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信息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2—2025年)的通知
閩政辦〔2022〕22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2—2025年)》已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4月18日
規劃全文
福建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2—2025年)
前 言
近年來,全球環境污染與能源緊缺問題日益凸顯,二氧化碳和有害污染物排放持續引起各國關注。為應對上述問題,發展新能源汽車成為世界各國重要舉措之一。我國高度重視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我國從汽車大國邁向汽車強國的必由之路”。作為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發展新能源汽車已成為緩解能源安全壓力,降低二氧化碳和各種有害氣體排放,解決日益突出的環境污染問題,實現我國汽車產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以及“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舉措。
福建省高度重視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將其作為促進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培育產業發展新動能,深化我省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的重要抓手。經過多年發展,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具備良好基礎、前景廣闊,正處於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發展的戰略機遇期。為深入貫徹《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國辦發〔2020〕39號)和《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路線圖2.0》《智慧型網聯汽車技術路線圖2.0》,推進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發展規劃。
本規劃以2021年為基期,規劃期限為2022—2025年。
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我國從汽車大國邁向汽車強國的必由之路。“十三五”期間,福建省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發展,新能源客車、動力電池、永磁電機等關鍵產品技術均處於全國前列,上汽乘用車寧德基地、雲度新能源汽車等新能源乘用車項目相繼建成投產。“十四五”期間是我省新能源汽車實現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機遇期,要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推動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再上新台階。
一、發展現狀與趨勢
(一)發展現狀
全省現有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7家、專用車生產企業1家,涵蓋了新能源乘用車、商用車全品類汽車產品。2021年,全省新能源汽車產銷均為6.5萬輛;新能源汽車“三電”(電池、電機、電控)系統關鍵零部件企業10多家,相關產品技術均處於國內前列,其中,2021年全省新能源動力電池出貨量約126GWh,產業規模位居國內第一。
1.整車企業。上汽乘用車寧德基地建成投產,達綱產能24萬輛,主要產品為榮威和名爵品牌新能源與傳統燃油汽車,2021年新能源乘用車產銷4.8萬輛。金龍汽車集團2021年新能源客車產銷1.6萬輛,國內市場占有率位居第二,出口規模位居國內第一。
2.“三電”系統及其他關鍵零部件。動力電池方面,寧德時代動力電池的能量密度、穩定性、可靠性等性能全球領先,2021年動力電池出貨量125GWh,出貨量連續五年全球第一。中航鋰電(廈門)、冠城瑞閩、福建巨電等動力電池生產企業產能加速釋放。廈鎢新能、寧德青美、寧德邦普、龍巖常青新能源等前驅體和正極材料,寧德杉杉科技和三明翔豐華負極材料,泉州申泰新材料、寧德卓高新能源公司隔膜新材料,寧德國泰華榮、福鼎凱欣、三明海斯福、南平永太高新材料電解液等配套項目發展情況良好。驅動電機和電控方面,金龍新能源科技、萬潤新能源、廈鎢勢拓御能、時代電機、福工動力的驅動電機產銷規模逐漸擴大。閩東電機等傳統電機生產企業正加快轉型生產新能源汽車驅動電機。此外,長汀金龍稀土公司的驅動電機磁鋼、冠城大通的扁銅線材、廈門法拉電子的電機控制器電容、廈門宏發股份的汽車繼電器等均位居國內前列。
3.智慧型網聯汽車。廈門金龍聯合公司的L4級阿波龍自動駕駛純電動巴士、自動駕駛純電動配送車,廈門金旅公司的“星辰”自動駕駛純電動微循環公交均已實現小規模推廣套用。龍馬環衛的智慧型駕駛新能源環衛車已在多地開展示範運營。
