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神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神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神木市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神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神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隸屬:神木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榆林市關於住宅和房地產業、城鎮化建設、建築業、市政公用事業、環境衛生、園林綠化、人民防空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受委託起草全市住房城鄉建設政府規章草案。
(二)依法組織編制全市住房保障、城鎮化建設、房地產業、建築業、城市市政設施、公用事業、環境衛生、園林綠化、人民防空建設等方面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省市有關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並監督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編制、組織實施房改方案的配套工作;組織指導公房出售,擬定房屋租賃指導價格;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改革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五)負責全市規範房產市場行業管理;負責並指導全市房產交易、房產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工作;負責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規範物業市場管理,推行物業管理體制改革;定期發布本市房產交易綜合信息。
(六)負責全市建築業和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工作;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造價管理、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程施工許可;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負責全市各類工程項目的綠化配套工程驗收工作;負責綠化補償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市工程勘察設計行業改革發展工作;負責全市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抗震設防監管。
(八)負責城市建設工作,承擔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環境衛生、園林綠化方面規劃建設任務和社會投資項目的技術規範性審查。
(九)負責神木陝西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
(十)負責指導和督促檢查全市城鎮化建設工作;指導檢查全市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全市重點鎮和文化旅遊名鎮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房地產企業、建築企業、綠化企業、物業企業、垃圾清掃清運企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監管企業的誠信體系建設。
(十二)負責全市燃氣行業工作;負責城區用水、供水和節水工作;負責城區城市排水內澇防治和污水處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建築節能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革新和推廣新型牆體材料;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組織協調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重大科技項目的實施。
(十四)負責對職責範圍內建築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全市城建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城區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十六)指導和監督全市建築行業勞保統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築行業勞動保險基金徵收管理;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勞動保險基金的撥付、結算、調劑和監督工作。
(十七)負責組織編制全市防震減災規劃和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全市防震減災工作;承擔震害防禦和地震監測工作。
(十八)參與審核人防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監督城市總體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和建設規劃情況;監督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防、民防建設要求的執行情況;組織修建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監督檢查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制定人防平戰結合發展規劃,組織開展人防平戰結合工作。
(十九)負責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指揮工作;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負責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防空防災知識教育培訓,普及防空防災基本知識和技能;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國有資產;平時組織防空演習,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二十)負責對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區公園、廣場等項目建成後經相關部門竣工驗收交付前的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項目交付後的管理。
2.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區園林綠化建設及養護維護期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各類工程項目的綠化配套工程驗收工作。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經相關部門竣工驗收交付後的管理。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崗。
(二)財務管理崗。
(三)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崗。
(四)建築業管理崗。
(五)城市建設與房屋征補管理崗。
(六)村鎮建設管理崗。
(七)公用事業管理崗。
(八)人民防空管理崗。

現任領導

局長:牛永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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