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建設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建設修復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建設修復和造林種草綠化工作。組織實施全旗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建設修復工程,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經營,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種草、城鄉綠化和森林城市建設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旗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點國有林區的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旗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全旗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全旗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負責各類國家級、自治區級、盟級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自治區級、盟級和旗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審核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全旗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和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科右前旗林草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八)擬訂全旗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組織、指導林草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負責落實全旗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十)指導全旗森林、草原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全旗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旗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全旗農村牧區林業和草原發展及維護林業、草原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牧區林地。草原承包經營工作。組織開展退耕退牧、還林還草和天然林保護工作。
(十二)提出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監督林業和草原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督全旗林業和草原國有資產,按規定組織申報重點生態建設項目。參與擬訂全旗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和投資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編制全旗林業和草原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畫。
(十三)指導並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科技、宣傳教育和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種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承擔國有林區的相關管理職責。
(十五)完成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旗林業和草原局應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維護生態安全。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
領導分工
負責人:白色音吉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宣傳、意識形態、文秘、保密、檔案、會議、督查、普法、信訪、信息、精神文明建設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幹部人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計畫財務、審計相關工作。
(二)國有林場和種苗管理股。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建設和發展。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組織良種選育、審定、示範、推廣,負責林木種子、草種監督檢驗工作。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天保工程區管理工作,指導公益林區劃和公益林建設。擬定全旗蠶業發展規劃,負責全旗蠶業管理工作。
(三)林政防火股。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組織開展森林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森林資源。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監督管理木材經營加工。
(四)草原管理股。監督管理草原行政執法,監督管理草原開發利用,組織開展草原功能區劃定工作。監督管理草原旅遊相關工作。擬訂草原生態保護修復與合理利用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防沙治沙規劃。指導草原生態保護工作,組織實施草原生態補償工作。負責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指導草原休牧、輪牧工作,組織開展基本草原劃定和保護工作。負責指導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草原鼠蟲病等有害生物災害防治和預測預警。組織開展草原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指導基層草原站的建設和管理。
(五)綜合業務股。綜合管理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沙)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組織開展野生動物救護、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與防控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捕獵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組織指導改革發展和科技創新的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牧區林業和草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牧區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經營、流轉管理,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紀檢工作。
