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實施辦法

2023年12月,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實施辦法(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福建省教育廳
內容解讀
《實施辦法》將福建省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設定為初級、中級和高級三個層級,可參加認定的人員既包括所有在職專業課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公共課教師、校內其他具有教師資格並實際承擔專業課或實習指導課教學任務的校內專業課教師,也包括經學校正式聘任且承擔專業課或實習指導課教學任務的校外兼職教師。
根據《實施辦法》,校內專業課教師申報各層級“雙師型”教師時,必須同時滿足教育教學和專業實踐兩個方面的具體條件。尤其在專業實踐方面,要求滿足“主要成員參與地市級以上產教融合項目建設與管理工作”“擔任地市級以上教學創新團隊、技藝技能傳承創新平台等主要成員”“獲本專業相關的國家授權發明專利”等條件,申報中高級“雙師型”教師的人員還必須具有2年以上企業相關工作經歷,或近5年累計6個月以上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等條件。對於申報“雙師型”教師的校外人員,《實施辦法》要求,除滿足相關條件之外,還必須參加教師職業道德、基本教學能力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
值得一提的是,《實施辦法》對在閩台胞教師積極參與我省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予以支持,鼓勵台胞教師提升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能力,對他們在職稱晉升、培訓、評先評優等方面給予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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