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資源共享

科技資源共享

科技資源共享是指科技資源可以進行多向傳遞,即同一科技資源可以同時為眾多的科技創新主體所接受與利用,而這種接受與利用並不影響科技資源的再傳遞和再利用;或是科技資源可以以多種形式進行大量複製,複製後的資源與原科技資源具有同一性。科技資源在共享的過程中完成增值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技資源共享
  • 類型:經濟術語
特性,基礎,共享規則,共享方式,

特性

科技資源共享體系是由擁有不同科技資源的獨立的科研主體構成的,科技資源的特性和成員的獨立性規定了這一體系具有虛擬性和動態性、網路化和信息化、契約型和夥伴型三個方面的特性。
(1)虛擬性和動態型
科技資源共享體系應具有共享空間,但絕不是實體的、靜態的,而是虛擬的、動態的。這種虛擬性和動態性表現在:當科技資源共享體系中的某一研究組織或機構具備一個具體的科學研究項目所需要的主要研究優勢,但在其他方面感到自身研究資源不足時,則在虛擬研究網路中,與其他具有相應優勢資源的組織組成聯盟。這種聯盟一般都是臨時的,木形成新的組織機構,當這項研究任務完成後聯盟即會自動解散。可見,隨著研究任務的不同,在虛擬的共享空間中必然存在多個相互交叉、動態變化的聯盟。
(2)網路化和信息化
科技資源共享體系中的虛擬動態研究組織的結盟和信息傳遞主要依靠信息化手段。在虛擬、動態的體系環境下,不同的科學研究機構和個人在獲取、識別、篩選、整合科技資源和研究信息時也依賴於體系的網路化和信息化建設。
(3)契約型與夥伴型
科技資源共享體系中的虛擬研究網路組織,集合了眾多的科學研究組織和個人,他們在研究能力、研究成果動態聯盟的各組成方中傳遞、借鑑和整合。在權利上以契約為紐帶,在職責上是夥伴關係,各組成方之間形成的是契約型關係又是夥伴關係,呈現虛擬動態研究組織及聯盟特殊的共享文化氛圍。

基礎

科技資源主體的組織目標、共享觀念,共享平台的共享規則、方式等是科技資源實現共享的基礎。共享主體
科技資源的共享主體包括科技資源管理方、中介方和供需雙方。共享作為科技資源的一種配置方式,對科技資源的各主體具有特定的要求,包括:
(1)存在共享的利益點:利益共享的出發點只有在共享能為科技資源供需雙方都產生更大的利益的情況下,供需雙方才會產生共享的意願。從經濟活動、研發活動總是存在一定風險的角度看,利益點也是供需雙方對共享科技資源的存在的效益與風險的判斷、分析的結果。
(2)具備溝通協作及服務提供能力:科技資源作為一種無形產品,其價值交易方式、共享條件等內容的確定需要較為複雜的溝通與談判,並且作為一種稀缺性、專用性資源,科技資源的提供者必須能夠提供一定的技術服務支持,以保障科技資源價值的實現。
(3)共享條件與規則的形成、接受與執行:專業性規定了使用的複雜性,共享過程中各方利益的保證取決於共享條件與規則的形成、接受與執行。共享條件與規則實質上對以往成功共享經驗的總結,於是合理的條件與規則還可以提高共享的效率,從而進一步提高共享的效益。

共享規則

事實上,規則是任何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如科技資源共享這種複雜活動更是如此。所以,建立為供方、需方都能接受和遵循的共享規則就成為實現科技資源共享的關鍵任務,根據科技資源活動的特性,共享規則包括以下內容:
(1)科技資源共享各方的責權利:如上所述,科技資源供方不是僅僅提供資源,大多數時候,他們還需要提供資源使用服務,如模型製作、數據分析等。中介方不僅僅是提供信息,還需要協助準確理解資源、利用資源,我國一方面人均公共圖書館占有量非常低,一方面又有大量的公共圖書館缺乏讀者,都是中介功能不全的表現。
(2)科技資源價值評估、監測機構的指定與約束:科技資源的專業性規定了其不可能有充分的供給需求,其價值很難完全通過市場競爭機制形成。這就要求科技資源共享平台要引入合理的科技資源價值評估機構、監測機構,評估科技資源價值,為科技資源的形成提供指導。同時,平台運營方要對這些機構加強監管和約束,以確保價值評估的公正、公平。
(3)科技資源共享中的價格機制:既然不能完全由充分的供求競爭來形成科技資源的價格,那么就應當在尊重供需雙方獨立意願的基礎上,通過評估、協商、比較等方式來協助形成相對合理的科技資源價格。
(4)科技資源共享途徑及方式的具體操作使用細則:科技資源的使用過程是複雜的,既可能產生極大的利益,也會面臨極大的風險。這種複雜性導致現實中的科技資源共享產生大量衝突,對共享途徑、方式的詳細規定有助於減少這種衝突。
(5)科技資源共享過程中爭議調解機構的指定及協調解決機制:上述規則雖然能減少衝突,但並不能根除衝突,爭議和衝突總是難免的,這就要求有公正、公平的爭議協調機制和協調機構。

共享方式

科技資源共享方式是指在多用戶系統中,用戶藉助何種模式、方法、途徑、規則、程式手段和技術等,以實現科技資源的共同享有和利用。
科技資源共享方式的明確與選擇,必須考慮到共享主體對科技資源需求的隨機性、非均衡性以及供給的剛性,同時還應強調共享主體使用科技資源的公平性和及時性、資源利用的高效性。其次,不同科技資源的具體特性也規定了其共享方式存在差異,科技資源共享方式可歸納為以下幾種:
(1)免費型:一般套用於得到政府財政支持的非營利性研究項目或研究平台。這類成果通過驗收後,應當向社會免費開放或只是收取材料費用,任何組織機構或個人不能以營利為目的使用該資源。
(2)非營利型:由各非營利性研究機構自行籌資研究的科技成果,為收回投資或維護成本,可以嘗試以成本價為學習者提供服務,從而豐富科技創新資源,以滿足社會的需要
(3)交換合作型:各科技研發機構之間在政策允許的範圍之內簽訂科技資源的交換協定從而達到共享。同時,也可以在網路上建立交換系統,通過一定規則達到資源的共享。
(4)聯盟團體型:各研究機構組建資源共享聯盟,盟員免費使用聯盟資源,聯盟有義務通過各種途徑獲取資源,使聯盟資源日益豐富。
(5)交易型:由各機構自行投資研究的科技創新成果,通過市場尋求需求者,實現資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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