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票據行為要件
- 類型:票據術語
票據行為要件是指構成票據行為並使其發生票據權利義務的必要條件。一般要件1.行為人須有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特別要件票據行為的特別要件,是指票據法上規定的得使票據權利發生的必要條件。它包括票據必要事項之記載、票據交付...
票據代理的成立必須具備三個條件:①票據上有表示本人身份的記載;②票據上有表示“代理目的”的記載;③票據代理人簽名。票據為絕對票式證券,票據代理為票據證券上行為,有嚴格的書面性和示義性,其形式要件依照票據法規定,比民法上的代理更注重形式外觀。代理可分為意定代理和法定代理兩種。前者是由委託、僱傭等...
票據行為要件包括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等二類要件 在票據上籤章者,應承擔票據責任,不在票據上籤章者,不承擔票據責任 沒有代理權而以代理人名義在票據上籤章的,應由簽章人承擔票據責任 票據越權代理可分為兩種:增加金額的越權代理,其他越權代理 代理人超過代理許可權的,應當就超過代理許可權部分承擔票據責任 票據法上...
票據代理行為是指代理人根據被代理人的授權,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票據行為。必須符合下述要件:1、必須在票據上記明本人的姓名或名稱。2、票據上應當有表示"代理"意思的記載。其記載方式,票據法有規定的,按規定記載,沒有明確規定的,按票據交易習慣記載。1、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在票據上籤名。即代理人在簽名時...
票據行為本身因不符合票據法規定的要件而不產生票據效力。具體來說,指出票、背書、承兌、保證諸行為中的單個或數個行為無效。根據票據行為獨立性原理,某一票據行為無效並不影響其他票據行為的效力。除出票時的形式欠缺情形外,其他票據行為無效,不會影響整個票據的效力。票據無效的原因有以下3點:(1)被保證的票據...
4.票據所記載的金額由出票人自行或委託他人支付。5.票據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應無條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據金額。6.票據是一種可轉讓證券。(一)票據是流動證券 票據上設定的權利是給付貨幣。(二)票據是要式證券 票據必須具備法定的格式要件。(三)票據是文義證券 票據上的權利義務只...
票據詐欺罪在主觀上須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如果行為人出於過失而使用金融票據,如不知是偽造、變造或作廢的金融票據、誤簽空頭支票、對票據事項因過失而導致記載錯誤等,不構成犯罪。 根據刑法第200條之規定,單位亦能成為票據詐欺罪的主體。構成要件 客體要件 金融票據是可流通轉讓的信用支付工具。廣義的...
第二章 票據法律關係 22 第一節 票據關係 23 第二節 票據的基礎關係 27 第三節 票據關係無因性原理 29 第三章 票據當事人的權利 35 第一節 正當持票人 35 第二節 票據上權利 39 第三節 利益償還請求權 45 第四章 票據行為 50 第一節 票據行為的概念和特徵 51 第二節 票據行為的要件 55 第三節...
第一節 票據之意義 第二節 票據之性質 第三節 票據之分類 第四節 票據之經濟效用 第五節 票據之法律關係 第一項 票據關係 第二項 非票據關係 第六節 票據行為之概述 第一項 票據行為之意義及種類 第二項 票據行為之性質 第三項 票據行為之特性 第四項 票據行為之要件 第七節 空白授權票據 第一項 空白...
我們一般認為影響對某一行為進行定性的因素主要有三個,即具體個罪的構成要件、刑法理論的闡釋以及具體的案件事實。那么,對竊取銀行承兌匯票後貼現行為之定性產生爭議的原因也就在於這三個方面。將竊取銀行承兌匯票後貼現行為的定性一概而論,無論定性為侵占罪、盜竊罪還是票據詐欺罪都是不妥當的,只有根據具體案情,...
第一章 票據法的一般規定 一、 票據法的立法宗旨 二、 票據法的適用範圍 三、 票據活動的基本原則 四、 票據關係與其基礎關係的關係 五、 票據行為的要式性 六、 票據行為的實質要件——票據能力 七、 票據行為的形式要件——票據記載事項 八、 票據行為的形式要件——票據簽章 九、 票據代理 十、 票據權利...
由於票據的快速流通性和嚴格要式性,我國現行的《票據法》將簽名這一形式要件嚴格限定在親筆簽名或簽章的形式範圍內,也尚未明確規定其他的形式是否可以產生法律效力。因而可能造成經過電子簽名的電子票據因不符合法律所規定的形式要件而由此導致票據行為無效的情況產生。然而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電子票據的簽發和流動,以及...
下述幾種情況不能視為票據的更改:(1)依法有變更許可權的人所作的變更(應在變更處簽名或蓋章);(2)變更票據的簽名屬於票據的偽造;(3)在空白票據上進行填充的,由於該空白票據欠缺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因此這種行為只是一種補充票據要件的行為,而不構成票據的更改。票據的更改是變更票據的記載內容,而與票據上的...
但事實上,由於現實貿易結算方式的複雜性,所有這些形式要件即便在真實的情況下,也並不能完全證實一筆銀行承兌匯票背後貿易背景的真實性。這樣,監管當局對真實貿易背景的要求往往缺乏有效的監督控制措施。作用 為健全中國的金融市場,全面提升國內金融基礎市場發展水平,央行已將加快票據市場建設擺上重要位置,而對票據...
1、參加承兌是一種附屬票據行為。這一行為與承兌行為一樣,以出票行為的合法完成為前提條件;該行為內容同樣含有票據上記載、簽章和票據交付三項行為要件;該行為規則與記載內容除須循某些特別規則外(如參加承兌文句、被參加人名稱),與承兌行為規則大體相同。2、參加承兌是由預備付款人或第三人從事的票據行為。根據...
根據《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和許多國家票據法的規定,參加承兌具有以下基本特徵。1、參加承兌是一種附屬票據行為。這一行為與承兌行為一樣,以出票行為的合法完成為前提條件;該行為內容同樣含有票據上記載、簽章和票據交付三項行為要件;該行為規則與記載內容除須循某些特別規則外(如參加承兌文句、被參加人名稱),與...
這裡僅以形式要件為標準,不管實質情形如何,即使背書實質上無效,如偽造的背書,也不影響對背書連續的認定。其次,連續的背書應為同一性質的背書。即在同一匯票的背書中,轉讓背書和非轉讓背書並存時,僅以轉讓背書的連續來認定背書的連續。第三、背書在匯票上的記載順序應有連續性。背書效力 背書的效力是指票據因背書...
在這一過程中,取得並出示具有法律證明力的書面檔案從而將持票人抽象的、可能的權利確定為具體的、現實的權利是一項重要要件。這與在一般民事訴訟程式中,申請執行需要以生效法律裁判文書作為依據是同樣的道理。《票據法》第62條、第65條規定了用以確權的證明檔案類型和有關的法律後果。其中,對於承兌人或付款人應對...
付款的意義在於消滅票據關係,因而只有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向持票人付款後,票據的職能才能得以最後實現。但是,付款行為與出票、背書、承兌等行為有所不同,它並不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票據上為一定的意思表示並簽章為要件,所以付款行為並不屬於能夠產生票據權利義務關係的票據行為,但我們可以將其視為一種準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