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無線電管理條例》81301發布,1998年10月1日生效。根據2018年5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條例〉的決定》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無線電管理條例
- 發布單位:81301
- 發布日期:1998-08-01
- 生效日期:1998-10-01
《福建省無線電管理條例》81301發布,1998年10月1日生效。根據2018年5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條例〉的決定》修正。
《福建省無線電管理條例》81301發布,1998年10月1日生效。根據2018年5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條例〉的決定》修正。條例信息【發布文號】【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是為了加強無線電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保證無線電業務的正常開展,有效利用無線電頻率和衛星軌道資源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9月1日,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自2016年9月1日起實施。政策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
五、《福建省無線電管理條例》 6、第十條有關“使用公眾行動電話機許可”的規定。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詞條圖冊 更多圖冊 圖集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停止執行本省地方性法規中若干行政許可事項有關規定的決定的概述圖(1張) V百科往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於1993年9月11日發布的維護空中電波秩序,有效開發、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保證各種無線電業務的正常進行的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共9章、85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管理機構及其職責、頻率管理、無線電台(站)...
為適應我省經濟建設發展的需要,1998年10月1日,經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福建省無線電管理條例》正式頒布實施。該《條例》是我國第一部無線電管理地方性法規。《條例》的頒布實施,為進一步完善我省無線電管理法制建設,使無線電管理逐步納入法制化、規範化軌道提供了法律保障。二十...
第四條省電信主管部門負責全省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國土資源、市政、建設、公安、交通、環保、海洋、漁業、林業、無線電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做好電信設施建設、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做好電信設施...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無線電通信事業不斷發展,1993年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正式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確立國家、省二級管理體制,全國無線電管理機構進行一次重大的調整,無線電管理開始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軌道。1995年10月10日,福建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南平市無線電管理處掛牌成立,並在原監測計算站...
第二十一條 郵電部門建設微波通信設施、衛星通信地球站、天線區、短波收發訊區,應說明電波傳輸方向、保護區域範圍和標準要求,按《福建省實施辦法》,向所在地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手續,經批准後,由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郵電部門所提要求,控制審批該保護區域範圍內的新建建築物,以防止影響無線電波傳輸。第...
無線通信網的建設,應符合《無線電管理規則》,並應經福建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批准。第二十條 對郵電通信生產用電,供電部門應當按“重要用戶”規定優先安排,確保通信用電不間斷。第二十一條 郵電通信設施一般不得遷改。因市政工程或其他建設需要,必須遷改郵電的房屋設備、機線設施或信箱、...
《廈門市禁止無線行動電話並機規定》在1996.09.24由廈門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保障公民的通信自由和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權益,確保無線移動通信網正常運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廈門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無線行動電話實行一號一機(卡)一證,使用無線行動電話應隨身攜帶由福建省無線電管...
第三十六條 郵電部門建設微波通信設施、衛星通信地球站、天線區、短波收發訊區,應說明電波傳輸方向、保護區域範圍和標準要求,按《福建省實施實施辦法(草案)》,向所在地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手續,經批准後,由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郵電部門所提的要求,控制審批該保護區域範圍內的新建建築物,以防止影響無線...
雲南省無線電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無線電管理,維護無線電波秩序,合理規劃、有效利用和保護無線電頻譜資源,促進無線電事業的發展,而制定的條例。綜述 (2003年11月28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無線電管理,維護無線電波秩序,合理規劃、有效利用和保護...
《貴州省無線電管理條例》是2019年3月29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於2019年5月1日起實施。條例全文 貴州省無線電管理條例 (2019年3月29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無線電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和保護電磁環境,有效利用...
《江西省無線電管理條例》,地方性條例。2022年11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江西省無線電管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無線電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有效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深圳經濟特區無線電管理條例(2009年1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修改決定 (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對《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等二十九項法規作如下修改:二十、對《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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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廣西壯族自治區無線電管理條例》。條例頒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公告(十四屆第8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無線電管理條例》已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2023年7月27日通過,現將《廣西壯族自治區無線電管理條例...
《海南省無線電管理條例》經2011年11月30日海南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通過,2011年11月30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8號公布。該《條例》分總則,無線電頻率管理, 無線電台(站)設定、使用與無線電發射設備管理,電磁環境管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7章61條,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發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