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補領結婚證補領由民政局受理。
辦理條件,申報材料,備註,
辦理條件
1、當事人依法在內地登記結婚,現今仍然維持該婚姻狀況;
2、當事人一方是泉州居民或原辦理機關是泉州市民政局;
3、結婚證書遺失或損毀的;
4、當事人親自到場或由委託授權人到場提出申請。
申報材料
1、內地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簽字聲明。
2、香港居民應當提交:
(一)通行證或者回鄉證;(二)香港居民身份證;(三)經香港委託公證人公證的《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四)《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3、澳門居民應當提交:
(一)通行證或者回鄉證;(二)身份證;(三)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申請補領結婚登記證聲明書。(四)《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4、台灣居民應當提交:
(一)台胞證、護照; (二)本人身份證; (三)台灣公證機構公證的申請補領結婚登記證聲明書。(四)《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5、出國人員、華僑應當提交:
(一)本人的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申請補領結婚登記證聲明書。(三)《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6、當事人提交三張二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7.結婚登記檔案.
備註
第二代身份證複印時需要正反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