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爾沁右翼前旗應急管理局

科爾沁右翼前旗應急管理局

科爾沁右翼前旗應急管理局,是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爾沁右翼前旗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科爾沁右翼前旗應急管理局202室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旗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旗各地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編制科右前旗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政策檔案,監督實施有關規程和標準。
(三)指導全旗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科右前旗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相關預案演練,推動全旗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按照統一部署,牽頭建立全旗應急管理信息系統推動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工作,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及應急救援情況。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旗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旗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上級和旗委、旗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按許可權協調指揮全旗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全旗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隊伍、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全旗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指導全旗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職責許可權組織協調指導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推動各蘇木鄉鎮(場)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七)按許可權協調指揮全旗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文撲救等工作。
(八)協調指導全旗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負責全旗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組織指導全旗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九)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上報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上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全旗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並監督檢查旗有關部門和各蘇木鄉鎮(場)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察、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分級原則、堅持以屬地監管為主,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及其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全旗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組織指導全旗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咒。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制定全旗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旗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四)負責全旗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五)完成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旗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旗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旗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援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旗自然資源局、旗水利局、旗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旗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旗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相關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協調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旗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上級和旗委、旗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協調指導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旗自然資源局、旗水利局、旗氣象局、旗林業和草原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及應急救援情況。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按授權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和火險、火災信息發布工作。
(2)旗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規範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旗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規範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4)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落實旗防汛抗旱指揮部以及旗水利局防汛抗旱工作的有關要求,執行旗防汛抗旱指揮部指令。
(5)旗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規範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森林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及森林草原火災初期應急處置等工作。
(6)根據實際情況,旗自然資源局、旗水利局、旗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可以商旗應急管理局,以旗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旗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全旗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旗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全旗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全旗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要求,會同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旗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旗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全旗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要求、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全旗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旗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領導分工

負責人:高廣偉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指導全旗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工作。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黨群、紀檢、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承擔旗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編制旗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全旗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健全旗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定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旗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全旗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組織指導全旗應急管理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旗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全旗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二)火災救援股。負責制定全旗火災預防預案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指導全旗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全旗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協調全旗範圍內的救援力量,並根據需要向盟應急管理局申請增援工作,銜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隊伍、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三)自然災害救援股。組織協調全旗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承擔全旗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旗災情核查上報、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定旗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全旗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上級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損毀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依分工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落實國家和自治區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旗預警和災情信息,協調全旗範圍內的救援力量,並根據需要向盟應急管理局申請增援工作。負責全旗自然災害類、綜合防災減災工作信息接收、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全旗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編制及演練工作。承擔全旗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各地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落實上級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旗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旗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協調全旗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旗一般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組織編制全旗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旗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
(四)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股。以屬地監管原則為主,承擔全旗直接監管行業的安全生產執法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全旗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全旗安全生產類工作信息接收、統計、上報工作。以屬地監管原則為主,負責全旗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全旗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全旗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負責統籌全旗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旗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組織指導監督全旗應急預案演練工作,承擔全旗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各地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落實上級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旗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開展各怕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治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組織協調全旗安全生產大檢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承擔旗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所屬事業單位

(一)科爾沁右翼前旗應急事務中心
為科爾沁右翼前旗應急管理局所屬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起草全旗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承擔全旗火災救援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溝通、聯絡等工作。
2.起草全旗水旱災害應急預案,承擔全旗水旱災害救援相關工作。
3.起草全旗防災減災應急預案,輔助配合局機關進行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工作;負責承擔旗自然災害統計上報工作,組織開展旗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
4.起昌全旗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輔助配合局機關開展全旗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及一般性地質災害救援工作。
5.起草全旗安全生產綜合預案及相關預案,輔助配合局機關進行旗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辦公地點:科爾沁右翼前旗應急管理局216室
負責人:白小龍
(二)科爾沁右翼前旗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科爾沁右翼前旗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科爾沁右翼前旗應急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科級。
主要職責: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關於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
2.承擔全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煙花爆竹等領域以及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有關應急搶險和災害救助、防震減災等領域的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強制、行政監督檢查等行政執法工作。
3.承擔局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點:科爾沁右翼前旗應急管理局一樓
負責人:劉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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