4.氫燃料電池汽車。我省在氫燃料電池汽車及核心零部件方面具有一定技術儲備,在氫氣資源方面也具有一定優勢。金龍汽車集團開發多款氫燃料電池客車產品,銷量位居全國前列。雪人股份通過海外併購和自主研發,基本掌握了氫燃料電池電堆、雙極板、膜電極、空氣壓縮機、循環泵及加氫站設備等產品研發技術,亞南電機初步擁有涵蓋電堆、膜電極、系統集成等研發製造技術,正加快推進相關項目產業化。東方電氣、國家電投集團、國家能源集團、上海申能等正積極推動氫能產業化項目。我省工業副產氫資源豐富,現有規模超過10萬噸,通過富餘核電、風電等電解水制氫潛力大,制氫成本低。豐富的氫氣資源不僅為我省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推廣和規模化套用提供保障,未來還可利用港口將富餘的氫氣對外運輸,將我省打造成為面向華東乃至東亞地區的清潔能源制氫基地。
5.其他配套。裝備製造方面,星雲股份擁有鋰離子動力電池檢測設備和智慧型製造解決方案;廈門金龍汽車車身公司汽車智慧型裝備業務涵蓋新能源汽車白車身焊裝生產線的研發、生產與服務等。輕量化材料方面,海源復材、閩鋁輕量化、中鋁瑞閩、福建坤孚、祥鑫集團等碳纖維、鋁合金、鎂合金等車身輕量化新材料已具備一定的規模和優勢。充(換)電設備方面,科華偉業、興華動力、星雲股份、時代星雲等充(換)電設備實現規模化套用。加氫設施方面,雪人股份、國家電投集團等正在積極建設加氫設施。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新能源整車實力不夠強。目前,除金龍汽車集團、上汽乘用車寧德基地外,省內其他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的產銷規模相對較小,品牌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較弱,所發揮的整車帶動全產業鏈發展的“龍頭效應”不夠明顯。
2.汽車全產業鏈尚存短板。我省汽車零部件本地配套率較低,現有零部件企業總體規模較小、產品附加值不高,電子電器、電機和電控系統等關鍵核心零部件基本從省外採購,新能源汽車綜合成本相對較高。
3.企業研發創新能力較弱。除寧德時代、金龍汽車集團等的研發投入水平和廈鎢新能的研發創新能力領先同行業水平外,省內其他新能源汽車和零部件生產企業研發投入基本處於或落後於行業平均水平,整體研發創新能力不足,產品疊代速度較慢。其中,新能源汽車整車系統集成和研發設計能力不強;智慧型底盤、智慧型座艙等創新產品尚處於起步階段;新一代電驅橋、輪轂電機、分散式電驅動系統以及碳化矽控制器等研發水平不高;智慧型網聯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創新領域,僅具備系統集成能力,關鍵產品、材料等基本空白。
4.專業人才需求缺口較大。隨著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發展,從事新能源汽車整車、關鍵核心零部件以及新興領域跨學科的高級管理人才、研發人員、高技能人才等日益緊缺。此外,隨著生產環節智慧型化程度的不斷提升,具備相關專業能力的技術工人需求也不斷增加。專業人才供需不平衡已成為影響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
(三)發展趨勢
1.新能源汽車長期向好發展趨勢不變。我國巨觀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加速滲透新能源汽車領域,為新能源汽車消費提供巨大市場空間。新能源汽車融匯新能源、新材料、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多種變革性技術,推動汽車從單純交通工具向移動智慧型終端、儲能單元和數字空間轉變。汽車產品形態、交通出行模式、能源消費結構和社會運行方式正在發生深刻變革,為新能源汽車產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此外,隨著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提出,將進一步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長期向好。
2.融合開放成為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新特徵。隨著汽車動力來源、生產運行方式、消費使用模式全面變革,新能源汽車產業生態正由零部件、整車研發生產及行銷服務企業之間的“鏈式關係”,逐步演變成汽車、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多領域多主體參與的“網狀生態”。相互賦能、協同發展成為各類市場主體發展壯大的內在需求,跨行業、跨領域融合創新和更加開放包容的國際合作成為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時代特徵,推動形成互融共生、合作共贏的產業發展新格局。
3.新能源汽車由政策扶持逐步轉向市場主導。隨著我國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補貼等扶持政策的逐步取消,以及新能源汽車產品日益豐富、競爭力不斷增強,新能源汽車市場正逐步轉向由公共領域示範帶動、消費者自主選擇的可持續發展的市場運行模式。
