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區建設局

福州市台江區建設局

根據《中國福州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台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榕委辦[2011]72號)和《中共福州市台江區委、福州市台江區人民政府關於台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造的實施意見》(台委[2011]123號),設立福州市台江區建設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台江區建設局
  • 辦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區德榜路79號6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市政公用事業和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並組織實施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
  (二)承擔監督管理全區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和管理全區建築活動;負責轄區內中小型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工作。
  (三)實施轄區內建設工程的施工圖審查和工程質量監督、施工許可、竣工綜合驗收。
  (四)負責轄區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審查;會同人民防空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參與歷史文化街區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轄區內小街巷城市管線工程建設,受理轄區自來水、煤氣、電信、電力等破路審批,城市道路建設管理、編制計畫。
  (六)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規劃、勘察設計諮詢、工程監理、工程施工和安裝、室內二次裝修裝飾、工程質量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和監督轄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工作;管理建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負責轄區內重點工程的協調、聯繫和檢查。
  (九)負責區防風、防汛工作,承擔區人民政府防風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區防風、防汛工作,編制區防風防汛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轄區內景觀整治、戶外廣告和燈光夜景建設管理。
  (十一)負責對轄區內河規劃、建設(疏浚)、整治和管理進行統一領導、綜合協調、檢查監督。
  (十二)負責區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和企業管理工作;對區交通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交通行業各工種工人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承擔區交通戰備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認定(暫定四級、四級、暫定三級);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監理工程登記備案;工程安全措施備案;工程質量監督登記備案;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契約備案;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許可;內河整治及河道占用審批;城市排水許可;設立水利旅遊項目審批;水工程管理權變更的批准;水利工程開工審批;護堤護岸林木採伐許可;堤訂、戧台兼作公路批准;壩頂兼作公路批准;蓄滯洪區避洪設施建設審批;入河排污口設定許可。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辦公室(防風防汛科)、綜合管理科(企業管理科、市政工程管理科、建築業科、內河管理辦公室、液化氣辦公室、河長制辦公室等)
下屬單位:夜景燈光管理建設辦公室、市政工程管理所、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建築文明安全監察站
下屬企業:台江運輸公司、台江第二運輸公司、台江第三運輸公司、台江貨運公司、台江聯運服務公司、台江客運聯合公司、福州盛輝市政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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