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十條措施》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新一代人工智慧的工作部署,打造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東南創新高地,推動人工智慧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助力數字套用第一省建設,結合福建省實際,制定該措施。
2023年9月1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十條措施》。
《福建省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十條措施》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新一代人工智慧的工作部署,打造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東南創新高地,推動人工智慧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助力數字套用第一省建設,結合福建省實際,制定該措施。
2023年9月1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十條措施》。
《福建省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十條措施》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新一代人工智慧的工作部署,打造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東南創新高地,推動人工智慧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助力數字套用第一省建設,結合福建省實際,制定該措施。2023年9月1...
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非常艱巨,必須加快人工智慧深度套用,培育壯大人工智慧產業,為我國經濟發展注入新動能。人工智慧帶來社會建設的新機遇。我國正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人口老齡化、資源環境約束等...
充分發揮500億元車谷產業發展母基金,30億元武漢經開產業投資基金和20億元長江車谷產業投資基金的投資和牽引作用,支持智慧型汽車、人工智慧、積體電路等領域科技含量高和帶動效應強的項目,推動相關科技創新平台和成果轉化項目落戶發展。九是...
為落實《關於積極推進“網際網路+”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加快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網信辦制定了《“網際網路+”人工智慧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我市將人工智慧作為先導產業進行培育發展,產業集聚和套用賦能取得顯著成效,人工智慧產業發展綜合水平邁入全國第一梯隊。2021年3月,科技部正式復函支持蘇州創建人工智慧創新發展試驗區,為加快推進試驗區建設,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特首次...
支持建立面向智慧型家居、智慧型汽車的檢驗檢測平台。支持建立人工智慧安全技術研發和檢測平台。(四)支持建設基礎數據和行業數據開放共享平台 針對制約人工智慧產業發展的“數據孤島”問題,探索建立數據資源開放共享機制。加快推動政府數據開放,聯合...
2022年9月22日,《上海市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條例》經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上海市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條例 (2022年9月22日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
2022年8月30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上海市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條例(草案)》,現就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及相關說明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發布歷程 2022年8月30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上海市...
市場是推動人工智慧產業發展的關鍵力量。《若干措施》堅持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牢牢把握大模型賦能千行百業的戰略機遇,充分結合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優勢特點,引導創新主體在智慧城市、科學研究、智慧醫療等一批重點場景實現人工智慧創新套用,加強...
(二十一)持續提升人工智慧產業倫理治理自律自治能力 落實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任務,加強人工智慧倫理安全規範及社會治理實踐研究,研發並部署人工智慧倫理治理公共服務平台,服務政府監管與產業自律自治,強化相關責任主體科技...
為深入貫徹國家發展新一代人工智慧的戰略部署,落實《上海市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條例》,推動本市大規模預訓練模型(以下簡稱“大模型”)創新發展,構建開放安全創新生態,加快打造人工智慧世界級產業集群,制定以下措施:一、著力支持大模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人工智慧產業,是指與人工智慧相關的軟硬體產品研究、開發和生產、系統套用、集成服務等核心產業,以及人工智慧在民生服務、社會治理、經濟發展等領域融合套用帶動的相關產業。第四條 本市人工智慧產業發展遵循科技引領...
人工智慧產業園發展若干政策從規劃建設產業園區、支持企業集聚發展、強化產業技術支撐、最佳化生產要素保障四個方面,提供“一攬子”支持措施,在無縫銜接市級園區基金、會展政策,區級社會化招商中介、科技創新、匯智嶗山等現有政策的同時,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