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的意見的通知

《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是福建省政府辦公廳1996年1月20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的意見的通知
  • 發布單位:81302
  • 發布文號:閩政辦[1996]10號
  • 發布日期:1996-01-20
簡介,檔案內容,

簡介

【生效日期】1996-01-2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
關於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的意見的通知
(1996年1月20日閩政辦〔1996〕10號)

檔案內容

各地區行政公署,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省勞動廳《關於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出現的問題,逕向省勞動廳報告。
關於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的意見
根據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作出的積極培育和規範勞動力等要素市場的戰略部署,國家勞動部提出在2000年前,要圍繞兩大根本性轉變,初步建立起全國性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勞動力市場,(1996年)要著手建立起各省(市)區域性的勞動力市場。省政府要求各級政府要合理規劃,積極引導中心城市建立綜合性、多功能、規範化的勞動力中心市場,儘快形成覆蓋城市,並向鄉村延伸的勞動力市場網路,促進就業,搞好企業富餘職工的分流和失業職工的安置工作,有組織地引導農村剩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和在地區間的有序流動。為了落實上述精神,統籌規劃,加快全省勞動力市場建設步伐,就進一步加強我省勞動力市場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我省勞動力市場發展狀況
十四屆三中全會以來,我省積極推進勞動力市場培育和建設,著力建立市場機制,全面推進勞動制度改革。在企業用工、工資分配、社會保險等方面,改革措施有力,效果明顯。在非公有制工業,已經全面實現了勞動力資源的市場配置。在國有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分配自主權基本得到落實,企業自主用工,勞動者自主擇業。為勞動力市場提供中介服務的職業介紹機構發展迅速,形成遍布全省廣大城鄉的職業介紹網路。社會保險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對勞動力市場規範管理進一步加強,出台了一批地方勞動法規、規章。全面建立了勞動監察制度。通過全面深化勞動制度改革,我省勞動力市場機制已初步形成,在勞動力資源的配置上已起到主導作用。
但是,應當看到,由於思想觀念以及新舊體制轉換過程中,各方面因素的制約,當前我省勞動力市場的發展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尤其是近年來,側重於勞動力市場機制建設,對市場的載體建設重視不夠,投入不多,全省尚未建成一個具有一定規模的中心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機構普遍存在規模小、信息少、功能弱、規範差的問題。勞動力素質偏低,不能適應勞動力市場需求,造成了結構性失業。一些城鎮待業人員、企業富餘職工、失業人員在勞動力市場上求職得不到良好的社會服務,造成就業困難。農村和外省勞動力進城務工仍然帶有很大盲目性,就巨觀而言,尚處於無序流動的狀況,一些非法勞務中介組織趁機行騙,擾亂勞動力市場秩序和社會治安,勞動力市場建設的滯後,影響了我省勞動力的合理、有序流動,必須引起充分重視。
二、統籌規劃,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的意見
根據勞動部的目標要求和省第六次黨代會關於實施改革與發展的總體戰略部署,對加強我省勞動力市場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規劃,合理布局。從我省經濟發展狀況和在全國的戰略區位考慮,我們構想,今明兩年,要基本建立省內區域性的勞動力市場,形成以福州市和閩南三角地區為龍頭,以中心城市為支柱,覆蓋全省縣(區),延伸到鄉鎮、街道的勞動力市場網路。福州、廈門兩市要建立1至2個在全國較有影響、規模較大、手段先進、功能完備的勞動力中心市場;泉州、漳州、莆田和各中心城市要建立起帶動本地區,輻射全省的綜合性、多功能的勞動力中心市場;各縣(區)都要建立起具有一定規模和相應設施,服務項目齊全,延伸到所有鄉鎮和有條件的行政村的職業介紹網路;鼓勵、支持開辦專業勞動力市場,形成與我省經濟發展相適應,布局合理、網路健全的勞動力市場。到2000年,在全省建立起協調統一、運行有序、競爭公開、調控有力、服務完善的勞動力市場體系。
(二)強化功能,完善勞動力市場服務機制。勞動力市場運作的核心是信息服務,必須利用計算機技術和現代通訊手段來保證。(1996年),全省縣(區)級勞動力市場要實現微機聯網,形成全省勞動力市場計算機網路,並與全國勞動力市場華東網併網。從而了解全國勞動力市場供求信息,掌握全省勞動力資源和企業用工需求信息,特別是經濟新增長點對勞動力的需求信息。實現勞動力信息傳輸網路化、大容量化、快捷化、努力做到“資源共享”。勞動部門開辦的職業介紹機構要提供辦理勞動事務“一條龍”服務,完善市場服務功能,更好地發揮作為勞動力市場交流的主渠道作用。
(三)加強勞動力市場巨觀調控和管理。要採取法律的、經濟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主要採用法律的手段,對勞動力市場進行有效的管理。為此,要進一步加快地方勞動立法步伐,建立起我省勞動力市場法律體系。當前,要加強對勞動力市場流通環節的管理。對農村和外省勞動力進城務工進行總量調控,全面實行流動就業憑證管理制度,對各類人員求職,實行就業登記制度,嚴格單位使用農村和外省勞動力的審批制度,規範用工行為。加強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勞動、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保護合法職業中介,取締非法職業中介,嚴厲打擊以介紹就業為幌子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規範職業中介行為。
(四)加強職業技能培訓,為勞動力市場提供高素質的人才。職業培訓要圍繞“兩個根本性轉變”,面向勞動力市場,為促進就業服務。要加強職業技能開發,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強化就業前培訓和轉業培訓。逐步做到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和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都要通過就業前培訓;企業富餘職工轉崗和失業人員重新就業都要接受轉崗培訓。積極推行職業技能鑑定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提高勞動者市場就業的競爭能力。積極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指導、監督各部門做好崗位技能培訓、鑑定管理工作。
(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勞動力市場的提出是理論上的一個大突破,思想觀念上的一次大解放。勞動力市場的建設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在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由於農村勞動力大量向非農產業轉移,以及產業結構調整,企業存在富餘職工、失業人員需要安置,還有城市新增勞動力的就業需求,形成了巨大的就業壓力。在新形勢下,解決勞動就業問題,必須運用市場機制,對勞動力資源進行合理配置,促進充分就業,才能保持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因此,勞動力市場的提出,在理論上和現實上,都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各級宣傳部門、勞動部門、新聞單位要密切配合,做好輿論宣傳工作,通過宣傳,促進勞動者進一步確立市場就業觀念,落實勞動政策法規,推廣勞動制度改革經驗,發揮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為勞動力市場的培育發展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六)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統籌規劃勞動力市場建設。要把勞動力市場建設作為培育發展市場體系的重點,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當地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市場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加以統籌安排。規劃場地、籌劃資金,加強勞動力市場基礎建設。各地舉辦的有形勞動力市場,必須向勞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審批和登記手續。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協調解決勞動力市場建設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確保(1996年)推進勞動力市場建設邁出大的步伐,促進勞動力市場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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