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營商環境創新改革行動計畫

2022年6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福建省營商環境創新改革行動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營商環境創新改革行動計畫
  • 發布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修訂信息,內容全文,

修訂信息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營商環境創新改革行動計畫的通知
閩政〔2022〕18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現將《福建省營商環境創新改革行動計畫》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2日

內容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加快打造能辦事、快辦事、辦成事的“便利福建”,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按照加快建設高效規範、公平競爭、充分開放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要求,圍繞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信息化建設為支撐,聚焦市場有效、政府有為、企業有利、民眾有感,對標國際國內先進,積極開展首創性、差異化改革探索,進一步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全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
(二)主要目標。對標國際國內最高標準、最高水平,開展營商環境創新改革,先行先試。通過在營商環境各領域,特別是法治化營商環境示範區和海絲中央法務區建設、數位化營商環境建設、誠信福建建設等方面實施落地94項改革創新舉措,形成一批符合新發展理念和高質量發展要求的一流營商環境城市。廈門市營商環境水平保持全國領先地位,福州、泉州市位居全國前列,各地營商環境水平差距縮小、均衡發展。充分發揮各地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比較優勢,因地制宜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良好生態。用2—3年時間,打造營商環境福建模式,全省營商環境水平進入全國先進行列,形成區域營商環境新優勢。
二、重點任務
(一)統一制度規則,著力深化市場化改革
1.降低準入和退出門檻。研究完善市場準入效能評估指標,穩步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推進“一業一證”審批模式改革,推廣套用行業綜合許可證。開展“一照多址”改革,簡化分支機構登記手續。允許對無人售貨商店等新業態發放食品經營許可(備案),支持零售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開展企業強制退出改革試點。
2.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清除政府採購和招投標領域設定的隱形門檻和壁壘,加強重點監督和防控。清理設定非必要條件排斥潛在競爭者行為,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採購和招投標活動的權利。推行電子化監管,對政府採購和招投標活動實行動態監管。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改革,推動招投標領域數字證書兼容互認。
3.最佳化企業開辦服務。最佳化企業開立銀行賬戶流程,建立線上推送銀行預約賬號模式。推行企業年度報告“多報合一”改革。簡化許可或備案簡單事項變更流程,探索實現簡單事項變更“免申即辦”。推行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標準化登記。通過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台,實現企業登記信息變更網上全程辦理。
4.加強要素支持。建立健全政府引導的智慧財產權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綜合運用擔保風險補償等方式降低信貸風險。支持引導商業銀行開展智慧財產權金融產品創新,提高金融服務能力。遴選若干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試點,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推動數據資源開發利用。
(二)堅持公平公正,著力加強法治化保障
1.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示範區和海絲中央法務區。對市場主體、消費者反映強烈的重點行業和領域,加強全鏈條競爭監管執法,以公正監管保障公平競爭。探索柔性監管新方式,推行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和免予行政強制等“四張清單”制度。設立國家律師學院海絲中央法務區分院、“一帶一路”律師聯盟海絲分中心。建設“海絲中央法務區·雲平台”,創建海絲法律資源庫。
2.完善產權和智慧財產權執法司法保護體系。最佳化破產案件財產解封及處置機制。進一步完善破產管理人選任、預重整等制度,推動成立省級破產管理人協會,制定完善破產管理人業績考核分級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打擊防範侵犯台胞台企合法權益的經濟犯罪協商會商機制。建立試點城市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機制,支持試點城市建立維權協作機構。
