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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國家人工智慧發展戰略,落實《江蘇省新一代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實施意見》《蘇州市人工智慧產業發展規劃》,搶抓人工智慧發展戰略機遇,加快推進蘇州人工智慧科技創新和產業集聚發展,根據《“蘇州製造”品牌建設三年行動計畫》《關於全力打響“蘇州製造”品牌的若干措施》等檔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措施。
一、促進產業集聚發展
1.支持重點企業引育。支持人工智慧企業總部從外地遷入蘇州,國內外人工智慧知名企業在蘇州設立子公司;鼓勵蘇州人工智慧企業、科研院所發揮自身技術優勢和資源優勢建設眾創空間等載體,開展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及人工智慧領域創新性企業孵化。具體支持措施按蘇州現有相關政策執行。(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支持企業做大做強。開展具有行業引領性的人工智慧“頭雁”企業遴選,對首次入選的“頭雁”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鼓勵各地區加大對“頭雁”企業及“頭雁”培育企業的政策獎勵。支持人工智慧龍頭企業實施對強鏈補鏈有重大影響的兼併重組,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支持重大項目集聚。圍繞人工智慧算力、算法、數據三大要素,以超算中心、數據中心、雲計算平台、數據管理交易平台、關鍵技術研發和產業化為重點,進一步加快審批流程、放寬投資方式,支持國內外具有競爭力的人工智慧科研生產機構來蘇設立研發中心和投資產業化項目,具體獎勵、支持措施“一事一議”。(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加快產業自主創新
4.支持關鍵技術創新。支持企業、科研院所圍繞蘇州人工智慧重點支持領域開展持續技術攻關,重點突破一批“卡脖子”技術和產品,最高按攻關投入(包括與該項目相關的人員人工費、研發設備及軟體購置費;小試、中試工藝設備購置、開發及製造費;設計費、材料費、檢測檢驗費以及委託外單位開展相關研發活動的費用)的50%進行補助,單個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5.支持重大創新項目。鼓勵企業、科研院所主動參與承接國家、省新一代人工智慧產業創新重大項目。推動建立重點支持領域創新項目庫,對技術水平先進、商業模式領先的項目擇優給予最高200萬元的項目扶持。(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6.支持創新產品推廣套用。加強人工智慧產業首台(套)重大裝備、首版次軟體等創新產品推廣套用。對經蘇州市及以上認定的首台(套)裝備及關鍵零部件按該產品單台(套)銷售價格的10%~30%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對經江蘇省及以上認定的首版次人工智慧軟體,按年度銷售總額的10%~20%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7.支持參與標準制定。鼓勵在蘇企業、科研院所等參與人工智慧標準研製,提升行業話語權。對主導國際標準研製的,給予最高100萬元/項獎勵;對承擔國家標準等標準研製項目的,給予最高50萬元/項獎勵;對承擔國際、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秘書處工作的,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項、50萬元/項的資助。(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三、促進產業融合發展
8.支持場景套用示範。支持人工智慧在經濟發展、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務等重點領域的套用示範。在全市範圍內遴選蘇州人工智慧套用場景示範項目,採取“雙向”獎勵制度加速場景豐富及實際套用,按人工智慧產品及服務部分投資採購額20%給予場景提供主體(非政府投資主體)最高200萬元的獎勵;按實際研發投入20%給予人工智慧產品及服務提供商最高100萬元的獎勵。(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9.支持供給能力提升。推動建立全市人工智慧供給能力庫,徵集一批具有核心技術、產業發展前景良好的供給能力清單,包括但不限於基礎軟硬體、智慧型產品、智慧型服務終端、人工智慧套用場景系統集成和解決方案等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標誌成果產品。遴選優秀人工智慧產品及服務,給予最高20萬/項的獎勵。(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0.支持加強供需對接。鼓勵在蘇企業、科研院所和行業協會等機構建設運營傳統行業人工智慧產品和服務需求發布、人工智慧企業解決方案發布及供需信息匹配對接的網際網路服務平台,根據平台建設投入及對接成果,按年度運營經費20%給予單個平台每年最高100萬元的補貼。(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四、最佳化產業發展生態
11.支持重大載體建設。鼓勵各地區積極建設研發及產業載體,對獲評的國家級和省級人工智慧創新套用先導區,分別給予最高300萬、200萬元獎勵;對新獲認定人工智慧領域的市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新獲認定人工智慧領域的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省級產業創新中心和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對新獲認定的國家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給予“一事一議”獎勵。(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2.支持平台開放共享。鼓勵企業、科研院所建設開源開放、共享協同的人工智慧數據歸集、算法匯聚、算力開放及檢驗檢測的創新支撐平台,為蘇州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提供研發、設計、生產、雲資源租賃等服務。參考平台軟硬體投入、人工智慧企業用戶數、支撐成果等方面,擇優給予綜合貢獻度較高的開放平台最高100萬元的獎勵。(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3.支持舉辦重大活動。鼓勵蘇州市內相關開發主體、人工智慧領域相關產業聯盟(協會)或重點企業,承辦國家、省、市人工智慧相關領域的學術會議、交流活動、創新創業大賽等重大活動,經事前認定備案,給予相應資金支持。(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4.支持產教深度融合。鼓勵在蘇高校研究設立人工智慧專業和學科,培育輸出一批人工智慧專業技術人才;支持人工智慧校企合作共建產教融合人才公共實訓基地,最高給予100萬元建設資助;鼓勵人工智慧企業聯合高校院所機構,開展行業緊缺人才培訓,按照培訓實施情況給予補貼。(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5.支持產業服務機構建設。鼓勵蘇州人工智慧企業、科研院所等共同組建人工智慧產業服務機構,包括聯盟、協會、學會等。支持產業服務機構搭建產業公共服務平台,積極開展行業交流、區域創新合作、產業研究、產品推廣等工作,經認定,給予相應資金支持。(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五、附則