4.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創新需求更加凸顯。堅持新能源汽車技術自主創新已成為行業共識,圍繞產業鏈布局創新鏈的需求進一步凸顯,特別是新一代動力電池、新型驅動系統、高算力晶片、高功率驅動、高性能感測器、車載作業系統、燃料電池關鍵零部件等“卡脖子”關鍵技術在未來產業發展中的重要性將進一步凸顯。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貫徹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要求,堅持電動化、網聯化、智慧型化發展方向;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相結合,綜合施策、重點突破;堅持龍頭引領、示範帶動和全產業鏈發展,整合優勢資源;以融合創新為重點,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提升產業基礎能力,構建新型產業生態,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最佳化產業發展環境,推進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加快“電動福建”建設,深化我省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創新驅動。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協同的技術創新體系,完善激勵和保護創新的制度環境,鼓勵多種技術路線並行發展,支持各類主體合力攻克關鍵核心技術、加大商業模式創新力度,構建新型產業創新生態。
2.堅持產業融合。推動新能源汽車與清潔能源、智慧交通、信息科技等多產業協同深度融合,促進技術研發、標準法規制定、商業套用推廣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縱向貫通,將新能源汽車市場發展空間轉化為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優勢。
3.堅持內外雙循環。加快完善省內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統籌推動整車和零部件企業發展。主動融入“國內大循環”和“國內國際雙循環”,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加強國內、國際合作,積極參與國際競爭,培育新能源汽車產業新優勢,深度融入全球產業鏈和價值鏈。
4.堅持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在新能源汽車研發生產、市場銷售、商業模式創新等方面的主體地位;更好發揮政府在戰略規劃引導、標準法規制定、質量安全監管、市場秩序維護、綠色消費引導等方面作用,為產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三)願景目標
打造“三基地、兩集群、一中心”,培育和壯大三個生產基地(“福寧岩莆”新能源乘用車、“廈漳”新能源客車、“岩明”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生產基地),打造兩個產業集群(閩東北新能源乘用汽車、閩西南新能源商用汽車產業集群)。壯大寧德、廈門、漳州、南平、福州、龍巖等新能源電池產業規模,打造世界級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材料先進制造業中心,萬億級產業集群。夯實福州、廈門、寧德、泉州、莆田、龍巖、南平等零部件配套產業;積極支持有條件的地市發展智慧型網聯汽車和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加快引進和培育龍頭企業,帶動培育單項冠軍、“專精特新”等高新技術、高成長性、高附加值的企業發展,形成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核心競爭力強、國內領先、國際上擁有競爭力的新能源汽車整車和零部件龍頭企業。加快新能源汽車與儲能產業融合發展。
到2025年,力爭全省新能源汽車產銷超過20萬輛,市場競爭力明顯增強,全省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產值力爭達到1000億元。全省新能源動力和儲能電池產能超過400GWh,全產業鏈產值超過6000億元,其中,新能源動力和儲能電池產值達到3200億元、產業核心材料配套產值2200億、智慧型裝備製造產值600億元。公共領域用車電動化率居全國前列;高度自動駕駛汽車實現限定區域和特定場景商業化套用,充(換)電服務便利性顯著提高。
三、重點任務
(一)壯大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
1.新能源整車。做大乘用車、做優客車、做精專用車。支持上汽乘用車寧德基地擴大新能源乘用車產銷規模,加快布局歐洲、澳洲、中南美洲、中東地區以及東南亞等海外市場,成為上汽集團乃至全國重要的新能源汽車出口基地;支持金龍汽車集團做優做強新能源客車,拓展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創新發展氫燃料電池汽車和智慧型網聯汽車等。支持海西汽車研發生產新能源貨車及專用車底盤產品。支持寧德上汽、龍海金龍、閩侯青口、三明埔嶺等汽車工業園加快建設,支持龍巖打造“專用車之城”,建設國家級新能源汽車質檢中心。
2.“三電”系統及其他關鍵零部件。新能源電池及配套方面:支持寧德時代、中航鋰電(廈門)、福建巨電等動力和儲能電池生產企業做大做強,積極研發新型模組化、高性能新能源電池產品,推動上下游全產業鏈發展,加快推進產業鏈擴能項目建設,打造全球最大新能源動力和儲能電池產業基地。依託古雷港經濟開發區、泉惠石化工業園區、邵武金塘工業園區等產業集中區,延伸發展鋰電產業鏈條,打造國內領先的鋰電新能源材料生產基地。培育和壯大與新能源動力和儲能電池產業發展相適應的正極、負極、隔膜、電解液、銅箔、鋁箔等六大關鍵主材以及結構件(殼體)等關鍵配套產業鏈。電機和電控方面:支持發展新能源汽車電機和電控系統,廈門鎢業利用稀土永磁材料優勢發展車用永磁電機產業。其他方面:支持企業發展輕量化汽車零部件。支持三明、泉州、廈門、龍巖等發展車用石墨烯、稀土永磁等新材料。支持相關地市依託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培育和壯大零部件配套產業。
