旗政府辦公室車輛的使用、管理和維護,承擔旗政府領導日常公務用車及上級檢查、調研等公務用車服務職能。
  (三)秘書組。負責旗政府領導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務活動安排;負責調度、報告全旗重要工作進展情況,開展相關的調查研究、信息反饋等工作。聯繫其他旗直部門和其他政府系統單位。負責旗政府領導政務服務工作,承擔文稿起草和審核工作,辦理旗政府領導工作範圍內的調研、協調、督辦等工作。負責旗政府機關黨組會議服務、檔案管理等工作。
  負責旗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旗長辦公會議議題的收集、審核、提交工作;做好旗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旗長辦公會議相關會議材料的收集、整理、編印等準備工作;負責旗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旗長辦公會議紀要起草、及會議精神的督促落實和信息反饋工作;負責旗政府領導同志考察調研等活動的行程安排及相關事務。
  負責對旗政府及旗政府辦公室擬制發的規範性檔案協調有關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以旗政府名義簽訂的契約、協定等法律文書進行審核;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旗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等工作。
  • 文電組。負責旗政府和旗政府辦公室文電收發運轉、機要通信、文稿審核和保密等工作;負責旗政府旗長印章和旗政府、旗政府辦公室印章管理工作;指導全旗政府系統公文處理等工作;負責定期將文書檔案轉交至檔案管理組存檔。
  (五)檔案管理組。負責旗政府和旗政府辦公室文書檔案、契約及其他重要檔案的存檔及保密工作。
  (六)會務組。負責旗政府決定召開的全旗性會議和大型活動的會務工作;負責旗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黨組會議、旗長辦公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旗政府領導同志有關內外活動的會務工作;負責旗政府辦公室領導主持召開的相關會議的服務工作;負責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盟行署、旗政府名義召開的各類電視會議的會務協調服務工作;負責上級及旗委召開的大型會議的協調配合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籌備期間與旗政府辦公室相關組室統籌協調工作;負責旗政府會議審批管理及會議資料歸檔立卷等工作。
  (七)信息調研組。負責政務信息採集、整理、報送等工作;負責全旗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的組織指導;定期向盟行署辦公室報送政務信息,完成盟行署辦公室年度信息考核任務;組織開展政務信息調研和交流工作;負責指導考核全旗政務信息報送等工作。
  (八)旗政府督查室。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承辦與旗政府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的督查工作;組織擬訂旗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旗政府辦公室有關組室、所屬單位的經常性督查工作;對全旗政府系統承辦的全國、自治區、興安盟、科右前旗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承擔旗政府工作部門績效目標考核日常工作。
  負責全旗經濟發展、社會事業、信訪維穩、政府廉政建設等領域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提供決策參考信息;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旗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辦理領導交辦的指令性調研課題研究等工作。
  (九)翻譯組。負責指導全旗政府系統翻譯工作;負責旗政府和旗政府辦公室檔案的蒙古文翻譯工作;負責旗政府大型會議及有關政務活動的蒙古文翻譯工作;負責指導全旗政府系統蒙古文翻譯和蒙古文網站建設等工作。
  (十)網信組。負責旗黨政綜合大樓內網際網路的建設、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全旗電子政務外網和OA辦公軟體的搭建、維護、監管工作;負責開展相關業務培訓。
  (十一)改革協調組。組織開展全旗經濟生態領域改革調研、評估和督查;協調落實中央、自治區、盟委、旗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及旗經濟生態改革專項小組決定事項和工作部署;組織起草全旗經濟生態領域改革相關檔案及文稿;組織擬訂全旗經濟生態領域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等工作。
  (十二)財務室。負責對旗政府辦公室部門預決算編報和辦公室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旗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財務審計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辦公室機關及所屬預算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等工作。
  (十三)機關黨建組。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工作。
  (十四)人事組。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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