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發展規劃是由一系列規劃構成的規劃體系。按時間長短可劃分為二個層次:①長期規劃。一般為10~15年。長期規劃基本上是一個構想,是一種指導性的科技規劃。②中期規劃。一般是 5年。中期規劃與國家 5年經濟發展計畫並行。其核心是配合近期經濟發展需要而制定的國家重點科技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技發展規劃
- 特點:長期規劃
- 定義:由一系列規劃構成的規劃體系
- 類別:科技
規劃簡介
規劃體系
規劃類別
指導原則
規劃方法
美國蘭德公司曾提出過一種科技規劃編制與管理方法,稱為規劃計畫預算系統(PPBS)。1965年後美國在政府各部普遍推行。日本和歐洲等工業已開發國家也結合本國情況推行了這種方法。
中國的科技發展規劃 中國分別於1956、1963、1978和1983年編制過4次科技發展長遠規劃,對科技事業的發展起了指導和推動作用,為經濟發展、國防建設和社會進步作出了貢獻。
《1956-1967年科學技術發展遠景規劃綱要(草案)》,這是國務院科學研究計畫工作小組1956年8月完成的,參加這次規劃編制工作的科學家和高級技術人員達 757人,包括《57項重要科學技術任務》等四個附屬檔案。採取了四項措施,提出集中力量發展電子技術、自動化技術、半導體技術、噴氣技術和核技術。到1962年原規劃的任務已基本完成。
《1963-1972年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綱要》,這是由中央科學小組和國家科委在12年科學規劃的基礎上制定的。這個規劃包括6個部分,即重點項目規劃,科技事業發展規劃,工農業科學技術發展事業規劃,技術科學規劃和基礎科學規劃,共77卷,374個重點研究項目。
《1978-1985年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綱要》,這是1978年 3月在全國科學大會上討論通過的規劃。規劃中提出了 108個重點項目和農業、能源、材料、電子計算機、雷射、空間技術、高能物理和遺傳工程等 8個重點發展領域。
《1986-2000年全國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綱要(草案)》,這是科技發展輪廓構想。規劃包括科技發展任務和科技發展政策兩部分。按27個行業提出500多個科技項目,確定了優先發展6個新興技術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