3.智慧型網聯汽車。加強智慧型網聯汽車關鍵零部件及控制系統開發,突破計算和控制基礎平台技術,支持省內新能源汽車(含專用車)生產企業及其他科技型企業發展智慧型網聯汽車技術,加快引進和培育視覺感測器、毫米波雷達、雷射雷達、超聲雷達、中央處理器、車規級晶片、車用作業系統、車載多感測器信息融合算法及車路協同設備、高清地圖等關鍵技術和產品。支持福州、廈門、莆田、平潭、龍巖等地打造智慧型網聯汽車產業和示範套用基地。支持泉州依託芯谷等園區培育發展汽車晶片等產業。
4.氫燃料電池汽車。立足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基礎和氫氣資源稟賦,延伸發展氫燃料電池汽車全產業鏈,培育和壯大氫能供給體系。支持新能源汽車和專用車生產企業發展氫燃料電池汽車產品。支持企業研發生產氫燃料電池相關產品。依託福州大學化肥催化劑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在合成氨催化領域領先技術,打造可再生能源合成氨-氨儲氫-氫能“零碳循環”產業鏈。加快補齊制氫、儲運氫、加氫站相關設備、氫燃料電池系統及其核心部件等全產業鏈,力爭打造成為國內領先的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製造高地、核心技術創新區和示範套用基地。
5.其他配套方面。支持發展動力電池生產、檢測等系統解決方案;研發生產新型充(換)電設備,研究套用無線充電技術;開展新能源汽車及動力電池租賃業務;開展動力電池拆解、回收、梯級利用等。
(二)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
加大新能源汽車在公共領域的推廣套用力度,支持在景區、廠區、港區、物流園區、礦區等重點區域及省內島嶼打造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示範區,支持平潭、湄洲、東山等島嶼實施“電動化”。通過新能源汽車在公共領域示範推廣套用,帶動私人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積極開展氫燃料電池汽車和智慧型網聯汽車推廣套用。
1.公務車:全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新增和更新公務用車的,除實物保障崗位工作用車、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等特殊情況外,全部採用新能源汽車,執法執勤用車應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鼓勵公務租賃用車使用新能源汽車。
2.其他公共領域用車:公車: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公車全部採用新能源汽車;推廣新能源微循環公車運營模式;推動全省農村客運採用新能源汽車。計程車: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遊計程車、網約計程車原則上全部採用新能源汽車,加快推進分時租賃汽車採用新能源汽車。物流車:全省中心城區新增和更新的郵政物流車原則上全部採用新能源汽車,加快推進其他物流用車採用新能源汽車。景區和港區用車:加快推進全省有條件的旅遊景區新增和更新車輛、港區新增和更新的物流用車採用新能源汽車。環衛用車:全省新增和更新的中心城區環衛用車原則上採用新能源汽車,政府購買環衛服務時,將新能源環衛車配備比例作為評審因素,引導環衛市場優先選擇新能源汽車。
3.私人用車:鼓勵整車企業開展“以舊換新”等模式,促進私人用戶購買新能源汽車;鼓勵地方政府出台支持私人用戶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政策措施。
(三)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
各級政府應制定公共充電設施布局專項規劃,與充電需求、電網規劃有效銜接,並納入國土空間控制性詳規。科學布局充(換)電基礎設施,加強與城鄉建設規劃、電網規劃及物業管理、城市停車等統籌協調,按照全省電動汽車推廣套用情況,積極推廣智慧型有序慢充為主、應急快充為輔的居民區充電服務模式,加快形成適度超前、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高速公路和城鄉公共充電網路。圍繞港口、城市轉運等場景,支持建設布局專用換電站,加快車電分離模式探索和推廣。探索出租、物流運輸等領域的共享換電模式。
重點補齊鄉鎮、居民小區充電設施建設短板。在鄉鎮機關、醫院、車站、集市、鄉村景區等人流較大區域,以及商貿、郵政、供銷、運輸等鄉村物流基地,開展充電設施布點建設,作為鄉村居家充電的有益補充,至2025年,實現公共充電設施在鄉鎮全覆蓋。地方政府協調落實鄉鎮公共充電設施建設用地。新建居民小區配建的機動車停車位應按100%預留配電線路通道和充電設備位置;占配建機動車停車位不低於20%的充電停車位,應在建設初期配足變壓器容量,配電站房供電設施及充電樁接入部分的電纜橋架、管溝需同步建設到位,相關要求納入新建小區規劃、設計、驗收內容。鼓勵在新建小區開展充電基礎設施統一建設、統一運營。推廣新型充電技術,支持超級快充、V2G充電、儲能充電、無線充電、儲充檢一體化等新技術套用示範。支持推廣套用新型充(換)電裝備,支持研發套用無線充電技術和智慧能源微網系統。
