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寧德市委辦公室、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福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4〕77號)和《中共福安市委、福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安委發〔2015〕2號),設立福安市商務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安市商務局
- 外文名:Fu'an Municipal Bureau of Commerce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流通業發展與市場體系建設股,市場秩序與運行調節股,對外貿易管理股,外資管理與審批股,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承接省商務廳、寧德商務局下放的相關職責。
(三)劃入的職責
將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職責、原市經濟貿易局的內貿管理(不含畜禽屠宰、典當、融資租賃)職責,整合劃入市商務局。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內貿工作,推動內外貿融合發展,做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流通,推進統一的市場監管,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2.加強外資工作,統籌外資、外貿、外經發展,深化多雙邊和區域次區域經貿合作,推動對內對外開放相互促進、引進來和走出去更好結合,維護公平的對外經濟貿易秩序,為區域經濟發展和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良好服務。
3.加強電子商務工作,創新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管理體制,建立電子商務政策扶持和監督管理服務體系,完善跨部門電子商務工作協作機制,拓展電子商務套用。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寧德市有關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協調、綜合管理全市商務工作,起草並組織實施我市有關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規範性檔案;負責編制全市商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市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體制和商務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流通行業管理、促進工作,擬訂流通業發展規劃,推進流通體制改革、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商貿物流中心和體系的建設,發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流通標準化;負責拍賣、舊貨流通、再生資源流通、汽車(新車、二手車)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以及酒類流通、藥品流通等特殊流通領域的行業管理;指導工業品流通服務體系建設、流通行業科技進步等工作;
(三)負責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促進工作;擬訂引導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市場體系建設重大投資項目,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制定與實施、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社區商業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改造升級。
(四)負責商品市場運行調控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擬訂商品市場運行調節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全市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設工作。
(五)負責組織開展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協調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商品,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相關工作,協調管理商品貿易秩序,承擔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國際品牌保護、商業信用銷售,對直銷進行監督管理;推動商貿行業文明建設和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六)組織實施電子商務相關標準、規範,建立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管理體制,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促進政策;完善跨部門電子商務工作協作機制,建立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和信用體系,拓展電子商務套用;推動電子商務示範體系建設,指導全市商務領域電子政務建設。
(七)貫徹執行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技術目錄;擬訂我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進出口商品配額、許可證的轉報和管理;指導國際品牌體系建設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設。
(八)貫徹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出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牽頭擬訂我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和服務外包人才培養;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及有關生活服務業)和會展業管理促進工作。
(九)負責指導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承擔企業境外投資貿易活動的權益保護工作。
(十)指導、管理全市外商投資工作,參與起草全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依法審核、審批、轉報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相關事項;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工作,規範對外招商選資活動;負責外商投資有關統計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活動,管理監督對外勞務派出機構;承擔我市境外勞務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牽頭處置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負責多雙邊援助和對外援助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寧德市對台灣地區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深化我市與台、港、澳地區的經貿聯繫,協調推進韓台、韓港、韓澳投資貿易與產業合作,參與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三)貫徹執行國別(地區)、多雙邊、區域次區域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推進我市與其他國家(地區)多雙邊經貿往來與投資貿易合作,協調解決國際投資貿易中的具體問題。
(十四)擬定全市開發區發展規劃和促進政策;負責開發區綜合協調、指導和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全市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的設立、撤銷、擴區、區位調整、升級的申報工作。
(十五)起草並組織實施全市商務人才規劃;按照授權,辦理經貿類因公出國(境)外人員及邀請國(境)外人員來訪等相關事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設5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組織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機關文電、電子政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會務、財務、機要、保密、提案議案辦理、計生、安全保衛、信訪、檔案、效能、新聞發布、對外宣傳、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檔案合法性審核,承擔局機關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參與行政處罰事務;負責商務運行情況綜合分析;負責機關資產管理、車輛管理,政府採購及其他行政後勤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承擔局屬改制企業離退休幹部職工的託管工作。擬訂我市商務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推進商務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商務促進政策;牽頭申報省級及以上各類商務扶持資金;承擔由省商務廳、寧德市商務局、市政府負責安排的各類商務扶持資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
