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藥品檢驗所

建省藥品檢驗所的前身是1936年9月在福建省衛生試驗所內設立的化學課,兼管藥品的檢驗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藥品檢驗所
  • 地點:福建省
  • 性質:公辦
  • 職能:藥物檢驗
新中國成立後,現狀,

新中國成立後

1953年6月成立福建省衛生防疫站時,在化驗科內設立藥檢室,負責我省藥品、毒品和食品的檢驗工作。1956年9月,正式成立福建省衛生廳藥品檢驗所。
1962年機構遷址至福州市安良里九號(通湖路330號),設定化學室、中藥室、生測室與技術室等,業務工作獨立對外。1979年3月獨立機構建制,機構名稱定為“福建省藥品檢驗所(副處級單位)”,直屬於福建省衛生廳。科室設定有:中藥室、化學室、生測室、菌檢室和業務室、辦公室、藥品標準辦公室。
1984年1月,衛生部批准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口岸藥品檢驗所”,授權對福建口岸進口藥品進行法定檢驗。1989年11月,經福建省標準計量局計量認證評審考核合格,獲得《計量認證合格證書》。
1990年2月,經福建省編制委員會批准,機構升格為正處級單位。
1992年5月,經福建省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福建省藥品質量研究所”,承擔藥品質量標準與藥品檢驗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工作。
1993年3月,經福建省編制委員會核定編制為106人。1995年11月,經福建省衛生廳批准建立“新藥藥理研究基地”。1998年4月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藥品檢驗實驗室認證。
2003年8月,經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計量認證擴項評審合格,獲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四種產品的檢驗資格;
2004年11月,經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計量認證擴項評審合格,獲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十八種產品的檢驗資格。
2005年2月取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認可福建省藥品檢驗所對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器等產品和項目的檢測資格的通知”(國食藥監械[2005]70號);
2005年4月獲得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證書(No.L2069)。

現狀

福建省藥品檢驗所是完全獨立的第三方藥品檢驗機構,行政上隸屬於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濟上獨立核算,是經登記註冊的事業法人單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本所下設4個行政管理科室(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財務科、設備科),3個業務管理科室(業務科、質量保證督查科、藥品監督科),6個檢驗科室(中藥室、化學室、抗生素室、醫療器械檢測室、菌檢室、藥理室)和2個輔助檢驗科室(實驗動物室、技術諮詢部)。全所共有職工106人,其中高中級技術人員占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69%以上。本所現有儀器設備1000多台(套)總值達2500多萬元,實驗室面積6800平方米。可對中藥材、中成藥、化學藥及生化藥、抗生素、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進口藥品等進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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