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寧德市委辦公室、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福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4〕77號)和《中共福安市委、福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安委發〔2015〕2號),設立福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加掛“福安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機構簡介,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寧德市委辦公室、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福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4〕77號)和《中共福安市委、福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安委發〔2015〕2號),設立福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加掛“福安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市經濟貿易局有關內貿管理職責(不含典當、融資租賃行業監管、畜禽屠宰監管)劃入市商務局;將原市經濟貿易局(市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綜合信息的職責,劃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原市經濟貿易局有關畜禽屠宰監管職責,劃入市農業局;將原市經濟貿易局有關指導和推動創業投資業發展、承辦創業投資業企業備案管理,劃入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將原市經濟貿易局口岸協調職責,劃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三)將除以上劃出職責外的原市經濟貿易局的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四)增加組織協調支前工作的職責。
(五)加強的職責
1.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和調度,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加強煤、電、油、氣、運的保障和應急調度。
2.加強相關能源行業監測和管理,指導能源結構調整。
3.加強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引導以及行業規劃、指導、協調和服務,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4.加強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加強相關產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5.加強全市節能監督管理,指導全市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工作。
6.加強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牽頭協調推進,強化創新驅動,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工作。
7.加強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協調和服務,組織協調政銀企合作,促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8.加強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的指導協調,推進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
9.加強信息消費促進工作,建立促進信息消費持續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市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的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參與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重要生產原材料等的調控方案;牽頭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建立工業企業服務機制。
(三)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產業發展、結構調整升級的政策措施;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投資項目,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辦法;負責擬訂指導推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指導、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與央屬、省屬企業合作;參與指導、協調本市與台、港、澳地區產業對接有關工作;擬訂產業龍頭促進計畫、產業集群建設發展意見和政策措施,按規定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工業產業園區(基地)建設。
(四)負責相關能源行業管理;負責監測分析能源運行情況並發布能源信息;銜接能源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能源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和監管能源市場;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產品的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市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負責天然氣調度及依法分工負責陸上石油天然氣城市門站外的管道設施保護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全市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審查;依法承擔全市電力行政執法工作。
(五)負責全市節能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循環經濟發展工作;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指導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擔節能等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六)負責原材料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電子信息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以及民爆器材等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行業準入和產業政策;指導行業質量和品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根據省、寧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部署做好鹽業行業管理相關工作;協助省、寧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開展農藥、民爆等工業產品生產管理,負責民爆產品銷售許可證的初核;負責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
(七)負責指導和服務企業改革和發展;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負責指導和服務全市鄉鎮企業的有關工作;依法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八)負責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產業示範工程。
(九)負責協調、指導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統籌規劃、指導現代物流、工業設計、典當、融資租賃、小額貸款機構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指導、推進科技服務、售後服務、服務外包等工作。
(十)負責指導全市信息產業發展;統籌、規劃、協調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依規承擔信息系統工程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一)組織開展區域性橫向經濟技術協作活動;指導協調開展省內外、區域、企業的經濟技術協作;承擔市政府有關對口支援工作。
(十二)負責協調推進信息消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意見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支前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承擔局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和文電、機要、檔案、財務、電子政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績效評估、計生、安全保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部門檔案、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研究擬訂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促進企業發展的措施意見。
(二)政策法規與審批股(市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
組織、參與起草我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政策和規範性檔案;調查研究經信系統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提出建議,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指導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承擔局機關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擔局機關綜治、信訪、平安單位建設有關工作;依法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指點全市經信系統法制工作,監督檢查局機關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普法工作;承擔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其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辦復工作。
(三)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意見和措施,負責全市工業總量平衡;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應急調度機制,組織煤、電、油、氣及其它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指導產業安全相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重要原材料等調控方案;牽頭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建立工業企業服務機制。
