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債

私募債

私募債,是指以中小微型企業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發行和轉讓,預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一種公司債券,它非公開發行,所以屬於私募債的發行,不設行政許可。目前沒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業,暫時不包括房地產企業和金融企業。

私募企業債券是發行者向與其有特定關係的少數投資者為募集對象而發行的債券。該私募企業債券的發行範圍很小,其投資者大多數為銀行或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私募債
  • 外文名:Privately raised company bonds
  • 別稱:高收益債券
  • 發行機構:中國境內中小微企業
  • 分類:公募企業債券和私募企業債券等
私募融資,融資服務,好處,條件,申請流程,業務試點,差異,試點範圍,相關培訓,

私募融資

私募融資是指不採用公開方式,而通過私下與特定的投資人或債務人商談,以招標等方式籌集資金,形式多樣,取決於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如向銀行貸款,獲得風險投資等。私募融資分為私募股權融資和私募債務融資。私募股權融資是指融資人通過協商、招標等非社會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人出售股權進行的融資,包括股票發行以外的各種組建企業時股權籌資和隨後的增資擴股。私募債務融資是指融資人通過協商、招標等非社會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人出售債權進行的融資,包括債券發行以外的各種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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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服務

融資服務業是普遍的信息匱乏的市場,客戶和投融資服務機構的雙方掌握的信息不對稱,引起許多不必要的問題。中小企業私募融資問題,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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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戶缺乏投融資所需要的會計、金融、法律、評估知識,對投融資服務機構的能力沒有鑑別能力
2.部分投融資服務機構不負責任,收了客戶費用不進行融資服務,對整個行業造成不良影響。
3.部分投融資服務機構的專業能力差、沒有資源,從業人員素質不高,很難為客戶降低融資難度,策劃較好的融資方案並實現融資。
4. 第二類投融資服務機構要求客戶預先支付費用以啟動項目,融資失敗也不退還,一旦融資失敗客戶很難承受,往往引起雙方爭執.第一類投資者需要客戶做商業計畫書、評估,花費很多中介費後項目仍然未融到資金。

好處

中小企業私募債好處
1.私募債是一種便捷高效的融資方式。
2.私募債是發行審核採取備案制,審批周期更快。
3.私募債募集資金用途相對靈活,期限較銀行貸款長,一般為兩年。
4.私募債綜合融資成本比信託資金和民間借貸低,部分地區還能獲得政策貼息。

條件

中小企業私募債辦理條件
1.中小企業私募債辦理企業應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對於中小企業定義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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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辦理中小企業私募債必須有企業納稅規範。
3.申請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目標企業的主營業務不能包含房地產和金融類業務。
4.辦理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目標企業的年營業收入達到一定規模,以企業年營業額收入不低於發債額度為宜。
5.中小企業私募債辦理的目標企業能獲得大型國企或者國有擔保公司擔保。
6.申請中小企業私募債的企業的信用評級達到AA級以上則為優先考慮對象。

申請流程

1、證券私募發行(掌握):也稱內部發行或不公開發行,是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的發行方式。私募發行的對象通常是僅以與證券發行者具有某種密切關係者為認購對象。
2、私募發行的優點和缺點
優點
私募債發行優點1、發行成本低。
私募債發行優點2、對發債機構資格認定標準較低。
私募債發行優點3、可不需要提供擔保和信用評級。
私募債發行優點4、信息披露程度要求低。
私募債發行優點5、有利於建立與業內機構的戰略合作。
缺點
1、定向發行債券的流動性低,只能以協定轉讓的方式流通,只能在合格投資者之間進行。
2、私募發行的方式
(1)股票私募發行
發行對象有兩類: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
私募發債多用直接銷售方式,私募債一般不允許轉讓。

業務試點

證監會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2012年5月22日分別發布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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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所《試點辦法》旨在規範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拓寬中小微型企業融資渠道,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根據滬深交易所通知,試點期間,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發行人限於符合《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且未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業,暫不包括房地產企業和金融企業。據深交所人士表示,首批中小企業私募債品種有望6月中旬推出。
兩所《試點辦法》明確,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是指中小微型企業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發行和轉讓,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公司債券。私募債券應由證券公司承銷。每期私募債券的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200人。發行利率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期限在一年(含)以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發行人可以採取集合方式發行私募債券。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發行人可為私募債券設定附認股權或可轉股條款。
兩所《試點辦法》指出,合格投資者可通過上交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台、深交所綜合協定交易平台或證券公司進行私募債券轉讓。私募債券以現貨及滬深交易所認可的其他方式轉讓。採取其他方式轉讓的,需報經中國證監會批准。通過證券公司轉讓的,轉讓達成後,證券公司須向交易所申報,並經交易所確認後生效。
根據兩所《試點辦法》,私募債券的認購和轉讓實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合格投資者在首次認購或受讓私募債券前須簽署風險認知書。上交所《試點辦法》列出對合格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個人投資者具體條件要求。其中,合格個人投資者的條件包括個人名下的各類證券賬戶、資金賬戶、資產管理賬戶的資產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具有兩年以上的證券投資經驗;理解並接受私募債券風險。與上交所不同的是,深交所《試點辦法》對合格個人投資者的要求沒有明確列示。
除合格的投資者外,兩所《試點辦法》表示,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比例超過5%的股東,可參與本公司發行私募債券的認購與轉讓。承銷商可參與其承銷私募債券的發行認購與轉讓。
在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兩所《試點辦法》在借鑑公司債現有受託管理人、債券持有人大會等投資者權益保護措施的基礎上,要求發行人設立償債保障金專戶,建立償債保障金機制,規定發行人應當在募集說明書中約定採取限制股息分配措施,以保障私募債券本息按時兌付,並承諾若未能足額提取償債保障金,不以現金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深交所同日發布《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業務指南》,對深交所《試點辦法》框架內容進行細化,明確中小企業私募債備案登記表、募集說明書及合格投資者風險認知書等材料的內容與格式要求,同時還明確備案、轉讓服務及信息披露申請的渠道和程式,其中備案申請擬採用全電子化流程,由證券公司通過深交所會員業務專區辦理,備案流程公開,證券公司可實時查詢備案工作進度,實現備案流程的公開、透明。
有關人士表示,中小企業私募債推出,強化了證券市場直接融資與中小微企業的有效對接,將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提供新的有效途徑,也將對促進交易所債券市場的發展起到積極作用,有望為資本市場創新注入新的活力。

差異

1、公募債券向不特定的多數投資者公開募集的債券,需按法定手續,它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轉讓。
2、私募債券是指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的債券,其發行和轉讓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私募債券的發行手續簡單,一般不能在證券市場上交易。

試點範圍

截至2012年10月,已經獲準進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的13個省區市分別是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東、山東、江蘇、浙江、湖北、安徽、內蒙古、貴州、福建,從首批6個東部沿海經濟發達省市向中西部擴展,呈現出全國鋪開的局面。

相關培訓

目前,國內已有中國中小企業協會主辦,聯合國家發改委、中國證監會專家展開私募債專題培訓。推動私募債的發行、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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