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材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

《福建省建材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是為了紮實推進福建省建材行業碳達峰工作,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關於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關於印發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生態環境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材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福建省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制定的實施方案。

2024年3月13日,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四部門印發《福建省建材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建材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4年3月13日
  • 發布單位: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四部門
  • 文號:閩工信規〔2024〕7號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建材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閩工信規〔2024〕7號
各設區市工信局、發改委、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局、交通與建設局,省直有關單位:
現將《福建省建材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3月13日

內容全文

建材行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產業,也是工業領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點行業。為紮實推進我省建材行業碳達峰工作,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關於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關於印發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生態環境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材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福建省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與減排、整體與局部、長遠目標和短期目標、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圍繞建材行業碳達峰總體目標,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總量控制為基礎,以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水平為關鍵,以低碳技術創新為動力,全面加快建材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
(二)工作原則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企業在碳達峰過程中的市場主體作用,政府做好引導和政策環境建設,通過構建以碳減排為導向的政策體系,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節能降碳積極性。
節約優先,源頭髮力。堅持節約為先,不斷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從源頭實施原料替代和總量控制,通過建材行業與冶金、化工等其他行業的循環連結耦合和協同發展,持續降低能源資源消耗與碳排放強度。
創新驅動,技術引領。堅持科技創新,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建材行業的套用,提升數位化智慧型化套用水平,加快綠色低碳關鍵共性技術研發與產業化套用,以創新驅動建材行業高質量綠色低碳發展。
突出重點,分步實施。以水泥行業作為建材行業降碳重點領域,推動其率先實現降碳目標。在此基礎上,將成熟的經驗在其他領域推廣實施,促進建材行業整體實現降碳目標。
(三)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建材行業產業結構和能源消費結構持續最佳化,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套用取得新進展,綠色建材產品供給能力和水平逐步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穩步提高,碳排放強度不斷下降。到2025年底,水泥熟料的單位產品綜合能耗相比2020年底降低3.7%,水泥、平板玻璃、建築衛生陶瓷行業總能效達到標桿水平的產能比例超過30%。
“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和能源消費結構調整取得明顯進展,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套用取得顯著成效,原燃料替代水平大幅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升,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基本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產業體系,確保全行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總量控制
鼓勵低效產能退出。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國家有關政策,依法淘汰落後工藝、裝備,引導能耗高、排放大的低效產能有序退出。推動建材企業提升能效水平,力爭達到國家標桿水平。鼓勵建材企業開展資源整合和兼併重組,最佳化生產資源配置和行業空間布局,探索市場化、法治化產能退出機制。(省工信廳、發改委、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嚴控新增過剩產能。落實國家關於水泥、平板玻璃的產業政策,加大對過剩產能的控制力度,嚴禁違規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支持水泥企業運用市場化手段整合省內水泥產能,提高產業集中度。加強建築衛生陶瓷、牆體材料等行業管理,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支持省內優勢企業“走出去”,開展國際產能合作。(省工信廳、發改委、生態環境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水泥錯峰生產。規範行業管理,持續推進水泥錯峰生產常態化,加大落實和檢查力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企業依法依規執行錯峰生產的積極性。(省工信廳、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動原料替代
