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商務局是福清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福州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清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榕委辦〔2014〕74號)和《中共福清市委、福清市人民政府關於福清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融委〔2015〕4號),設立福清市商務局(加掛“福清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辦公室”、“福清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1、將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承擔的綜合協調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職責劃給市投資促進局。
(三)劃入的職責
將原市經濟貿易局的內貿管理職責(不含典當、畜禽屠宰監管)和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對外貿易和口岸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市商務局(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辦公室、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
(四)增加的職責
1、承接省商務廳、福州市商務局下放的職責。
2、增加協調推進自貿試驗區福清片區各項試點任務、自貿試驗區福清片區項目及相關政策實施的職責。
(五)加強的職責
1、加強內貿工作,推動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內外貿融合發展,做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流通,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2、加強對外開放工作,統籌外資、外貿、外經發展,深化多雙邊和區域次區域經貿合作,推動對內對外開放相互促進、引進來和走出去更好結合,維護公平的對外經濟貿易秩序,提高通關效率,推動跨部門、跨區域的沿海內陸通關協作,為區域經濟發展和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良好服務。
3、加強電子商務工作,創新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管理體制,建立電子商務政策扶持和監督管理服務體系,完善跨部門電子商務工作協作機制,拓展電子商務套用。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福州市有關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我市相關政府規章和政策;研究提出我市商務和口岸規章、政策與國際經貿條約、規則之間的銜接意見;擬訂我市商務發展規劃,監測分析內貿、外貿經濟運行狀況,研究內貿、外貿體制和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流通行業管理、促進工作,擬訂流通業發展規劃,推進流通體制改革、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商貿物流中心和體系的建設;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產業發展規劃,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促進流通標準化;負責拍賣、舊貨流通、再生資源流通、汽車(新車、二手車)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以及酒類流通、藥品流通等特殊流通領域的行業管理;指導工業品流通服務體系建設、流通行業科技進步等工作。
(三)負責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促進工作;擬訂引導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省、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市場體系建設重大投資項目,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編制與實施、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社區商業建設;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和改造升級。
(四)負責商品市場運行調控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擬訂商品市場運行調節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商品市場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菜籃子工程規劃、建設、管理,保障市場蔬菜、副食品供應;負責生豬儲備管理工作。
(五)負責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牽頭協調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商品,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相關工作,協調管理商品貿易秩序,指導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國際品牌保護、商業信用銷售等工作,對直銷進行監督管理;推動商貿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六)負責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會展行業發展規劃,行業發展政策和規定;負責會展業管理和促進工作,建立健全管理運行機制。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促進政策,建立電子商務政策扶持和監督管理服務體系;完善跨部門電子商務工作協作機制,建立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和信用體系,拓展電子商務套用,推動電子商務示範體系建設。
(八)貫徹執行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我市外貿發展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國際品牌體系建設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設。
(九)貫徹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和服務外包人才培養;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及有關生活服務業)促進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承擔企業境外投資貿易活動的權益保護工作。
(十一)指導、管理外商投資工作,參與起草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依法審核、審批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相關事項;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參與重大外資項目的協調,負責外商投資有關統計工作。
(十二)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活動;承擔境外勞務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牽頭處置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協助做好多雙邊援助和對外援助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對台灣地區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深化我市與台、港、澳地區的經貿聯繫,協調推進與台、港、澳投資貿易與合作,參與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四)貫徹執行國別(地區)、多雙邊、區域次區域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推進我市與其他國家(地區)多雙邊經貿往來與投資貿易合作,協調解決國際投資貿易中的具體問題。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開發區發展規劃和促進政策;負責全市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等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工作。
(十六)承擔市政府口岸工作辦公室職責。負責起草並組織實施我市口岸工作的政策、規劃;負責全市口岸運行的協調管理;負責協調口岸查驗機構,推動建立與完善大通關工作機制、沿海與內陸通關協作機制;推進電子口岸建設。
(十七)起草並組織實施商務人才規劃;按照授權,組織、承辦或審批經貿類因公出國(境)人員及邀請國(境)外人員來訪等相關事宜。
(十八)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支前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九)牽頭研究起草自貿試驗區福清片區管理辦法,協調擬訂配套的政策檔案;參與制定自貿試驗區福清片區工作計畫;牽頭組織自貿試驗區福清片區宣傳、推介工作,共同推進自貿試驗區福清片區相關工作。
