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流通現代化的意見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流通現代化的意見》是2002年福建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流通現代化的意見
  • 外文名:People's Government of Fujian province:Advice for the intensive modernization of circulation
  • 發布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閩政[2002]31號
  • 發布時間:2002-07-03
  • 生效時間:2002-07-03
意見全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流通現代化的意見
(閩政[2002]31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市場供求關係、改革開放格局和經濟體制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商品流通(以下簡稱流通)的地位和作用也有了根本性變化。我省流通業發展迅速,結構改善,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的流通體系,有力地推動了全省經濟的發展,為滿足人民需要,提高生產和生活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從總體上看,流通業結構落後、技術含量低、周轉速度慢、運行質量差等問題仍很突出,已經成為當前以及今後一段時期制約我省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和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為積極推進我省流通現代化,現提出以下意見。
進流通現代化的指導思想和任務、目標
(一)加快推進我省流通現代化的指導思想是: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省第七次黨代會關於構築三條戰略通道、建設海峽西岸繁榮帶的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與時俱進,把現代流通業作為先導產業對待,以加快流通行業發展為主題,以流通產業結構調整為主線,以促進經濟成長為中心,以改革開放和科技進步為動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為出發點,加強現代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行各種新型行銷方式和組織方式,加快傳統流通業的改造改組,推進流通經濟體制和增長方式的轉變,提高流通行業的組織化、現代化水平,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推進我省流通現代化的任務是:以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為重點,大力採用現代技術改造提升傳統流通業,培育一批大中型的商貿集團、物流配送中心、電子商務企業和中高級批發市場,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發展,構建安全、便捷、暢通、高效、誠信的現代流通體系,提高流通業的整體競爭能力,使流通業成為我省的先導性支柱產業。
(三)推進我省流通現代化的奮鬥目標是:到2005年,初步建立起以市場機制為基礎,有比較合理的現代流通產業布局和結構,具有比較先進的經營管理水平和現代技術設施,能夠提高流通運行效益,切實發揮現代流通業對經濟發展的先導性作用,促進經濟有效增長,為提高國民經濟整體效率和人民生活質量作出應有貢獻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流通業體系。
流通現代化的發展重點
(四)加快培育一批大型流通企業集團。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關於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的指導意見》,積極鼓勵現有大公司、大集團開展連鎖經營、併購、重組、上市,盤活存量資產,吸收社會資本,建立一批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以資本或商品為聯結紐帶,主業突出、管理水平高、輻射範圍廣、競爭力強的大型流通企業集團、物流配送中心、電子商務企業和中高級批發市場,使其實現經營管理規模化、規範化、現代化,成為我省流通行業的龍頭企業。
(五)鼓勵發展連鎖經營。努力推動連鎖經營向更大範圍、更深層次發展和延伸,實現規模化和規範化經營,提高連鎖經營在流通業的比重。
1.在業種和業態上,要向合理化、多樣化方向發展。在繼續規範連鎖超市、提高超市生鮮商品經營比重的同時,大力發展以社區為中心、具有多項服務功能的連鎖便利店。積極推進百貨店的業態創新和轉型。大力發展連鎖專業店和專賣店,使之成為開拓閩貨市場的新形式。
2.在行業上,要不斷拓展經營範圍,積極推動連鎖經營從傳統零售業、餐飲業向第三產業多個領域滲透。要在電訊、石油、菸草、家電、家具、圖書報刊、音像製品、醫藥、裝飾材料、汽車、電力物資及其它各種生產資料的銷售,以及郵政、快運、旅遊、家庭服務、維修、房地產中介、教育培訓等服務領域廣泛推廣連鎖經營。
3.在地區布局上,福州、廈門、泉州等市的大型連鎖企業要加快向周圍地區擴展。支持優勢連鎖企業向城市社區、郊區、小城鎮和沿海發達鄉村擴張。
4.在形式上要鼓勵企業充分利用社會商業資源,發揮自身優勢,積極探索特許經營的發展模式。支持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管理基礎好的企業,運用商品、商號、配送、經營模式、管理技術等優勢發展特許經營。
