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江陰汽車整車進口口岸加快發展五條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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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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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從2015年至2017年,由福州保稅港區管委會統籌省級、福州市和保稅港區共同安排的資金,對重大項目、公共服務平台、進口增量等實施激勵扶持。
責任單位: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保稅港區管委會、福州海關、福建檢驗檢疫局、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省交通運輸集團
五、強化金融服務
(一)對在江陰口岸註冊的企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保障企業正常資金需求。
(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推出國內國外保兌倉融資、保險業金融機構推出信用保險等各類針對整車進口業務的金融產品。
(三)支持整車進口企業進入助保貸外貿企業池,運用助保貸風險補償金政策為企業申請融資貸款提供增信服務,將企業融資貸款納入風險補償金的補償範圍。
(四)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發起設立汽車金融公司,為汽車消費者提供消費貸款。
責任單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福建保監局、省金融辦、省商務廳、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保稅港區管委會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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