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發布的《2019年中國毒品形勢報告》顯示,截止2022年,全球毒品問題繼續呈惡化態勢,“金三角”、“金新月”、“銀三角”三大毒源地的傳統毒品產能依然巨大,並與冰毒等合成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質形成三代毒品疊加供應態勢。“金三角”地區在向中國滲透海洛因、冰毒片劑的同時,冰毒晶體及氯胺酮輸入量急劇上升,占據中國毒品市場主導地位。大麻、古柯鹼等毒品向中國滲透不斷增多。《2019世界毒品報告》顯示,全球每年約有2.7億人吸毒,近3500萬人成癮,近60萬人直接死於毒品濫用。
為遏制日益泛濫的毒品形勢,深圳自2007年開始將社會工作手法引入禁毒工作中,於2008年11月開始了禁毒社會工作服務的嘗試。截止2019年底,深圳市共有14家專業社會服務機構開展禁毒社工服務,有749名禁毒社工長期深入一線,從事專業禁毒社會工作服務。所以,制定了地方標準《禁毒社會工作服務指南》(DB4403/T 209-2021)。
編制過程
2016年4月,《禁毒社會工作服務指南》開始了預先研究,提出標準制定計畫和編寫要求。
2016年5月,社會工作服務系列規範之《禁毒社會工作服務指南》作為深圳市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檔案正式批准立項,後作為深圳市地方標準立項。
2016年7月—2016年8月,組建編制組,收集、整理、研究中國內外的文獻資料(包括經驗、方法及政策),確定禁毒社會工作領域服務和作業流程標準體系的核心內容和技術規範,給出服務體系的標準化建議。
2016年7月—2016年8月,向深圳市提供禁毒社工的機構開展禁毒社會工作領域服務實地調研,收集整理深圳禁毒社工服務的一手資料,梳理服務數據,制定禁毒社工服務標準框架。
2016年9月,根據技術資料、調研成果,開展標準編制工作,形成標準初稿。,
2016年10月—11月,經過多次討論和修改,形成徵求意見稿。
2016年11月—12月和2017年4月,通過現場訪談、網路、電話、書面等多種方式開展了兩輪對標準的廣泛徵求意見工作。
2016年12月—2017年5月,收集整理徵求意見,針對各項意見提出標準化意見,並對各條意見進行處理,確定採納與否,形成徵求意見匯總表。同時,對標準進行多輪修改,形成內部評審稿。
2017年6月,深圳市社會工作者協會召開內部評審會。根據評審會意見對標準進行修改,形成標準送審稿,報送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處,進行評審。
2018年1—8月,編制組根據標準評審獲得的意見,進行多輪再次完善,於8月形成標準送審二稿。
2019年6月30日,標準作為地方標準重新立項後,組織編制組成員進行標準完善討論會議。
2019年7月,結合各編制組成員機構服務經驗,再次匯總梳理形成標準文本修訂版。
2019年7—8月,結合深圳市社會工作者協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及深圳市社會工作者協會負責同事的意見,再次修訂形成送審三。
2019年9月—2020年6月,結合深圳市社會工作者協會團體標準《禁毒社會工作服務指南》(已發布,標準號:T/SZSWA 001-2019)的撰寫經驗,並參考深圳市民政局以及深圳市社會工作者協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的意見,編制組成員對標準進行了再次修訂,增加了領域特有的元素,最佳化了原有的標準內容,形成送審四稿。
2020年6月,編制組向深圳市禁毒辦徵集意見,經研究,無意見。
2020年8月,編制組形成意見徵集稿,報送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2021年2月15日,地方標準《禁毒社會工作服務指南》(DB4403/T 209-2021)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1月1日,地方標準《禁毒社會工作服務指南》(DB4403/T 209-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人:張會營、李小亮、石圓圓、周千程、肖嬌玲、劉傳龍、張靜、李曉蘭、黃楠、周繼全、王帥、曾碧靜、李睿、何茜、林良、鐘宇靈。
標準目次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禁毒社會工作服務指南》(DB4403/T 209-2021)規定了禁毒社會工作的服務原則、服務內容、服務方法、服務過程、服務管理和服務保障。該標準適用於深圳市範圍內面向吸/戒毒人員(包括自願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社區層面吸/戒毒人員)及其家屬和其他社區居民開展的禁毒社會工作服務。
引用檔案
MZ/T 059-2014 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績效評估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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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禁毒社會工作服務指南》(DB4403/T 209-2021)的實施可直接推動禁毒社會工作朝著專業化、標準化和規範化的方向發展,使禁毒社工形成合力,減少服務死角,有利於提高禁毒社會工作服務質量,進而有效遏制毒品蔓延的趨勢,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更為最佳化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