(四)投資規劃與技術進步股
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我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狀況,引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指導推進工業基礎能力提升;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投資項目,承擔有關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工業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指導推進產業龍頭企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項目建設招投標工作。貫徹實施有關促進產業技術提升和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承擔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技術開發產業化示範項目;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指導推進全市工業企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開發和推廣套用工作;指導、協調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行業質量提升和品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區域性橫向經濟技術協作活動;指導協調開展省內外、區域、企業的經濟技術協作;承擔市政府有關對口支援工作。
(五)中小企業與產業協調股
負責指導和服務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業發展情況,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牽頭負責直屬國有企業改革和職工安置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牽頭負責融資擔保機構相關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及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指導和服務鄉鎮企業發展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國家產業政策,貫徹執行產業結構調整目錄,指導、協調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承擔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有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指導相關企業兼併重組工作;統籌、指導、協調全市工業行業準入,配合省、寧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開展汽車行業準入事項;指導、協調淘汰落後產能工作;參與引導我市工業和信息化企業與央企、省屬企業合作;參與指導、協調本市與台、港、澳地區產業對接有關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協調重大產業基地、產業集群和工業產業園區建設;指導工業、信息產業、生產服務業等行業協會工作。指導、協調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工作,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工業設計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典當、融資租賃行業監管;組織協調政銀企合作;牽頭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會展活動;指導推動科技服務、售後服務、服務外包等工作。
(六)能源資源與環境股(市電力執法辦公室)
負責全市電力、煤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的行業管理;負責監測能源發展情況並發布能源信息;銜接電力的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和監管能源市場,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負責全市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審查;負責煤炭的應急儲備等工作;依法承擔相關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監督工作;依法承擔全市電力設施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全市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牽頭組織查處危害電力設施的重大違法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按規定監督管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組織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依法開展節能、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推動相關重點工程建設以及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組織開展全市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協助工業污染治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有關綜合協調和節能方面的日常工作。
(七)裝備原材料與消費品工業股
承擔國防科技和裝備工業(含民爆器材)的行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訂相關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產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引導行業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協助省、寧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開展相關行業準入審查等工作;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發布工作;實施軍民兩用技術的雙向轉移和產業化;承擔民爆產品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申報及年檢的初核;協助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開展民爆產品的生產管理;依法承擔相關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油(不合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天然氣、化工、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工藝美術等的行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訂相關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產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引導行業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根據省、寧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部署做好鹽業行業管理相關工作;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市級國家醫藥儲備管理監督工作;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事務,按規定負責管理有關監控化學品的生產、銷售、儲存、使用、合理利用;負責天然氣供需銜接、調度及依法分工負責陸上石油天然氣城市門站外的管道設施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協助省、寧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開展相關行業準入審查等工作;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發布工作;依法承擔相關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八)信息化與軟體服務業股
承擔電子信息行業、軟體、積體電路設計和信息服務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訂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指導協調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套用、產業化,按規定承擔軟體產品相關資質管理工作;推動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及相關規劃;推進軟體和信息服務外包;指導軟體人才培養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協助省、寧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開展相關行業準入審查等工作;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發布工作;依法承擔相關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發展戰略、政策措施;統籌、規劃、協調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對經濟和信息化領域調控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負責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推進信息新技術的推廣套用;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三網融合,負責協調推進信息消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依法承擔信息系統工程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和推動電子商務支撐技術發展;承擔企業信息化的有關工作。
(九)支前保障股
負責做好部隊聯絡、服務工作,密切軍地關係;指導、組織支前物資供應站建設,協助駐韓部隊搞好日常軍供和後勤社會化保障工作;組織開展支前物資供應潛力調查,制訂完善動員支前應急保障機制方案;辦好“四個一好”項目;組織、協調軍民共建“三掛鈎”活動;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部隊軍事行動、國防工程建設和搶險救災保障服務工作;負責擁軍支前宣傳工作。

人員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含支前辦、紀檢監察人員編制各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支前辦主任(正科級)1名,股級幹部職數9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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