5.要規範連鎖企業的經營管理。連鎖企業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按照連鎖經營標準化、專業化的要求,完善經營管理體系和作業標準,增強總部功能,完善加盟手冊與運營手冊,做到統一採購、集中配送,加強計畫與成本控制。
(六)扶持發展物流配送。
1.加快物流基礎設施建設。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經貿委等六部委聯合制定的《關於加快我國現代物流發展的若干意見》,積極培育物流市場,為建立社會化、專業化物流服務體系打好基礎。抓緊規劃確定一批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特別是中心城市、交通樞紐、物資集散地和口岸地區大型物流基礎設施的建設項目。堅持“政府引導、企業投資、市場運作”的發展模式,加大現有物流資源整合力度,吸引社會投資參與物流項目建設。今後一個時期集中力量建設福州、廈門、泉州三大區域性現代物流中心。逐步建設物流信息平台,為物流企業和其他需要物流服務的企業
提供服務。
2.加快培育一批現代化的大型物流配送中心。一是整合社會資源,建設社會化、專業化的物流企業。鼓勵行業配送中心和企業自有物流配送機構對社會開放,鼓勵從事運輸、倉儲、貨運代理服務和批發配送業務的企業擴大經營範圍、延伸服務領域,向第三方物流發展。鼓勵多元化投資主體組建第三方物流企業。二是加強連鎖企業內部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設和管理,提高技術含量和管理水平,提高統一配送的比例。三是組織批發企業完善服務功能,發展生產原輔材料及零部件配送業務,建立鋼材剪下加工、混凝土、玻璃加工、日化產品、食品等專業化加工配送中心。
3.大力推廣物流先進技術。物流配送企業要從實際出發採用先進適用的物流技術,包括倉庫立體化、裝卸搬運機械化、商品配貨電子化、物流功能條碼化、配送過程無紙化等技術,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率的配送體系。要制定和採用物流網路系統標準化、信息化、智慧型化等方面的技術標準,逐步推廣套用托盤、條形碼、電子數據交換(EDI)、衛星定位系統(GPS)、地理信息系統(GIS)等先進手段,穩步推進物流的現代化。
(七)大力發展電子商務。要結合“數字福建”工程,做好基礎性工作,推動企業廣泛開展電子商務,提高電子商務在商業交易中的比重。
1.加快電子商務基礎設施建設。建設福建省電子商務數字證書授權中心和密鑰管理中心,為電子商務當事人提供安全可靠的認證服務。協調建設福建網上綜合信用徵信平台,促進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扶持建立福建企業產品等資料庫,建設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合,為中小企業服務。協調金融部門建設電子商務支付網關,為電子商務提供支付保障。
2.建設若干重點商品與服務交易信息網路。逐步建立全省商品交易信息網路、全省生活旅遊線上服務信息網、外經貿信息網和基於網際網路的國際電子商務(電子數據交換);在重要行業建設專業交易信息網;在福州、廈門、泉州等信息網路基礎較好、物流商流較集中的城市建設區域性交易信息網路。
3.推進流通企業信息化基礎建設。以信息技術改造傳統商業服務業,運用信息技術提高流通企業採購、配送、行銷能力,重點推行銷售時點管理系統(POS)、商場信息管理系統(MIS)、企業資源規劃系統(ERP)、客戶關係管理系統(CRM)、供應鏈管理系統(SCM)、自動訂貨系統(EOS)和銀行卡結算等技術。積極推廣企業對企業(BtoB),企業對消費者(BtoC)的電子商務,提高網路行銷普及率。
(八)改造提升商品交易市場。要改變傳統攤販經營模式,促進商品交易市場增加功能,提高檔次,規範經營。
1.全省性、區域性批發市場要加快由初級市場向中高級市場轉變。在產業密集區、主產區和主銷區培育一批設施完善、高起點的大中型批發市場,與全國大市場信息聯網,增強市場綜合服務功能,開展加工、包裝、配送、保鮮等增值服務,完善儲運、結算、檢測、計量、估價、諮詢、通訊等配套功能。實現批發市場的管理創新、功能創新、交易方式和結算方式創新,擴大市場的輻射範圍和交易規模。
2.積極引導城市集貿市場按照現代流通的方式,以規模化經營、規範化的標準改造成連鎖生鮮超市。積極引入有實力、有經營管理經驗的大型超市經營業主從事集貿市場改造。在超市和集市中推行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檢測制度、開辦者和經營者質量負責制、進貨索證制、優質商品推介制和不合格商品退出制,確保商品質量,改善購物環境。
推進流通現代化的措施
(九)加快流通業的改革和結構調整步伐。深化流通企業改革,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加快流通業國有經濟布局的戰略性調整,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大型國有流通企業要通過規範上市、中外合資、相互參股等形式,逐步改制為多元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進一步加快糧食、石油、農資、菸草、醫藥、食鹽等關係國計民生重要行業的企業和一般競爭性領域中核心競爭力強、規模較大、成長性較強的大集團、大企業的公司制改造步伐。數量眾多的中小國有流通企業,要通過實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兼併、重組、出售、拍賣等多種方式的改革,進一步放開搞活。對資不抵債、經營困難、扭虧無望的國有流通企業,在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後,通過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儘快退出市場。改制企業要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深化企業內部人事、用工、分
