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應急攻關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辦法

《福建省應急攻關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辦法(暫行)》是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應急攻關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4月28日
  • 發布單位: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發布通知,暫行檔案,

發布通知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關於印發《福建省應急攻關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閩科規〔2023〕1號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應急工作部署以及省領導批示的應急攻關任務,進一步規範應急攻關科技計畫項目管理,按照《福建省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辦法》等檔案精神,我廳制定了《福建省應急攻關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辦法(暫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2023年4月28日

暫行檔案

福建省應急攻關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條為應對突發應急公共事件,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應急工作部署以及省領導批示的應急攻關任務,提升應對突發應急公共事件科技支撐能力,進一步規範應急攻關科技計畫項目管理,按照《福建省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辦法》(閩科計〔2019〕9號)《福建省級科技計畫項目經費管理辦法》(閩科規〔2022〕8號)《福建省科技計畫項目驗收管理辦法》(閩科計〔2019〕10號)《福建省科技計畫項目監督工作暫行辦法》(閩科監〔2020〕2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福建省應急攻關科技計畫項目(以下簡稱應急攻關項目)是指為應對突發應急公共事件需要,以省級財政科技經費支持,由省科技廳負責組織實施,開展應急科研攻關和成果推廣套用等的省科技計畫項目。
第三條省科技廳可公開發布應急攻關項目需求徵集通知,或通過調研、諮詢等方式徵集應急攻關(定向)項目。
第四條應急攻關項目採用公開競爭或定向申報的方式組織。
第五條根據應急事項科研攻關在技術研發、實驗驗證和套用示範等階段實際需求,省科技廳對有需要的應急攻關項目可採用定向申報、“賽馬制”、分階段持續滾動支持等科研攻關組織模式。
第六條省科技廳可視應急事項情況,臨時確定其他特殊程式和方式組織、管理應急攻關(定向)項目。
第七條應急攻關項目可採取“邊研究邊申報”“先立項補申報”等方式組織項目申報與立項。對經專家諮詢建議支持的定向項目,省科技廳可在審核項目後,按程式研究確定擬立項項目和定向申報指南。項目申報時間(申報指南發布日到項目受理截止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八條對需要分階段滾動支持的應急攻關項目或通過“賽馬制”遴選出需持續支持的項目,在完成前一階段的攻關任務後,省科技廳可按程式發布後續定向申報指南。
第九條應急攻關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不受年度項目申報數和承擔的省科技計畫在研項目數量限制。
第十條應急攻關項目的實施期限應滿足應急任務需要,根據應急工作的緊急程度和科研任務量等情況綜合確定。
第十一條省科技廳提出擬立項應急攻關項目和資金建議方案,會商省財政廳下達應急攻關項目經費預算。
第十二條應急攻關項目資金按照《福建省級科技計畫項目經費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和使用。應急攻關項目的實施過程管理、驗收結題管理和誠信管理等,按照《福建省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辦法》《福建省科技計畫項目驗收管理辦法》《福建省科技計畫項目監督工作暫行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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