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矛盾化解機制研究》是2014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伊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矛盾化解機制研究
- 作者:伊強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年2月1日
- 頁數:154 頁
- 開本:16 開
- ISBN:9787513025539
- 語種:簡體中文
《社會矛盾化解機制研究》是2014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伊強。
《社會矛盾化解機制研究》是2014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伊強。內容簡介《社會矛盾化解機制研究》的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勞資矛盾的理論界定、我國勞資矛盾產生和激化的根源、關於勞資矛盾化解機制的思考、鄰里關係問題、當...
《社會矛盾化解行政機制創新研究》是鄭州大學出版的一本圖書。圖書簡介 本書從我國當前社會矛盾的新特點出發,分析研究了行政調解、行政複議、行政裁決、行政賠償等化解社會矛盾的行政機制的功能定位及其作用的發揮情況,試圖找出傳統理論在應對新時期糾紛解決中所存在的不足及產生原因,對新時期行政解決糾紛機制的創新和...
《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動態管理機制研究》是2018年1月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恪鈞。內容簡介 《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動態管理機制研究》在實際調研成都市、雅安市、內江市和自貢市等一些區縣開展社會矛盾糾紛調解管理工作的基礎上,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社會“安全閥”理論、統計學原理、心理學和行為...
《化解基層社會矛盾糾紛的法律機制研究》是2013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李粟燕。內容簡介 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各類基層社會矛盾層出不窮、紛繁複雜。基層社會矛盾的特點可以概括為類型多樣化、主體多元化、內容複合化、調處疑難化、矛盾易激化等,而"多元化"是當前我國社會矛盾糾紛的基本特徵。基於這種矛盾的多元化,...
《基層社會矛盾化解與法治化治理研究》是2017年9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梁平。內容簡介 《基層社會矛盾化解與法治化治理研究》立足於十八大以來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以“基層治理中的社會矛盾化解與法治保障”為主題展開研究,旨在以zui新的理論為指導,更深刻地把握基層社會的治理實踐,研究和探索現代化...
《社會矛盾化解法治化研究:以北京市為例》是2017年12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鄭振遠。內容簡介 北京市委市政府為落實中央的決定,陸續出台了相關檔案,並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的首善之區的基本目標,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推進北京市社會矛盾化解法治化建設。為落實黨中央及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決定,北京政法職業學院...
《思想疏導能動化解社會矛盾研究》是2021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正確認識和妥善化解社會矛盾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而化解社會矛盾衝突,既要保證社會穩定,又要發揮社會活力,這就要充分發揮思想疏導柔性維穩的社會功效。本書以馬克思主義關於思想疏導能動化解社會矛盾的理論觀點為科學指引,以對當代中國社會...
多元化解研究會是全國法學會系統第一個以“社會糾紛多元化解”命名的學科研究會,充分回應了當前從中央到地方努力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的迫切需求。多元化解研究會的理論研究將直面實踐需求、解決實際問題,立足武漢市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方面的成果和經驗,認真研究“調解網”等積極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化解與基層法治...
《中國農村矛盾化解機制研究》是2013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長健。內容簡介 《中國農村矛盾化解機制研究》是2013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三農”問題是關係我國和諧社會建設的重大問題,是關係我國農村社會穩定的決定性因素。黨的十八大報告將“三農”問題提高到重要位置加以論述。農村矛盾處理的好壞直接影響著...
工商、民政等系統從事法律實踐的法律實務工作者、在杭高校法學院及科研院所從事法學教育與研究的教授、學者等撰寫的論文50餘篇,論文圍繞當前黨和政府關注、人民民眾關心及社會發展中亟待解決的各類社會矛盾,緊密聯繫杭州實際,分別從社會矛盾的成因及其特點、作用影響、實踐探索等不同角度,探討多元化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
家事糾紛是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衝突,具有身份性、情感性、隱私性、倫理性等特性,此類糾紛的解決應以維護當事人之間情感紐帶、消除矛盾、化解糾紛、實現和解作為其根本價值取向。社區家事糾紛解決機制的理念,正是回應司法發展規律的價值選擇與和諧社會需求的理論創新。本書採取社會調查、實證分析和比較分析等方法,...
《後單位時期社會矛盾化解機制轉換與創新》是2021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帆。內容簡介 “專業性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矛盾化解”的實質是單位制變遷所引發的社會矛盾化解機制再建與創新問題。本書以“J市信訪法律事務服務中心”為案例展開實證研究,探討了社會組織化解矛盾的技術與功能、參與的路徑與機制、...