(四)有序推進氫氣供給體系建設
圍繞氫能“製備-存儲-運輸-加注-套用”全產業鏈,加快建立多渠道氫源供應體系,提升氫氣供應能力。根據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實際,配套建設對應數量的加氫設施。
1.氫氣製備領域,初期以工業副產氫供應為主,充分利用省內工業副產氫存量產能,發展氫氣提純技術,提高工業副產氫利用率,提升副產氫經濟性。依託資源稟賦優勢,研究探索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和核電制氫,拓寬綠氫生產途徑。
2.氫氣儲運領域,以高密度、高安全性、低成本為氫氣儲運發展重點方向,著力發展固態儲運氫、有機液態儲運氫,氨或甲醇為氫載體等儲運技術,積極研究管道輸氫技術,提升氫氣儲運能力,降低氫氣儲運成本,拓寬綠氫輻射範圍。
3.氫氣加注領域,重點突破高壓氫氣壓縮機、高精度氫氣質量流量計、高壓氫氣管閥件、加氫槍等加氫設施核心設備的國產化研製與套用,提高氫能設施整體國產化率,推進綜合能源站等多種形式的加氫站建設。
(五)加快技術研發創新
1.加強整車集成技術研發。加強研發全新一代模組化高性能整車平台、底盤一體化設計、多能源動力系統集成、智慧型能量管理、整車安全及輕量化等核心技術,不斷提高新能源汽車的可靠性、安全性、耐久性等。
(1)乘用車領域,重點發展可套用於城鎮家庭用車、計程車、網約車和公務車領域的純電動乘用車。大力開發換電模式、高安全性、長壽命、高效率、低成本的純電動乘用車。加快發展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同步探索發展燃料電池乘用車。研究整車輕量化材料的套用技術,著力實現整車耐久性、續航里程、快充性能和電池使用壽命等領域的突破。
(2)商用車領域,大力發展新一代高性能、大運量純電動城市公車;發展適應城郊等中長線路運營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換電模式、燃料電池等公車、重卡以及冷鏈物流車;發展便捷出行的多頻次、小運量微循環純電公車。
(3)專用車領域,鼓勵發展續航能力較長的純電動旅遊觀光車以及安全性能好、載重能力強的環衛、電力用純電動市政工程車、港口專用車及其他純電動特種專用車。
2.加強關鍵零部件技術研發。依託動力電池龍頭企業、關鍵零部件及關鍵材料企業,完善關鍵零部件技術供給體系。突破新一代高可靠性、高倍率、全天候、全溫域動力電池技術,先進模組化動力電池和燃料電池相關技術,使動力電池使用壽命滿足整車要求;積極研發新一代車用電機驅動系統解決方案、輪轂和輪邊電機、高速扁銅線電機及高速軸承、高速高壓密封件、新型功率半導體元器件等。加強固態電池、鋰硫電池、鋰空氣電池、鈉離子電池、石墨烯電池等新型動力電池研究,加快實現產業化成熟套用。支持開展高性能膜電極、雙極板、催化劑等氫燃料電池關鍵部件及基礎材料、核心技術攻關,加快推動長壽命、高性能、低成本燃料電池系統研發。
3.加快自動駕駛技術發展。推動新能源汽車與人工智慧、5G、物聯網等融合發展,加強環境感知、智慧型決策、控制執行(線控底盤、線控制動、線控轉向、線控懸架、智慧型驅動系統)、電子電氣架構、人機互動、雲計算、車路協同、人工智慧、信息安全、高精地圖等技術研發。積極開展部分自動駕駛、有條件自動駕駛智慧型網聯汽車研發生產,逐步開展高度自動駕駛智慧型網聯汽車研發生產。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車路協同系統。
4.加快建設行業共性和前瞻技術創新平台。加快整合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及企業等技術創新資源,積極搭建我省新能源汽車共性和前瞻技術創新平台,避免研發資源的重複建設和浪費,聚焦關鍵零部件、關鍵材料、核心工藝、製造裝備等短板,提高關鍵共性和前瞻技術供給能力。積極引導新能源汽車與能源、交通、信息通信、大數據、人工智慧等進行跨領域研發合作,聯合攻關基礎交叉關鍵技術,提升我省新能源汽車及關聯產業融合創新能力。
5.鼓勵企業建立完善自主研發體系。支持企業通過海內外企業併購、技術購買、設立海外技術中心等方式打造自主核心技術。支持省內新能源汽車產業相關企業建設研發中心,建立和完善“產學研用”平台,積極構建以新能源整車、關鍵零部件、關鍵材料的龍頭企業、重點實驗室、製造業創新中心等聯合研發攻關機制。
6.推廣新能源汽車智慧型製造。支持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企業加快採用智慧型化設備和生產工藝,推進智慧型化技術在新能源汽車產業相關企業的研發設計、生產製造、倉儲物流、經營管理、售後服務等關鍵環節的深度套用。積極探索新能源汽車製造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創新與套用,探索“衝壓、焊裝、塗裝、總裝”四大核心工藝的創新性技術和工藝。
7.完善省級新能源汽車運行監管平台。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和充(換)電設施平台建設,加強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接入管理,通過線上監測技術進一步完善關鍵系統故障和緊急情況預警實時監測系統。
(六)構建新型產業生態
