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漢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漢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漢中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漢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所屬地區:漢中市
  • 所屬部門:漢中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馬科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住房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工程建設、住房管理、建築業管理、房地產業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發展規劃,研究擬訂全市住房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工程建設、住房管理、建築業管理、房地產業管理方面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城鄉建設與管理、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起草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
(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公租房和棚戶區改造項目計畫的申報及資金爭取工作,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管理。負責市本級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承擔市本級直管公房、公租房的分配入住、租金收繳、房屋維修、資產管理等工作,指導縣區開展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及棚戶區改造工作。
(三)承擔規範全市房地產市場秩序、房產交易監管和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強化住房物業管理。指導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建設,負責中心城區房屋轉讓、抵押、租賃、面積管理,保障性住房個人住房信息查詢。負責全市四級和暫定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核工作和房地產評估機構備案審核工作。負責中心城區商品房銷(預)售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開展對房產交易市場、開發企業、房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行業指導與管理。
(四)負責全市城市房屋安全技術鑑定的組織管理和對危舊房屋的安全檢查工作。
(五)監督管理全市城市房屋徵收、舊城改造、城市棚戶區改造和房產評估、房產測繪等中介服務工作。
(六)負責中心城區城市配套管網、地下綜合管廊、海綿城市、市政道路交通等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擬定並組織實施中心城市基礎設施年度建設計畫;指導和管理全市城建檔案工作。指導全市縣城、鎮、村各類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協調推進全市省級重點示範鎮、文化旅遊名鎮和市級重點鎮建設,指導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七)指導全市城市設計、風貌塑造工作,組織開展中心城區城市設計、風貌塑造;組織編制和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專項規劃、城市修補專項規劃;做好《漢中市生態環境保護崗位責任清單》規定的相關工作。
(八)組織編制和實施中心城區城市防洪專項規劃和防洪預案,指導全市城市防洪、排澇設施建設工作。
(九)負責監督管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行為和建設工程招投標、造價、監理、質量安全、消防設計審查和建設行業勞保統籌等相關工作,承擔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招投標交易監管工作,負責建築行業有關企業及從業人員資質資格管理和市級項目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等相關工作。
(十)負責本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計審查和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牆體材料革新推廣和建築節能管理工作。編制實施新型牆體材料和建築節能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市本級規劃許可項目的建築節能專項審查、備案、核驗等工作,負責全市新型牆體材料和節能建築的認定初審,以及建築科技推廣和綠色建築申報工作。
(十二)承擔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組織歷史文化名城(鎮、村)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管理,負責重點保護建築的普查認定、分類保護和一般建築保護工作;負責城市雕塑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建築規劃人才隊伍建設和優秀人才在漢安居住房保障工作,制定並落實人才在住房保障方面的優惠政策;牽頭負責全市脫貧攻堅危房改造工作,指導縣區住建部門農村房屋安全評級,組織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承擔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招商引資工作和相關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本行業領域的智慧城市建設套用及數據採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配合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履行行業監管職責。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機關公文處理、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檔案管理、信訪、扶貧幫困、黨風廉政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工作,監督指導局系統下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
(二)人事教育與法規科。承辦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技能培訓、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職稱等相關工作;組織各科室擬定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有關住房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工程建設、住房管理、建築業管理、房地產業管理等方面規範性檔案,承擔本系統法治政府建設和有關規範性檔案審核、報備等相關工作;組織各科室起草本系統有關城鄉建設與管理、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開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本系統普法、行政執法及執法監督工作;參與查處行業違法違規案件。
(三)房產管理科。擬訂本市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開發、交易管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和規範全市房地產市場。負責全市四級和暫定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核以及房地產評估機構備案審核工作。承擔中心城區商品房銷(預)售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開展對房產交易市場、開發企業、房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建設。承擔全市房地產行業指導與管理,指導漢中市房地產行業協會工作,開展從業人員培訓、行業自律和信用評定工作。
(四)住房保障科。負責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制訂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組織編制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開展市本級棚戶區改造、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公租房建設工作,協調安排中省市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依據政策規定,妥善處理房改遺留問題。
(五)物業管理科。擬定全市物業管理規章和行業標準,監督指導全市物業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和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承擔物業管理中的信訪工作,做好全市物業管理相關培訓工作。建立並貫徹落實房屋維修資金制度,監督指導並組織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新建住宅物業保修金的歸繳、使用和監管工作。承擔全市城市房屋安全技術鑑定的組織管理和對危舊房屋的安全檢查工作。
(六)城市建設科。組織中心城區城市配套管網、地下綜合管廊、海綿城市、市政道路交通等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擬定並組織實施中心城市基礎設施年度建設計畫;指導和管理全市城建檔案工作。指導全市縣城各類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城市設計、風貌塑造工作,組織開展中心城區城市設計、風貌塑造;組織編制和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專項規劃、城市修補專項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中心城區城市防洪專項規劃和防洪預案,指導全市城市防洪、排澇設施建設工作。
(七)村鎮建設科。監督指導全市省級重點示範鎮、文化旅遊名鎮和市級重點鎮建設工作;監督指導鎮村各類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申報等相關工作;監督指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負責全市城鎮建設統計年報、農村危房改造等相關工作。
(八)工程建設與建築市場管理科。負責監督管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行為和建設工程招投標、造價、監理、質量安全、消防設計審查和建設行業勞保統籌等相關工作,承擔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招投標交易監管工作,負責建築行業有關企業及從業人員資質資格管理和市級項目建設工程施工等相關工作。承擔全市建築節能、新型牆材、綠色建築等建築科技推廣等相關工作;承擔本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計審查和管理工作。牽頭本行業城市綜合創建和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市建築協會、學會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馬科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漢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得“陝西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先進集體”通報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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