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福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能調整(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和指導協調職責。(三)加強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職能調整: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 加強: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
  •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和指導協調職責。
(三)加強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福州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並組織我市安全生產貫徹實施意見;擬訂全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執行情況。
(三)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監督檢查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四)承擔全市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負責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五)負責組織市政府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和專項督查工作;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較大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六)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七)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以下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
(八)組織和綜合協調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有關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九)監督管理全市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十)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組織擬定並督促實施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技成果的推廣,推進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十二)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務院、省、福州市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工作,督促檢查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黨群、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和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統計和安全生產形勢分析預測、信息發布;組織擬訂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負責協調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分解、考核和綜合檢查、專項督查等相關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執法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監督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有關科技成果的推廣;負責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的有關工作;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局黨支部和局領導做好黨的建設和監察工作。
(二)安全監督管理一科
依法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消防和商貿等行業和領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依法承擔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參與督促商貿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和商貿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三)安全監督管理二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依法承擔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依法指導協調和監督建築、教育、海洋漁業、農業、林業、水利、旅遊、體育、人防、氣象、郵政、菸草等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參與督促相關行業和領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監督檢查上述行業和領域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上述行業和領域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依法指導、協調和監督交通(含鐵路、民航)、港口、工業企業等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參與督促相關行業和領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監督檢查上述行業和領域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上述行業和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