3.最佳化公共法律服務。發揮福建多區疊加優勢,鼓勵法律服務領域的創新創造,打造法治創新聚集區和法律服務高地。推動台灣地區與國外律師、仲裁等法律服務機構在閩設立代表機構,深化律師、公證、仲裁、司法互助等領域交流合作。試行有關法律文書及律師身份線上核驗服務,最佳化律師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流程,便利律師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建立破產企業融資渠道,搭建破產案件共益債招募平台。
4.打造誠信福建。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依法歸集共享信用信息,推廣信用承諾制,套用信用評價結果,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建立重點領域個人誠信記錄。推動政務誠信建設,不斷提升各級地方政府誠信行政水平和公務員誠信履職意識。健全信用修復機制,保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拓展信用套用場景,強化信用信息共享,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加強誠信宣傳教育,讓誠信深入人心並在全省蔚然成風。
(三)圍繞集成最佳化,著力提供便利化服務
1.提升投資建設便利度。推進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改革,統一進行聯合審查、現狀普查,探索實行“統一受理、同步評估、統一反饋”的運作模式。深化“多測合一”改革,加快統一地方相關測繪測量技術標準,實現同一階段“一次委託、成果共享”,避免對同一標的物重複測繪測量。推行工程建設項目聯合驗收“一口受理”,避免企業“多頭跑”。
2.推動高頻事項集成辦理。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務改革,持續推進企業“全生命周期”重要階段集成化辦理。推行水、電、氣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審批線上並聯辦理。完善“管線基礎資源產業聯盟”,開啟水、電、氣、網“共享門市”,推動“一站式”通辦。推進公安派出所“一站式”綜合服務視窗建設試點,提供戶政、治安、交警、出入境等“一站式”服務。
3.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數位化水平。深入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研究制定具有福建特色的政務服務地方性標準。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加快推進智慧監管服務,提升辦理建築許可、不動產登記交易、納稅、用水用電用氣、融資等方面一網通辦、共享協作的信息化水平。完善省級企業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公共服務平台,進一步擴大電子證照、電子簽章套用範圍。
4.強化惠企政策兌現。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實現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直接享受政策。在人社領域推廣“人策匹配機器人”試點成果,對企業民眾的政策需求精準畫像,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最佳化稅費優惠政策精準推送機制,開展有針對性的稅法宣傳和政策輔導,提高政策知曉率、使用率。
(四)深化互聯互通,著力提升國際化水平
1.強化國際通行規則對接。逐步貫通多式聯運國際物流通道,推進水鐵空公多式聯運信息共享,開展多式聯運“一單制”試點推廣。積極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推進一批改革試點、創新舉措、試點政策及合作項目。探索開展廈門與金磚國家、RCEP國家跨境貿易相關單證互聯互通、信息共享與聯網核查。
2.提升跨境貿易服務水平。完善“單一視窗”服務功能,進一步拓展“單一視窗+”,推進跨境貿易業務“一站式”辦理。深化進出口貨物“提前申報”“兩步申報”等改革,推進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試點,允許企業自由選擇。最佳化進出口貨物查詢和查驗通知推送服務。
3.健全外商投資促進和服務體系。加快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積極推進涉外商事多元化糾紛解決,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涉外商事海事糾紛解決優選地。在自貿試驗區選取部分片區開展試點,擴大外籍人員子女學校舉辦者範圍,允許內資企業和中國公民等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建立省網上辦事大廳“海外版”專區,為外籍人員提供涉外政策新聞諮詢、辦事指引、辦事進度查詢等服務。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小組各責任部門間的工作聯動,協調解決創新改革事項具體問題,合力推動行動計畫落實落細。各地市要統籌部署安排,根據當地實際,完善工作機制,細化支持政策,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協作配合,按照創新改革事項清單的具體舉措和完成時限,不折不扣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二)強化數位化支撐。深入推進數字福建建設,最佳化升級數字政府套用創新,打造協同高效的數字政府,推動數位技術深度賦能營商環境建設。堅持從市場主體滿意度出發,完善營商環境數位化監測督導機制,從日常監測、市場主體滿意度調查、現場核驗督導三方面客觀反映營商環境現狀,跟蹤創新事項落實進展和成效,及時發現問題,督導解決問題,最佳化提升營商環境。
(三)推動共同提升。針對營商環境薄弱地區、薄弱指標,發揮營商環境共同最佳化提升工作小組作用,深入一線,開展點對點指導,推動重點整改。及時總結推廣營商環境改革創新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樹標桿立典範,鼓勵互學互鑒,推動全省營商環境共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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