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修改閩侯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修改閩侯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覆
  • 發布單位:福建省
  • 發布日期:2007-03-14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閩江南港南岸防洪堤路二期工程(閩侯段)建設項目局部修改閩侯縣南嶼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請示》(榕政綜〔2007〕25號)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市上報的閩侯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將17.8933公頃土地(其中耕地1.5799公頃)列入規劃建設用地區,並相應修改閩侯縣及南嶼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各項建設按規定辦理規劃選址、環境保護、建設用地等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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