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青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青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簡稱縣住建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青神縣機構改革方案》(青委發〔2019〕2號)和《關於〈青神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 (青機改〔2019〕1 號),縣住建局貫徹執行黨中央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統一領導。

現任青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永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外文名:Qingshen County Housing and Urban Rural Development Bureau
  • 辦公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縣建設路28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青神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劉永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辦公地址,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住房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全縣城市建設、工程建設、村鎮建設、住房保障、防震減災、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房屋裝飾裝修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的行政執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二)負責推進全縣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組織擬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廉租住房建設規劃、管理制度及配套政策,統籌協調住房保障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監督。
(三)負責全縣房地產行業管理和房地產市場秩序規範與監督管理。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政策措施、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發展政策,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房屋租賃、危房鑑定、白蟻防治、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縣建築行業管理和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規範和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建築業、裝飾裝修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規章制度,組織擬訂建設工程施工、監理以及規範建築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監督,負責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和竣工驗收備案,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負責指導全縣的村莊建設和小城鎮建設。組織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的發展戰略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導和組織各類村鎮建設的試點工作,指導傳統村落、重點鎮、特色鎮建設,指導鄉村建築風貌提升。
(六)負責指導全縣的城市建設和城市功能配置。組織擬訂全縣城市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指導舊城改造、新區開發、公園城市、歷史文化名城、海綿城市、智慧城市、人民防空等建設,統籌推進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建設和供水、污水、燃氣、節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指導城市防汛排澇和城市建設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青神城市規劃區桿管線新建、遷改的管理。組織編制青神城市規劃區桿管線綜合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桿管線管理的制度規定和政策措施,統籌推進桿管線管理的信息化、智慧型化建設。指導全縣桿管線和綜合管廊規劃、建設、管理等工作。
(七)負責全縣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政執法的監督和指導。擬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制度、規範程式,負責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執法人員的監督考核,受理違反住房城鄉建設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投訴、舉報和行政複議,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住房城鄉建設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八)負責全縣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秩序規範和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和技術政策,監督管理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指導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施工圖審查備案、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散裝水泥推廣,推進建築節能、裝配式建築等新技術、新材料使用。
(九)負責建立健全全縣建築工程的標準體系。組織實施建築工程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組織擬訂全縣建築工程標準、建設工程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監督指導各類建築工程標準定額的實施。
(十)負責指導全縣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生態文明建設。組織擬訂全縣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生態文明建設的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負責統籌青神縣城市規劃區內建築工地揚塵治理、廁所革命工作,負責統籌推進全縣城鄉安全飲水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建設行業人才教育、培訓和執業資格管理。組織制定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評審、執業資格管理,推進建設行業高端人才的引進和使用工作,推進全縣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的改革創新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城市供水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城市供水價格核算的組織工作;指導全縣城市供水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改造、管理;負責全縣城市自備水源供水企業(含自建設施供水企業)的行業管理與指導;負責全縣城市供水管網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節約用水工作,負責擬訂全縣城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全縣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負責組織全縣城市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和水環境治理規劃及監督實施。
(十三)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政務協調、信息調研、目標考核、文電處理、檔案草擬印發、對外交流、新聞宣傳、文檔管理及應急管理;承擔重要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協調;承擔重點工作的督查督辦;組織辦理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機關後勤保障、安全保衛、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牽頭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負責管理和監督機關的國有資產;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人才交流等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系統內各類社團工作。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財經制度和政策。監督管理檢查指導各專項資金的使用;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負責機關經費支出的審核工作;負責年度預算、決算、上報審批和監督執行工作;負責預算內、預算外資金管理;負責局系統契約管理、票據管理;負責財務分析和局財務監督檢查工作;綜合協調建設系統相關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申報工作。
負責全縣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的行政許可工作、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負責擬訂行政許可事項審查(審核)的政策、規定、標準、規程細則;負責全縣勘察設計、建築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招標投標代理、諮詢單位等企業資質申報、審核工作;負責全縣建設工程的報建和建設項目的全過程服務;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放管服”改革和營商環境建設;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許可事項;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契約審查工作;負責住房和建設行政執法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指導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信用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城鄉建設社會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負責受理、接待轉辦民眾來信來訪;負責牽頭協調處理信訪穩定突出問題;負責擬訂信訪維穩工作目標考核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城鎮建設管理股。負責指導全縣城市建設和城市綜合開發工作;負責統籌推進全縣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項目建設工作;負責全縣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政府性投資項目計畫的編制、儲備、申報和項目建設資金爭取工作;負責制定年度項目建設計畫、分解目標任務、督促項目實施和統計項目進度;指導擬訂城市公用事業建設標準,負責全縣城市供水、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市政公用事業發展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人防相關工作;統籌推進公園城市建設、成眉同城發展和新型城鎮化、“廁所革命”等工作;組織協調主城區桿管線新建、改建、擴建、遷移等管理與行政許可事項;參與涉及城市建設和城市發展的各類規劃編制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建築管理股(勘察設計股)。負責全縣建築行業發展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建築活動,制定規範管理建築市場和施工現場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負責全縣建築工程建設監理工作;擬訂全縣建築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負責全縣散裝水泥推廣的監管工作;指導建築企業改革發展;負責全縣建築市場主體、行業人員的信用體系和企業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對縣外建築企業入青從事建築活動進行管理;組織協調縣內建築業企業參與縣外、國內、國際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負責全縣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房地產行業、建築行業等經濟數據統計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工程造價、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全縣勘察設計行業發展和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勘察設計行業發展及體制改革規劃、產業政策及技術政策、技術標準、規範以及規章制度;參與縣域內開展勘察設計業務的註冊建築師和註冊工程師的管理;開展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勘察現場管理、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和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工作;負責處理工程設計、建設中的有關重大技術問題,擬訂行業發展、相關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的抗震設防、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管理工作;指導裝配式建築等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推廣套用;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與生態環境股。負責本行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宣傳、貫徹、培訓本行業國家、省、市安全生產、生態環境相關法律法規;組織開展建設工程領域揚塵防治工作;組織開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生態環境檢查;負責本行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各類信息、報表的統計上報工作;指揮處理建設工程安全、生態環境有關突發事件,組織或參與重大建設工程安全、生態環境事故的調查和處理,組織開展建設行業應急救援工作。
機關黨委(監察內審股)。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牽頭負責機關對口聯繫幫扶、志願服務和走基層工作。機關黨委辦事機構由縣住建局黨組按照縣委規定設定。

行政編制

青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2名(副科級),機關黨委書記1名(副科級),總工程師1名(副科級);中層職數4名(股級)。
青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青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永生

辦公地址

青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青神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青神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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