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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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從2015年至2017年,由福州保稅港區管委會統籌省級、福州市和保稅港區共同安排的資金,對重大項目、公共服務平台、進口增量等實施激勵扶持。
責任單位: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保稅港區管委會、福州海關、福建檢驗檢疫局、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省交通運輸集團
五、強化金融服務
(一)對在江陰口岸註冊的企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保障企業正常資金需求。
(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推出國內國外保兌倉融資、保險業金融機構推出信用保險等各類針對整車進口業務的金融產品。
(三)支持整車進口企業進入助保貸外貿企業池,運用助保貸風險補償金政策為企業申請融資貸款提供增信服務,將企業融資貸款納入風險補償金的補償範圍。
(四)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發起設立汽車金融公司,為汽車消費者提供消費貸款。
責任單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福建保監局、省金融辦、省商務廳、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保稅港區管委會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