所屬事業單位
科爾沁右翼前旗林業事業發展中心
一、主要職責:
(一)參與制定全旗林業建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林果業技術推廣和技術交流,技術人員培訓等工作。
(二)造林綠化、防沙固沙,保護古樹名木,開展森林保險業務,建立健全建檔立卡生態護林員檔案,為林業生產做好服務。
(三)負責全旗林木種苗行業的業務和技術指導工作,參與制定全旗林木種苗生產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全旗林木種子採集、貯藏、調撥等工作。
(四)負責全旗林木種苗管理,種苗基地管理、種質資源保護、良種引進、申報、選育、推廣以及苗木生產供應、苗木推廣,信息引導等工作。
(五)組織實施森林公園發展規劃:負責森林公園建設、管護,對森林公園林草、樹木進行定期撫育、澆水、更新,做好森林公園動植物保護、環境保護。
(六)保護森林公園內的設施、林木、林地,做好森林公
園內防撲火及防火宣傳、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七)負責全旗野生動物保護和發展規劃,負責有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和野生動物科普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境內野生動物資源的調查和監測。
(八)負責全旗範圍內的傷病、野生動物的鑑別、接收、救護、飼養、放生、移交、救護救治工作,開展全旗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工作,開展全旗珍稀瀕危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工作。
(九)完成局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規格:科爾沁右翼前旗林業事業發展中心是科爾沁右翼前旗林業和草原局所屬相當於正科級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辦公地址:科右前旗林業和草原局一樓101
負責人:趙長城
科爾沁右翼前旗國有林場事務服務中心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旗林場和國盟界防火站業務指導及事務服務工作;承擔機關的信息、宣傳、黨建、人事、財務、安全、意識形態等工作。
(二)負責指導各林場和國盟界防火站做好撫育工作(造林、育林、護林)、森林草原防撲火工作、病蟲害防治工作,保護森林資源,保護野生動植物,維護國家生態安全。
(三)負責制定各林場和國盟界防火站建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林場和國盟界防火站建設和發展。
(四)負責指導各林場做好公益林管護及建設。
(五)負責指導各林場和國盟界防火站進行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草原資源保護、森林草原野生動植物保護等法律法規的宣傳。
(六)負責指導國盟界防火站做好國境52公里防火隔離帶和盟界236公里防火隔離帶開設、點燒及防火巡邏工作。
(七)負責指導國盟界防火站做好前旗堵截外蒙古火前沿指揮部場所及後勤保障工作;做好前旗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的日常管理及各種車輛保養管護工作。
(八)加強社會協作,為科學實驗、教育實習、參觀考察等提供服務。
(九)完成局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規格:科爾沁右翼前旗國有林場事務服務中心,是科爾沁右翼前旗林業和草原局所屬相當於正科級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辦公地址:科右前旗林業和草原局三樓310
負責人:曲迎力
科爾沁右翼前旗草原工作站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編制全旗草原保護、建設、利用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旗草地管理、保護、建設、合理利用的技術推廣和技術指導。
(二)負責全旗天然草場建設利用、人工草地建設的技術指導,負責全旗草原生態修復治理、種草綠化、草原保護與建設項目的技術指導及新技術試驗示範、推廣和套用。
(三)負責全旗草原鼠、蟲、病、毒草及其它有害生物災害的監測、防治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全旗草原有害生物(鼠、蟲)種類調查、預警預報、標本製作工作。
(四)負責全旗牧草種子資源保護、鄉土草種的採集、繁育;引進和推廣優良牧草品種及草種基地建設的技術指導;負責全旗草種生產、加工、檢疫、檢驗等工作。
(五)負責全旗草原生產力動態監測、草原生態系統綜合 評價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負責全旗草原資源調查、監測、統計及植物標本製作工作。
(六)負責規劃全旗草產業發展體系建設,指導草產業和 草原旅遊業發展工作;負責構建全旗草原文化體系,弘揚草原文化宣傳工作。
(七)負責全旗草原保護與建設、利用的技術培訓、諮詢、 服務,信息交流等工作。
(八)完成局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規格:科爾沁右翼前旗草原工作站,是科爾沁右翼前旗林業和草原局所屬相當於副科級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辦公地址:科右前旗林業和草原局四樓408
負責人:梁留喜
科爾沁右翼前旗森林和草原防災減災中心
一、主要職責:
(一)草擬實施防範森林草原火災初級處置的應急預案,負責
森林草原火災的初級應急處置。
(二)承擔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巡護、火源管理、監測預警、火
險預報、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防火設施建設,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 防撲火工作。
(四)承擔指導全旗森林草原防火信息網路和防火指揮系統的 使用與管理,收集整理防火文獻和數據檔案等工作。
(五)承擔編制全旗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長遠發展規劃、基 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全旗防止外 來林業有害生物入侵規劃和防控方案,組織開展外來林業有害 生物普查、治理工作。
(六)承擔指導基層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監測普查、調查和預測 預報以及統計工作;承擔國家級中心測報點蟲情監測調查工作; 指導全旗預測預報網路建設,及時發布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發生 趨勢預報。
(七)承擔森林病蟲害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推廣套用低 毒低殘留農藥防治、生物農藥防治等無公害防治技術以及航空 防治、地面遠程施藥等先進技術。
(八)組織開展突發林業有害生物災害公共事件應急演練、應 急物資儲備和應急處置工作; 承擔林業有害生物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科普工作,加強相鄰旗縣間和不同行業部門間聯防聯治工作。
(九)完成局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規格:科爾沁右翼前旗森林和草原防災減災中心,是科爾沁右翼前旗林業和草原局所屬股級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辦公地址:科右前旗林業和草原局二樓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