配三項制度改革,加強企業各項管理。
商貿流通領域要對非公有制經濟進一步開放,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鼓勵非公有制經濟以參股、控股、收購、租賃等形式參與國有和集體商貿流通企業的改革、改組和改造。要打破地區封鎖、部門和行業壟斷,規範市場準入條件,今後除國家需要壟斷的特殊領域外,其他一律要放開經營。凡鼓勵和允許外資進入的領域,均首先鼓勵和允許國內投資者進入,對各類企業一視同仁,實行國民待遇。
(十)鼓勵發展中小流通企業。扶持發展就業型、農副產品收購加工型、社區服務型等中小流通企業,使其不斷提高服務技術和水平,滿足市場需求。鼓勵中小流通企業向“精、專、特、新”方向發展,參與特許連鎖和電子商務,形成與大企業、大集團分工協作、專業互補的關聯產業群體。著力扶持“優強”中小企業發展,不斷總結推廣不同類型中小流通企業的發展經驗和典型模式。要建立健全中小流通企業的社會化服務體系,積極開展面向中小流通企業的資金融通、信用擔保、技術支持、管理諮詢、信息服務、市場開拓、人才培訓等服務。
(十一)擴大流通領域對外開放。要抓住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帶來的新機遇,積極有序地擴大流通業對外開放,促進流通管理體制、企業機制、組織形式以及服務品種的創新,促進先進服務技術和標準的引進,帶動流通業整體水平的提高,增強國際競爭力。要依照國家對外開放的承諾步驟,積極引進國際著名商業集團來閩投資,與國內企業嫁接,合資開辦商業批發、零售企業、物流配送企業和飲食服務企業,帶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的發展。要吸引跨國分銷企業在我省設立商品採購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分銷中心,推動國內企業與國際大型商貿企業開展各種形式的合資合作,逐步建立與國際市場接軌的貿易和物流網路體系,使“閩貨”直接進入國際分銷渠道,擴大我省產品出口。鼓勵有實力的流通企業“走出去”,取得外貿經營權,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十二)搞好規劃,健全法制,加強巨觀調控。要在“十五”流通產業發展規劃和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基礎上,制定全省“十五”連鎖經營和物流產業發展規劃,提出一批推進流通現代化的重點建設項目。各設區市應儘快制定本市商業網點設施發展規劃,並向社會發布,加強對大型流通設施建設的指導。大型商業網點設施(如大型批發市場、大型物流中心、大型零售網點、商業街改造等)建設應逐步推行聽證制度,以此規範投資行為。項目建設要以企業為主體,按經濟規律辦事。要實行依法治商,加快制定有關現代流通形式的法規規章和標準,保護合法經營者,打擊違法經營。
(十三)加強流通業人力資源開發。抓好流通企業在職員工尤其是高層管理人員的適用性培訓,加強對現代流通理論知識、世貿組織規則的學習。鼓勵社會各界舉辦各種網路遠程教育、在職培訓,形成多元化、多層次的在職培訓體系。加快高校對後備人才的培養,根據市場需求,在高校增設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相關專業,擴大招生數量。通過政府與企業相結合的途徑,建立一個有利於吸納人才的機制,吸引國內外高素質人才加盟福建流通業。
(十四)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建立企業、中介機構和個人的信用管理體系,包括信用的徵集、披露、評價、保險和失信懲戒制度。強化各級政府架構信用體系的作用,建立相關的地方法規規章,規範信用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一批社會信用服務中介機構,承擔信用徵信、信用評估、信用擔保服務。加強司法和社會監督,嚴厲懲戒失信行為,為流通產業發展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在流通行業深入開展創建文明行業活動,抓好以誠信經營為重點的職業道德教育,推進服務規範化建設,提高商貿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的實效性。
(十五)扶持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發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政府職能轉變需要,加快各類流通行業協會特別是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新型流通方式的行業協會,完善它們的溝通政企、服務企業、行業自律等功能,充分發揮中介組織在推動行業發展和實施行業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推進流通現代化的若干政策
(十六)投融資政策。
1.重點支持效益好的大中型流通企業拓寬融資渠道,通過增資擴股、股票上市、發行債券等途徑募集社會資金,擴大經營規模;鼓勵流通企業通過資產重組、劃撥等多種方式,改造工業企業的閒置廠房、設備和批發、儲運企業的倉儲設施,發展物流配送中心。對連鎖企業開辦門店、有關企業建設物流配送中心、發展電子商務所需資金,在企業自籌、有關部門支持的基礎上,不足部分可向金融單位申請貸款,金融部門按人行規定利率優先貸款,並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務。
2.在國有商貿企業改組過程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經營管理層購買產(股)權資金不足的,經企業債權人同意,可用承擔企業債務方式,置換企業股權。
3.在企業改組中,被分流職工的安置費或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可本著職工自願的原則轉為個人在企業中持有的股份,並享受購買國有產(股)權相應的折扣優惠。