支持省內生態主導型企業創新發展,培育和壯大涵蓋解決方案、研發生產、檢驗檢測、使用保障、運營服務等產業鏈關鍵環節的生態主導型企業。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車金融服務、售後服務、二手交易,動力電池的評估檢測、梯級利用、拆解回收,其他汽車零部件的舊件回收和再製造,促進新能源汽車持續健康發展。進一步完善地方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體系,積極研究建設全省統一的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政府監管和追溯服務平台。支持省內企業發揮流通領域、消費型租賃領域的行業優勢,研究建設新能源汽車新零售平台。圍繞汽車產品設計、生產製造等關鍵參數檢測,支持建設覆蓋全產業鏈、全溯源鏈、全生命周期的計量測試中心。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相關企業推動行業、地方標準建設。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組織保障
繼續實施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召集人,副召集人由省工信廳領導擔任,成員由工信、發改、科技、公安、財政、自然資源、住建、交通運輸、金融、電力等有關部門以及地市分管領導組成,明確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建立工作推進協調機制,統籌協調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工信廳,具體承擔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協調和督查。召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聯席會議,落實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各項保障措施,統籌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積極籌建省智慧型網聯汽車、燃料電池汽車行業協會或聯盟。
(二)完善配套政策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全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情況,適時研究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做大做強的政策措施,包括: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車“後補貼時代”支持政策;按照“扶優扶強”原則,研究支持龍頭企業產品出口、全球化布局、強強聯合等,助力新能源汽車龍頭企業和產業集群發展的政策措施;按照“補短板”要求,研究引進和培育電機、電控、智慧型網聯汽車和氫燃料電池汽車等產業鏈缺失環節項目的政策措施;研究建設新能源汽車共性和前瞻技術科研轉化平台;立足營造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環境,研究支持新能源汽車使用的路權、停放、補貼等;支持智慧型網聯汽車示範套用基地建設;支持制氫、儲運氫、加氫站建設及氫燃料電池汽車、氫燃料電池系統及其核心部件、加氫站相關設備等氫能產業發展;支持動力電池拆解、回收、梯級利用等政策措施。
(三)加強金融保障
用好各項扶持資金,加大對新能源汽車整車和關鍵零部件研發、產業化、商業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夯實產業基礎。鼓勵以市場化方式支持社會資本設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基金,引導省市有關投資基金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產業投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拓展新能源汽車產業重大建設項目融資渠道,擴大直接融資規模,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完善政銀企合作機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適應新能源汽車行業特點和市場消費特點的信貸管理和貸款評審制度,創新金融產品,加大整車租賃和電池租賃、檢測維保與回收利用等使用場景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四)強化人才支撐
完善汽車產業人才扶持政策,積極試行股權和分紅激勵制度改革,對引進的新能源汽車方面的高級管理、技術人才,妥善解決引進人才配偶安置、住房安排、子女就學、醫療保障等問題。針對新能源汽車產業高端人才需求發布特殊的人才引進政策,引導省內高校和技校合理調整和設定汽車相關專業,鼓勵校企開展聯合辦學與人才定向培養,支持企業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優先扶持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支持高技能人才利用企業載體、平台創新,採取現代學徒制等方式培養汽車技能人才。
(五)營造發展氛圍
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宣傳力度,積極搭建公共公益宣傳平台,利用官方廣播、電視、平面媒體、網站等載體,普及新能源汽車相關知識,提高公民環保、綠色出行意識,引導消費者逐步選用新能源汽車。配合省內新能源汽車企業舉辦新能源汽車產品宣傳和推介活動,營造節能減排和生態文明建設的社會氛圍,利用政府資源引導創建有利於新能源汽車商業化推廣的市場環境,帶動新能源汽車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