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十條措施

《福建省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十條措施》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新一代人工智慧的工作部署,打造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東南創新高地,推動人工智慧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助力數字套用第一省建設,結合福建省實際,制定該措施。

2023年9月1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十條措施》。

發布歷程,措施全文,

發布歷程

2023年9月1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十條措施》。
2023年9月26日,第118期“五鳳論見”活動圍繞“科技創新先導,套用示範引領”主題,在福州軟體園舉辦《福建省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十條措施》政策宣貫會暨人工智慧產業發展研討會。

措施全文

一、布局提升算力基礎。在福州、廈門、泉州規模化、集約化建設人工智慧計算中心,匯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科研院所資源,支撐產業生態建設。支持新建(含擴容升級)100P以上人工智慧算力項目申報列入省重點技改項目庫,按規定享受最長3年、年化2%貼息補助。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工智慧基礎設施項目申報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責任單位:省工信廳、財政廳)
二、提供普惠算力服務。以普惠算力降低人工智慧企業研發成本,支撐快速增長的算力需求,促進自然語言、多模態認知等超大規模智慧型模型開發訓練。對符合條件的人工智慧企業,購買算力服務年度總額達到3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當年實際服務費第一年50%,第二年40%,第三年30%,每年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省工信廳、財政廳)
三、推動數據開放套用。完善省市一體的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機制,依法依規向人工智慧企業開放重點領域數據,支持企業充分挖掘公共數據的商業價值,促進人工智慧套用創新。推動建立開放性行業大數據訓練庫、標準測試數據集,鼓勵企業或機構將用於人工智慧相關研發的高質量數據集接入省公共數據統一開放平台或省大數據交易平台。深化省大數據交易所建設,支持高質量數據交易流通,探索新型數據交易範式。探索打造數據訓練基地,培育發展人工智慧生成語音、圖像和自然語言等內容產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數字辦)、省直有關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大數據集團〕
四、加強關鍵技術攻關。聚焦智慧型機器人、大數據分析、計算機與三維視覺、元宇宙與數字孿生等領域關鍵技術需求,支持龍頭企業聯合省內外一流高校院所實施一批省級人工智慧科技重大項目,最高給予項目承擔單位800萬元補助。支持符合條件的區域主體布局建設人工智慧領域產業技術研發公共服務平台,並享受相應平台補助政策。圍繞新型機器學習、自然語言理解、新型人機互動、智慧型控制與決策等重點領域,加快發展國產化自主可控產品服務,每年實施一批人工智慧領域技術創新重點攻關及產業化項目,按照項目總投入的40%給予最高3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省科技廳、工信廳、財政廳)
五、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每年評選一批創新能力強、研發投入大、市場占有率高的人工智慧領域“領雁”軟體企業,每家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支持發展人工智慧晶片、感測器、智慧型理解設備、智慧型控制設備等人工智慧相關硬體產品,鼓勵開發人工智慧套用軟體產品,每年評選一批人工智慧軟硬體優質產品,對獲評產品給予每個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工信廳、財政廳)
六、鼓勵企業入園集聚發展。支持福州、廈門、泉州三大省級人工智慧產業園建設,加快培育一批國家級、省級人工智慧產業集群。鼓勵企業入園,實施差別化、特殊化的扶持政策,對園區企業投產、技改、融資等方面予以獎補,助力企業做大做強做優。加強園區招商,每年各安排不低於100萬元支持福州、泉州開展人工智慧企業專場招商活動,以及對引進人工智慧優質企業的招商機構或個人給予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屬地政府研究制定。每年度組織人工智慧園區評估,省工信廳、發改委(數字辦)、科技廳有關專項資金對評估優秀的園區予以傾斜支持。對獲評國家人工智慧創新套用先導區或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創新發展試驗區的地區給予10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發改委(數字辦)、科技廳、財政廳,福州市、廈門市、泉州市人民政府〕
七、推廣典型套用場景。實施“智賦百景”行動,支持政務、製造、金融、醫療、教育、商貿、建築、農業等領域典型套用場景複製推廣,鼓勵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先行先試。建立人工智慧技術套用場景項目庫,評選發布百個人工智慧典型套用場景,每個給予50萬元獎勵。持續用好數字中國建設峰會等國家級平台,每年遴選一批重點行業領域典型套用場景,集中發布展示、宣傳推廣,提升優質企業、核心產品、典型場景的品牌影響力。〔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發改委(數字辦)、教育廳、住建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衛健委、國資委、金融監管局、財政廳,人行福建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福建監管局、福建證監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八、引進領軍人才團隊。將符合相關條件的人工智慧領域人才(團隊)作為省級高層次人才以及產業領軍團隊、省引才“百人計畫”等省級人才計畫(項目)的重點對象認定和支持,圍繞企業、高校核心需求,實現人工智慧高端人才精準引進。對人工智慧領軍人才(團隊)的資源配套和家庭生活保障等問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應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責任單位:省委人才辦,省工信廳、教育廳、科技廳、人社廳、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九、豐富教育培訓體系。強化人工智慧學科建設,鼓勵校企聯合共建產業學院,促進產學研協同創新發展。支持人工智慧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及培訓,鼓勵符合條件的機構申報人工智慧相關工種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支持企業、勞動者參與人工智慧相關職業技能培訓,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政策。(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工信廳、科技廳、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對人工智慧發展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提升科技倫理治理能力。加強人工智慧方面知識的培訓,提升幹部對相關知識的理解掌握運用。成立省人工智慧專家委員會,開展前瞻性、戰略性問題研究,為產業發展提供戰略路線和前沿技術諮詢。支持舉辦人工智慧領域國家級、國際性展會、學術會議、論壇,以及常態化組織沙龍、分享會、交流會等活動,促進相關管理、產業、技術等多維度碰撞交流。重點支持舉辦省級(含)以上人工智慧大賽,對賽事承辦單位,按賽事運營費用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工信廳、發改委(數字辦)、教育廳、科技廳、人社廳、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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