(二十)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機關綜合性文稿、文電、政務信息、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檔案、效能、新聞發布、對外宣傳等工作;管理局機關外事活動。編制部門財政預決算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財務工作和政府採購工作,監督指導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機關檔案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商務運行情況綜合分析和信息發布;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等工作;負責商務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二)口岸管理科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口岸發展規劃和年度開放計畫;負責全市口岸運行的協調管理,負責全市口岸開放、整頓、關閉和設立外貿作業點的協調、審核、驗收、申報、統籌協調並督促落實口岸查驗配套設施的規劃和建設;負責口岸工作有關統計和分析;負責協調和處理有關口岸事務中的爭議問題;負責協調口岸查驗機構,推進電子口岸建設。
(三)支前工作科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支前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支前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部隊後勤供應保障工作,幫助支持駐融部隊做好生產、生活項目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新入融部隊的“安居”工作;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戰備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承擔軍民共建相關工作;承擔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對外經貿科
起草並組織實施利用外資和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相關規定、發展規劃和促進政策,指導協調外商投資有關工作;牽頭組織我市參加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等重大活動;協調促進跨國公司在本地區總部功能完善;負責全市重大外資項目扶持資金的申報和利用外資以及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的各項統計與分析;指導各鎮(街)、開發區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全市外貿運行狀況的監測、預警、統計、分析工作,牽頭研究制定外貿發展促進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出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負責外貿發展和電子商務促進體系建設;協調指導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實施我市出口品牌體系建設,組織參加重點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洽談會工作,綜合協調、評估和分類管理境外展覽會;指導出口商品基地、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基地、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和國際品牌體系建設。
參與協調銀貿、稅貿、科貿、險(保險)貿、關貿、檢貿等部門與外貿企業的協作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援助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按規定管理我市境外勞務輸出及相關事宜;協助處理相關境外勞務突發事件;協助上級商務部門做好我市多、雙邊援助和對外援助工作;負責符合國家、省、福州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專項資金扶持條件的境外項目的申報與撥付工作。負責我市展會活動的組織指導和協調管理,培育和完善會展市場體系。
(五)自貿區科
牽頭研究起草自貿試驗區福清片區管理辦法,協調擬訂配套的政策檔案;與省、福州市自由貿易試驗區辦公室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對接落實申報工作具體事宜;牽頭組織自貿試驗區福清片區宣傳、推介工作,共同推進自貿試驗區福清片區相關工作。負責開發區的指導、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開發區的發展規劃、促進政策和管理辦法;指導開發區利用外資工作,監測分析開發區運行情況,負責開發區有關統計工作。
(六)商貿運行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承擔服務貿易、商貿服務業促進和統計分析工作,跟蹤重點企業;負責全市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家政服務及有關生活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發展;指導並推進社區商業發展和社區商業標準化建設工作;健全和完善社區商業服務體系,不斷推進“雙進工程”建設;指導和管理全市早午餐工程。擬訂並組織實施各類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發展規劃;擬訂商業網點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大型商業網點和專業批發市場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銜接,負責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和升級改造;指導、督促全市商務重點項目建設進展情況。負責商品市場運行調控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商品市場運行調節的政策建議;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子商務(含跨境電商,下同)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規範;建立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管理體制,完善跨部門電子商務政務工作,組織商務領域信息化的培訓與交流。負責研究擬訂促進我市物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組織推進物流重大項目的規劃建設;組織協調發展現代物流業的各項工作。
(七)市場秩序科
負責組織開展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牽頭協調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商品,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相關工作,牽頭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促進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指導、管理商務舉報投訴;推進商務領域誠信建設,促進信用銷售和信用服務業發展;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承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負責商務領域追溯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擬訂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按職責分工管理藥品流通行業相關工作;負責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促進工作,擬訂引導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省、福州市財政性扶持資金安排的市場體系建設重大投資項目;指導汽車、建材、農機等工業品流通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汽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報廢汽車監督管理和老舊汽車更新工作;負責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的監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市場調控、儲備管理和應急商品調控;負責相關的發展引導資金組織安排工作;按有關規定監督管理原油、成品油流通。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協調副食品生產供應工作,指導管理“菜籃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設;負責擬訂蔬菜、生豬、牛、羊、蛋品、家禽等副食品產銷基地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負責市直控蔬菜、副食品生產基地建設管理和生豬儲備管理工作。
(八)行政審批科
負責我市商務部門所屬許可權的行政許可、行政確認、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依據授權實施國內流通行業監管、外資管理、對外貿易、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職能相關的行政審批、核准、審核、備案、轉報等行政服務工作;負責入駐市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工作規範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我市企業邀請外商來融從事商務活動辦理簽證邀請函的簽發;組織外商投資企業年度經營狀況聯合申報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黨章》規定設定。
現任領導
福清市商務局局長: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