流通業發展與市場體系建設股
負責流通行業管理、促進等發展工作,承擔流通業發展規劃擬訂與組織實施、流通行業統計、行業標準推行、行業科技進步工作;提出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進、發展物流中心和體系的建設,開展流通業國際合作與交流;組織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承擔拍賣、舊貨流通、再生資源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監管工作;按規定負責企業直銷管理;負責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促進工作,擬訂引導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市場體系建設重大投資項目;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制定與實施、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社區商業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改造升級;指導汽車、建材、農機等工業品流通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汽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報廢汽車監督管理和老舊汽車更新工作;負責我市國內貿易的動態跟蹤和研究分析工作,牽頭研究擬訂內貿促進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商貿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商務領域信息化建設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電子商務的相關標準、規範,建立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管理體制,完善跨部門電子商務工作協作機制,建立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和信用體系,開展電子商務統計監測和分析;拓展電子商務套用,重點推進網路零售、跨境貿易和生活服務領域電子貿易;負責電子商務示範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平台、產業園區、示範企業、基地和城市建設;指導商務領域電子政務建設工作;指導商務領域電子政務工作,組織商務領域信息化的培訓與交流。
市場秩序與運行調節股
(市副食品基地辦公室)
負責組織開展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協調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商品,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相關工作,牽頭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促進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協調管理我市商品貿易經營秩序;指導、管理商務舉報投訴;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信用擔保、商業擔保工作;負責商品市場運行調控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商品市場運行調節的政策;負責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的監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組織實施重要商品(肉、糖、蛋、菜等)市場調控、儲備管理和應急商品調控;負責協調副食品生產供應工作,指導管理“菜籃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設;按有關規定監督管理原油、成品油流通;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及有關生活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承擔市副食品基地辦日常工作。
對外貿易管理股
負責外貿運行狀況的監測、預警、統計、分析工作,牽頭研究制定和實施我市外貿發展促進政策;協調指導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組織參加重點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指導出口商品基地和國際品牌體系建設;承擔產業安全預警、產業損害調查和產業促進政策研究工作;依法承擔兩用物項和技術、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進出口商品配額、許可證的轉報和管理;負責加工貿易管理;承擔協調有關進出口公平貿易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的應訴及相關工作;指導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承擔我市企業境外貿易活動的合法權益的保護工作。指導和管理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招商引資方案,組織承辦有關重大招商活動;發布對外招商項目信息,開展對外聯絡工作;負責重要客商和跨國企業投資動態的綜合調研分析;負責跟蹤推進重大招商項目,開展相關權益保護工作。貫徹執行國別(地區)、多雙邊、區域次區域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推進我市與其他國家(地區)多雙邊經貿往來與投資貿易合作,協調解決國際投資貿易中的具體問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對台港澳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負責指導管理全市對台港澳地區的經貿促進工作,協調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外資管理與審批股
起草並組織實施我市吸收外資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全市外商投資有關工作;負責我市利用外資的動態跟蹤和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外資管理相關工作,協助處理外商投資糾紛;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外商投資的諮詢服務工作。起草並組織實施我市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的相關規定、發展規劃和促進政策;負責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的各項統計與分析;依法監督管理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援助活動,指導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承擔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權益保護工作,牽頭協調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擬訂並組織實施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承擔服務貿易、商貿服務業促進和統計分析工作,牽頭建立服務貿易市直部門聯繫機制,指導有關行業和地方服務貿易進出口工作;承擔服務外包促進工作;負責全市技術進出口管理、國際貨代管理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商務系統有關國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具體審批工作事項;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辦復工作;負責我市開發區綜合協調、指導和管理等相關工作;牽頭擬訂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我市開發區的發展規劃、促進政策和管理辦法;承擔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的申報工作;負責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最佳化的協調工作;監測分析開發區運行情況;負責開發區有關統計工作。
人員編制
市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為8名(含紀檢監察人員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幹部職數5名(含兼職)。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