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文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證占道經營音像製品、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廣場商業性促銷演出的行政處罰權交給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清市文體局
- 地點:福清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福清市文化館,福清市圖書館,福清市博物館,福清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福清市文體中心管理處,福清市社會文化服務中心,福清市少年兒童業餘體育學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和福州市文化新聞出版(含文物和著作權,下同)管理和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和體育事業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文化新聞出版體育事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新聞出版體育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體育活動。
(四)負責推動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全市公共文化設施;指導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擬訂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
(七)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八)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和娛樂、影像製品、出版物、印刷品、經營性演出、體育等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動漫(不含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網路遊戲服務進行日常監管。
(九)擬訂文物(含水下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文物考古、文物保護、博物館(紀念館)工作,負責全市古籍保護整理工作,承擔市文物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擬訂文化新聞出版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新聞出版科技信息建設。
(十一)監管出版活動,組織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違法違規出版活動,負責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二)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管。
(十三)負責印刷業的監管;負責新聞出版單位行業監管。
(十四)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和涉外侵權的行政案件,打擊盜版活動。
(十五)承擔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音像製品的複製管理和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的監管。
(十七)組織開展全市文化新聞出版體育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對港澳台的文化體育交流工作。
(十八)統籌規劃全市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全市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九)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和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指導協調全市體育訓練,負責全市運動隊伍建設和體育人才的培養;組織協調各類體育競賽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二十)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二十一)指導、組織體育宣傳、科研和教育工作。
(二十二)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福清市文化體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擬訂文體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總結、計畫;負責局機關文電、黨群、人事、財務、統計、信訪、建議提案、信息、安保等工作;對外文體交流工作。
(二)產業市場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和福州市文體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體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文體產業發展;指導、監督全市文體市場管理;促進融台文體產業對接。承擔局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協調局行政許可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牽頭負責文體體制機制改革工作。
(三)文藝科
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藝術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協調全市性藝術比賽、藝術展演、展覽和非營業性演出等重大文藝活動;負責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協調指導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建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及農家書屋建設;
(四)體育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福州市有關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推動農村體育、社區體育、行業體育、少數民族體育、老年人體育和殘疾人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組織協調民眾體育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組織並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和訓練基地發展工作;組織參加上級各類體育競賽備戰和參賽工作;指導開展青少年業餘訓練及相關競賽活動。
(五)文博科
擬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文物(含水下文物)保護,協調解決文物保護工作中的問題;指導監督重點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和文物保護修復、開發利用等工作;負責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文物、博物館(紀念館)的業務工作;依法管理文物流通和社會流散文物工作;負責文物行政許可工作,監督指導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歷史文化名鎮(村)進行保護和監督管理。
下屬機構
福清市文化館
主要負責:舉辦各類展覽、講座、培訓等,普及科學文化知識,提高民眾文化素質;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民眾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指導民眾業餘文藝團隊建設,輔導和培訓民眾文藝骨幹;組織並指導民眾文藝創作,開展民眾文化理論調研;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展示、宣傳活動,指導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指導鄉鎮、社區、企(事)業、機關、學校等文化站(室)、俱樂部文化工作。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福清市圖書館
主要負責:採集、整理文獻資料,建立圖書館數字資源庫;免費開展文獻借閱、傳遞、參考諮詢服務;保存地方文化文獻資料,為地方經濟文化建設服務;舉辦書評、書展、講座和文化沙龍等各種形式的讀者活動,是本地文化交流、休閒和社會教育中心;了解讀者需求,引導廣大讀者的閱讀傾向,培養未成年人從小養成良好的閱讀意識和閱讀習慣;承擔本地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建設工作;對各基層圖書服務點和“農家書屋”管理員進行業務培訓;負責本地圖書館網路建設工作;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福清市博物館
主要負責:做好館藏文物的保護、保管,展出等工作;對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可移動文物進行普查、徵集和保護工作;對各個時期遺址、歷史建築物進行保護;舉辦文物展出,為經濟發展服務,推動本地文物事業發展;完成本地文物保護材料上報及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相關文物保護條例、知識的宣傳工作,增強民眾的文物保護意識;協助上級開展相關文物保護工作及相關業務交流。
福清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主要負責:宣傳、貫徹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物等市場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對本地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物等市場監督檢查並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負責“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承擔“掃黃打非”執法工作。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監督檢查職能;上級交辦的其他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福清市文體中心管理處
主要負責:文化藝術中心、體育館設備和場地的維護與保養;場館日常租借和開放的管理與使用;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福清市社會文化服務中心
主要負責: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文化法律、法規。負責藝術創作與演出、藝術普及推廣、藝術創作表演人才培養以及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等工作;協助組織、管理社會文化業務工作,指導、協調民眾性文化活動;協助文化市場工作,引導規範文化市場經營活動,維護市場秩序;做好文藝團體和文化經營場所年度審核工作;組織隊伍參加省、市舉辦的重大文藝賽事;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福清市少年兒童業餘體育學校
主要負責:選拔、培養具有一定運動天賦的少年、兒童,向上級輸送優秀體育苗子;制訂競賽計畫,組織各類體育比賽及組隊參加上級體育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