4.對推進流通現代化建設和重要農產品市場檢測檢疫、信息系統建設等重點項目,“十五”期間省計畫、財政部門安排一定資金作為引導資金予以支持,各地財政也酌情給予支持。省財政扶持山區和邊界縣的市場建設項目貸款貼息資金政策延長到2005年,並擴大到全省重點市場升級改造項目。
(十七)用地政策。調整城市市區用地結構,提高流通業用地比重。中心城市要逐步遷出或關閉市區污染大的工業企業,並將工業退出的土地優先用於流通業。在列入省規劃的大型物流基地內設立物流配送中心和物流企業新增用地,按倉儲用地實行有償使用,土地出讓金及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由當地政府按標準適當下浮。企業以原劃撥土地為條件引進資金和設備建設物流配送中心,可按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作價作為法人資產出資。企業以原劃撥土地自行改造為物流配送中心,凡未涉及產權變更、轉讓的,可保留劃撥用地性質不變。商業、餐飲服務業、倉儲運輸企業改變土地用途用於房地產開發的,要申請政府進行收購儲備,政府的土地出讓金可部分或全部返還企業,用於企業在郊區另行征地或安置職工。建設、土地管理部門要為物流配送建設項目用地提供良好的服務,把物流配送建設項目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
(十八)用電政策。具有一定用電規模的商貿企業、大型中高級批發市場、物流基地、大型配送中心的用電價格,具體用電類別由省經貿委會同省電力公司確定。
(十九)稅收政策。
1.對於我省連鎖企業的稅收,省人民政府已有明確規定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適用範圍為全社會商貿企業。在省內跨區域的連鎖經營企業,經批准實行由總部匯總交納增值稅、所得稅的,由省財政、稅務部門制定相關的財政利益轉移辦法,扶持跨地區連鎖企業發展。
2.從2002年開始,商貿流通企業進行信息管理、物流配送、生鮮經營等技術改造項目,經省經貿委備案確認、省稅務機關批准,可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9]290號)的有關規定,享受國產設備抵免所得稅的政策。
(二十)連鎖經營政策。
1.對連鎖企業、物流配送中心已登記的運送鮮活商品小型貨車,經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適當放寬白天進市區限制,提供市區通行、停靠的便利。
2.文化部門、新聞出版部門要簡化有關手續,支持連鎖企業經營書籍、報刊、音像製品,直營連鎖企業各門店可由總部統一辦理專營商品經營許可證。總部已取得經營許可的,其門店不需要再辦理有關手續,各門店持總部批准檔案(或許可證)的複印件到當地有關部門備案。
3.直營連鎖企業按菸草專賣法規定的條件由總部統一辦理各門店的捲菸零售許可證,並向連鎖店所在地的菸草公司定貨,當地菸草公司負責送貨。
4.對連鎖企業實行由配送中心統一採購配送的商品質量,有關部門不對其所屬門店重複抽檢。各有關部門在開展商品質量監督抽查時,要堅持抽查不收費的原則。
(二十一)企業登記管理政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從事物流的企業,可以登記為物流企業,及時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對連鎖企業經營範圍的核定,可按行業大類核定。對於由連鎖企業總部統一辦理所屬各門店專營商品的經營許可證的,可憑總部統一辦理的許可批文辦理所屬門店註冊登記。對直營連鎖企業各門店,可接非法人分支機構進行註冊登記。
(二十二)收費政策。對推進流通現代化中涉及土地、工商、食品衛生、商品檢驗、交通、產權交易等的收費項目,各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本著支持流通現代化的精神,適當給予一定的優惠。
五、加強領導,切實為推進流通現代化創造良好環境
(二十三)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切實轉變職能,加強和改善對流通業的管理。要減少行政性審批,把管理重點轉移到行業規劃、行業法規、行業標準、產業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上來。積極研究制定、完善規範市場主體和公平競爭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強化監督管理,深入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犯罪行為,營造公平、公開、公正的市場環境。開展行政效能建設,不斷提高為企業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二十四)推進流通現代化工作省里由省經貿委牽頭負責,各有關部門配合,各地由地方政府負責。要建立工作責任制,將本意見各項目標任務措施分解落實到各地各部門。省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能,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幫助解決推進流通現代化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各設區市要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根據本意見制定本市的工作方案,紮實抓落實。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二○○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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