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建立健全檢調對接制度,完善參與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機制。第六條(法治宣傳)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應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普及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知識,引導公眾以理性合法方式表達利益訴求、...
大調解機制的運行基礎並非依賴於新建一個機構去越俎代庖代為履行各相關部門的調解職能,而是通過各相關部門調解工作觸角的延伸和調解工作網路的對接,主動排查社會矛盾,及時報告疑難糾紛,做到早發現、早溝通、早化解,以保證調解工作“以防為主、調防結合、多種手段、協同作戰”戰略預期的有效實現。4、糾紛調解領域的...
《變遷與啟示:改革開放四十年化解社會矛盾經驗研究》是2018年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在改革開放四十年到來之際,立足我國社會矛盾的整體變遷,揭示社會矛盾演變的主要特點和基本規律,總結中國特色社會矛盾化解的重要經驗,對於新時代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實現都具有十分...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能力建設,促進各類糾紛化解組織的發展,督促各行政部門落實糾紛化解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第七條 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部門負責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組織協調、督導檢查和評估工作,組織建立聯動處理機制,將矛盾糾紛...
社會矛盾化解機制研究 地方性知識中的民間調解與權利救濟 ——宗村民間糾紛的個案研究 論和諧社會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大調解視角下的司法行為延伸 ——訴訟與非訴調處對接與互動機制初探 推動社會各界共同化解矛盾糾紛 ——濟南中院“建立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現狀與路徑選擇 試論司法良知與法院調解...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應當依法主動開展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第十二條統籌協調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機構應當加強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協調指導、督導檢查、考核評估等工作,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綜合機制,統籌矛盾糾紛化解綜合協調工作平台建設,促進多種化解途徑有效銜接。第十三條司法行政部門負責矛盾糾紛化解政策研究,指導人民...
闡述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有效調節當下中國無直接利益矛盾的邏輯關聯和理論基礎,分析了當前我國快速轉型期人民內部矛盾的新苗頭、新情況、新形態、新趨勢和框架模式,剖析了無直接利益矛盾產生的根源,並從預警機制、認同機制、需求機制和法律約束機制等方面確立了有效化解體系。
(四)源頭預防,主動化解;(五)和解、調解優先;(六)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第五條 各級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綜合協調機構,負責轄區內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的統籌協調、組織指導及推動落實。縣級以上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綜合協調機構,應當完善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工作協調機制,分析研判社會矛盾糾紛變化趨勢,建立完善...
重視將歷史與現實有機結合、將國內視野與國際視野有機結合、將文獻研究與實證研究有機結合,允分發揮辯證思維的作用,在探討清楚中國共產黨探索社會主要矛盾的基本歷程的基礎上,對現階段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判斷的生成機理、科學內涵、多重意義、現實挑戰等重要問題進行全面深入探討,進而提出有效化解現階段我國社會主要矛盾...
第一章 當代中國社會矛盾研究………1 一 “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的提出………1 二 階級鬥爭擴大化的原因………6 三 為什麼重提“人民內部矛盾”問題………9 四 當前社會發展中的三大社會矛盾………12 五 人均GDP 1000~3000美元的關鍵時期………20 六 發展戰略的調整和轉變………...
該書對中國21世紀以來突出的剛性社會矛盾:征地、拆遷、環境、勞資、歷史遺留、乾群、醫患、城管、物業等矛盾,分別從矛盾產生的源泉上進行了類型分析,對其特點進行了提煉概括,對矛盾發展的趨勢進行了預測,並通過對矛盾的發生機制研究,提出了矛盾化解的建議與對策。 作品目錄 創作背景 進入21世紀,影響中國經濟社會...
第九條 各級平安建設統籌協調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調查研究、組織協調、督導檢查、考核評估等工作,建立部門聯動處理機制。省、設區的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以下簡稱綜治中心)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工作平台,並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第十條 鄉鎮人民政府、...
表1-43 社會矛盾調解中心的認知度106 表1-44 協調指揮中心的認知度106 表1-45 對人民法院的認知度107 表2-1 民族社區人情味評價125 表2-2 鄉鎮府在不同糾紛種類中的作用128 表2-3 鄉長、縣長等人員在不同糾紛中的作用129 表2-4 對村委會不滿時民眾救濟機制的選擇130 表2-5 對法院的了解度131...
第七條 省、市、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將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工作納入平安建設,健全跨區域矛盾風險聯動處置機制和工作預案;並納入領導責任制和工作考評,對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對存在突出問題的依規依紀依法問責。第八條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