逐步減少碳酸鹽用量。加快水泥行業非碳酸鹽原料替代,在保障水泥產品質量的前提下,提高電石渣、磷石膏、氟石膏、錳渣、鋼渣的比重。加快高貝利特水泥、硫(鐵)鋁酸鹽水泥等低碳水泥新品種的推廣套用。研發含硫矽酸鈣礦物、粘土煅燒水泥等材料,降低石灰石用量。(省工信廳、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推進石材產業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套用,促進企業綜合利用邊角料、石粉等廢料研發生產人造大理石、石材馬賽克、加氣混凝土砌塊、石粉磚、機制砂等產品。提高新型牆體材料行業協同處置淤污泥、建築垃圾等廢棄物水平。支持企業推進循環經濟,在保證產品質量和生態安全的前提下,在水泥產品中提高消納高爐礦渣、粉煤灰等廢棄物能力,逐步增加可消納固體廢棄物的品種。(省工信廳、生態環境廳、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動建材產品減量化使用。精準使用建築材料,減量使用高碳建材產品。提高水泥產品質量和套用水平,促進水泥減量化使用。開發低能耗製備與施工技術,加大高性能混凝土推廣套用力度。加快發展新型低碳膠凝材料,鼓勵固碳礦物材料和全固廢免燒新型膠凝材料的研發。(省工信廳、住建廳、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促進產業間循環連結。以建築節能、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等需求為導向,推進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推進建築業與建材行業深入融合協同發展。加快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提升工業窯爐協同處置城市廢棄物水平。(省工信廳、住建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轉換用能結構
加大替代燃料利用。支持生物質燃料等可燃廢棄物替代燃煤,推動替代燃料高熱值、低成本、標準化預處理。完善農林廢棄物規模化回收、垃圾源頭分類等上游產業鏈配套,形成供給充足穩定的衍生燃料製造新業態,提升水泥等行業燃煤替代率。(省工信廳、發改委、農業農村廳、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最佳化能源消費結構。加快清潔綠色能源套用,鼓勵建材企業參與綠電交易,促進能源結構清潔低碳化,不斷提高平板玻璃、陶瓷、石膏板、混凝土製品等行業天然氣和電的使用比例。引導建材企業積極採用太陽能、氫能等可再生綠色能源,減少化石能源消費。(省工信廳、發改委、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引導企業建立能源管理制度,支持能源管理中心建設,實現能效最佳化調控。嚴格執行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加強現有生產線節能監察和新建項目節能審查。推行節能診斷服務,以重點用能企業為重點,針對工藝技術裝備、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體系開展全面診斷,深挖節能潛力,持續提升能效水平。鼓勵重點用能企業積極申報能效領跑者,樹立建材行業能效標桿,推進企業能效對標達標。(省工信廳、發改委、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技術創新
加快行業關鍵低碳技術研發。圍繞建材行業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領域開展關鍵低碳技術科技攻關。在清潔能源利用、燃料替代、新型膠凝材料、降低水泥的熟料含量、玻璃窯爐窯外預熱、窯爐氫能煅燒、低溫低壓餘熱利用等重大低碳技術等方面取得新進展、新突破。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開展氣凝膠、鈣鈦礦光伏材料等新材料研發和推廣套用。(省工信廳、發改委、科技廳、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引導企業實施技術升級改造。推動建材企業優先採用國家綠色低碳技術目錄中的技術,以綠色化、智慧型化、超低排放為方向實現技術升級,加快成熟工藝普及推廣。引導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重點領域的企業,積極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提升行業技術裝備水平。推動企業圍繞提升生產線各系統能源利用效率、減少化石燃料的消耗量、降低單位產品能耗,開展智慧型化系統技術改造,實施設備更新和數位化、智慧型化升級改造。(省工信廳、發改委、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培育節能降碳技術創新示範。著力培育一批節能降碳技術創新示範企業,開展近零碳排放、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氫能等項目示範,實現窯爐碳捕集、封存利用技術的產業化套用。(省工信廳、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行綠色製造
積極構建綠色製造體系。開展綠色設計、綠色生產,積極構建綠色製造體系。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導向,發展高性能複合材料、裝配式建築部品等新興建材產業。支持綠色產品設計、綠色製造,形成綠色供應鏈,推進行業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支持發展高品質水泥、特種專用水泥和散裝水泥,推動光伏玻璃、建築玻璃深加工發展。(省工信廳、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廳、住建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快綠色建材生產和套用。大力發展綠色建材,培育骨幹企業和產業集群,鼓勵建材企業申請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推動綠色建材成為市場主流產品。推動福州、龍巖等地開展政府採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築品質提升試點城市建設,打造宜居綠色低碳城市。促進綠色建材與綠色建築協同發展,提升新建建築與既有建築改造中使用綠色建材,特別是節能玻璃、新型保溫材料、新型牆體材料的比例,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築全面推廣綠色建材。(省工信廳、住建廳、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統籌落實。各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確定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組織抓好落實,強化上下聯動、部門協調和政策協同,統籌資源、形成合力,強化分析研判和督促落實,增強方案的執行效力。加強各類媒體、公益組織輿論引導,宣傳綠色建材政策法規、典型案例、先進低碳技術。大型建材企業要發揮表率作用,結合自身實際,明確碳達峰碳減排時間表和路線圖,加大技術創新力度,逐年降低碳排放強度,加快低碳轉型升級。(各有關部門分別抓好落實)
(二)加大政策支持。嚴格落實國家水泥、玻璃產能置換政策,落實國家和省節能降碳、技術改造、資源綜合利用、研發創新等方面優惠政策。建立健全綠色建築和綠色建材政府採購需求標準體系,加大綠色建材採購力度。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支持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建材企業碳減排項目和技術、綠色建材消費等提供融資支持。(省工信廳、發改委、科技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金融監管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標準體系。企業在嚴格執行現有各項標準要求基礎上,要逐步以國內、國際先進能耗、環保、質量水平為標桿開展對標達標,充分發揮標準的基礎性和引領性作用。鼓勵龍頭企業積極參與國家和行業的節能降碳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的標準制定工作,完善建材行業標準體系。引導企業建立能耗和碳排放監測與評價體系,開展能耗和碳排放核算、核查和自評價、第三方評價工作。加強碳計量技術研究和套用,建立完善碳排放計量體系。(省工信廳、發改委、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營造良好環境。健全企業碳排放報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推動企業碳排放信息公開。發揮戰略諮詢,技術支撐、政策建議等作用。鼓勵龍頭企業、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主體聯合建設建材行業碳達峰碳減排公共服務平台。構建碳計算、碳排放管理等多層次的人才培養體系,提升建材行業碳排放統計監測核算能力。鼓勵企業組織實施碳減排,強化綠色低碳發展意識,為建材行業碳達峰營造良好環境。(省工信廳、發改委、生態環境廳、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方案執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由省工信廳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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