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內地居民間補領婚姻證件指南

福清內地居民間補領婚姻證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清內地居民間補領婚姻證件指南
  • 服務人群:個人
  • 受理地址:福清市一拂路114號(福清市政府大院內)
  • 聯繫人:福清市婚姻登記中心
  • 項目類別:行政確認
  • 辦理期限:當場予以登記,發給婚姻登記證。
  • 聯繫電話:85168537
  • 監督電話:8522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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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

申報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原婚姻登記檔案複印件(應經原婚姻登記機關或檔案館核對蓋章);
3、近期免冠照片(結婚證:二寸合影照片三張;離婚證:兩寸單人照片二張)。

辦理流程

1、填表:當事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服務視窗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2、受理:當事人持上述表格和相關證件材料到服務視窗受理;
3、審核:受理人員對受理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審核,符合補發條件的予以辦理,不符合補發條件的,予以退回,需補充材料的告知補充;
4、發證:審核完畢,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到收費視窗繳費後到服務視窗領證,取得結婚證書。

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結婚證9元/對,離婚證4元/人;
收費依據:發改委、財政部計價格(2001)523號。

受理部門

戶口在城區7個街道的在福清市婚姻登記中心受理,戶口在各鎮的在各自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受理。

受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1:40
下午2:30—5:10(夏季3:00—5:40)
下班前20分鐘為整理當天檔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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