16.本政策重點支持領域包括但不限於智慧型晶片、智慧型感測器、計算機視覺、智慧型語音處理、生物特徵識別、自然語言理解、圖像處理、智慧型決策控制、新型人機互動等核心基礎和關鍵技術領域,支撐深度學習的大規模計算平台及海量資料庫等人工智慧基礎資源,以及人工智慧技術在各行業領域和硬體終端的產業化套用。
17.本政策適用於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人工智慧類企業、機構或組織。本政策規定的條款與相關政策同類或者重複的,按就高不重複原則實施。
18.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按現行財政體制實施。
解讀
為深入貫徹國家人工智慧發展戰略,落實《江蘇省新一代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實施意見》《蘇州市人工智慧產業發展規劃》,加快蘇州國家人工智慧創新發展試驗區的建設,進一步促進蘇州人工智慧產業集聚及產業融合發展,《蘇州市促進新一代人工智慧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經蘇州市政府第133次常務會審議通過並印發實施。現將政策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人工智慧作為新一輪產業變革的核心驅動力、國際競爭的新焦點和經濟發展的新引擎,正加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助力產業轉型升級。2020年,人工智慧被納入“新基建”範疇,產業發展邁入發展快車道。我市將人工智慧作為先導產業進行培育發展,產業集聚和套用賦能取得顯著成效,人工智慧產業發展綜合水平邁入全國第一梯隊。2021年3月,科技部正式復函支持蘇州創建人工智慧創新發展試驗區,為加快推進試驗區建設,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特首次出台蘇州人工智慧專項支持政策。
二、起草過程
蘇州市工信局對全市人工智慧產業進行了系統調研,了解了產業現狀及發展方向。依據調研情況,充分借鑑兄弟城市的經驗做法,結合蘇州產業特點,重點圍繞人工智慧賦能實體經濟發展這一主線,起草了人工智慧專項支持政策。起草過程中,兩次書面徵求各市(區)和蘇州市發改委、科技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意見,並召集各市(區)及相關部門召開徵求意見建議座談會,充分討論完善後形成了送審稿,蘇州市政府第133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後正式印發。
三、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主要從人工智慧產業的集聚發展、自主創新、融合套用、生態發展四個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共制定15條具體支持措施。
(一)促進產業集聚發展。包括支持重點企業引育、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和支持重大項目集聚3條措施。
“支持重點企業引育”主要包括對企業總部遷入、重點企業落戶、眾創空間企業孵化等給予相應現有政策支持。
“支持企業做大做強”主要是支持人工智慧龍頭企業實施對強鏈補鏈有重大影響的兼併重組,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對首次入選的人工智慧“頭雁”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支持重大項目集聚”主要是針對超算中心、數據中心、雲計算平台、關鍵技術研發和產業化等人工智慧領域重大項目的引進,給予支持,具體支持措施“一事一議”。
(二)加快產業自主創新。包括支持關鍵技術創新、支持重大創新項目、支持創新產品推廣套用和支持參與標準制定4條措施。
“支持關鍵技術創新”主要是支持重點領域技術攻關,突破一批“卡脖子”技術,給予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的補助。
“支持重大創新項目”主要是建立重點支持領域創新項目庫,對技術水平先進、商業模式領先的項目擇優給予最高200萬元的項目扶持。
“支持創新產品推廣套用”主要是對經蘇州市及以上認定的首台(套)裝備及關鍵零部件、經江蘇省及以上認定的首版次人工智慧軟體,分別給予最高1000萬和200萬的獎勵。
“支持參與標準制定”主要是對主導、參與人工智慧標準研製的單位,給予最高100萬元/項的獎勵。
(三)促進產業融合發展。包括支持場景套用示範、支持供給能力提升、支持加強供需對接等3條措施。
“支持場景套用示範”主要是在全市範圍內擇優評定蘇州人工智慧套用場景示範項目,給予場景提供主體(非政府投資主體)最高200萬元的獎勵;給予人工智慧產品及服務提供商最高100萬元的獎勵。
“支持供給能力提升”主要是擇優評定市級優秀人工智慧產品及服務,給予最高20萬/項的獎勵。
“支持加強供需對接”主要是鼓勵建設運營人工智慧供需信息對接服務平台,按不超過年度運營經費20%給予單個平台每年最高100萬元的補貼。
(四)最佳化產業發展生態。包括支持重大載體創建、支持平台開放共享、支持舉辦重大活動、支持產教深度融合和支持產業服務機構建設5條措施。
“支持重大載體創建”主要是對獲評的國家級、省級人工智慧創新套用先導區,分別給予最高300萬、200萬元獎勵;對新獲認定人工智慧領域的市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新獲認定的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省級產業創新中心和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支持平台開放共享”主要是鼓勵企業、科研院所開放共享人工智慧數據歸集、算力開放等創新支撐平台,為蘇州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提供研發、雲資源租賃等服務,擇優給予開放平台最高100萬元的獎勵。
“支持舉辦重大活動”主要是對在蘇州舉辦的智博會等人工智慧重大活動給予相應資金支持。
“支持產教深度融合”主要是鼓勵在蘇高校研究設立人工智慧專業和學科;支持人工智慧校企合作共建產教融合人才公共實訓基地,最高給予100萬元建設資助。
“支持產業服務機構建設”主要是鼓勵蘇州人工智慧聯盟、協會、學會等服務機構積極開展行業交流、區域創新合作、產業研究、產品推廣等工作,並給予相應資金支持。
(五)附則部分主要規定了政策的適用範圍、重點支持領域及實施日期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