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費征繳實務

社會保險費征繳實務

《社會保險費征繳實務》是2019年12月立信會計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丁正智、張巧玲。

基本介紹

  • 書名:社會保險費征繳實務
  • 作者:丁正智
    張巧玲
  • 類別:金融投資
  • 出版社:立信會計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12月
  • 頁數:378 頁
  • 定價:89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42963574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作者在原社會保險費的基礎上,結合稅務系統工作實際,融入稅收征管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寫成《(教)社會保險費征繳實務》,可作為財稅人員培訓教材使用。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基本政策
一、社會保險制度
1.什麼是社會保險制度
2.社會保險法何時立法
3.我國蘭乎店坑的社會保險制度
4.《社會保險法》的制定方針
5.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享有的社會保險權利
6.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履行的社會保險義務
7.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關
8.用人單位如何進行社會保險登記
9.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如何進行社會保險登記
10.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如何進行社會保險繳納
11.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哪幾種基金
12.社會保險基金如何核算
13.社會保險基金如何管理運營
14.社會保險基金如何監管
15.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職能
16.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的社會保險職責是如何劃分的
二、社會保險監督與救濟
1.用人單位或個人在社會保險征繳過程中如何請求司法救濟
2.職工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如何請求司法救濟
3.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產經營出現困難,是否可以申請暫緩繳納社會保險費
4.用人單位被批准暫緩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形是否影響職工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5.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
6.工會組織在社會保險中的職責
7.如何對繳費單位社會保險費征繳情況進行監督
8.社會保險費征繳監督檢查的內容
9.受理社會保險費征繳舉報的部門
10.勞動保障監察人員對繳蘭兵危費單位檢查的權利與義務
11.繳費單位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司法救濟
12.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社保費征繳檢查中可能承擔的法旬擔巴律責任
13.用人單位如何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
14.用人單位如何辦理社會保險費繳納
15.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處理
第二章 具體政策
一、基本養老保險
1.什麼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2.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適用範圍
3.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組成
4.用人單位如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5.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
6.職工如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7.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8.職工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是如何規定的
9.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誰來承擔
10.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計息
11.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如何計發
12.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肯提是否可以繼承
13.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符合的條件
14.繳費不足15年的個人如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15.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遺屬待遇如何計發
16.病殘津貼是如何領取和支付的
17.職工基本養老金水平如何調整
18.跨地區就業的個人如何領取養老金
19.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人員的基本養老關係如何轉移接續
20.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保險基金如何轉移
21.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人員如何轉移養老保險關係和保險基金
22.如何確定跨地區就業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
23.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養老保險關係如何處理
24.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時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地如何確定
25.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時繳費信息歷史遺留問題如何確定
26.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時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如何影她拳管理
27.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時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如何轉移
28.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時重複領取基本養老金如何處理
……
第三章 會計核算
第四章 稅務征管規定
第五章 減稅降費——社戰煮熱會保險費最新政策
第六章 風險防控
第七章 社會保險費政策法規
附錄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問題解答
附錄2 部分省份社會保險費率熱點問題
附錄3 關於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戲請元習作的通知
附錄4 《稅收征管規範2.0》中有關社會保險費的表單
11.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如何計發
12.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是否可以繼承
13.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符合的條件
14.繳費不足15年的個人如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15.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遺屬待遇如何計發
16.病殘津貼是如何領取和支付的
17.職工基本養老金水平如何調整
18.跨地區就業的個人如何領取養老金
19.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人員的基本養老關係如何轉移接續
20.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保險基金如何轉移
21.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人員如何轉移養老保險關係和保險基金
22.如何確定跨地區就業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
23.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養老保險關係如何處理
24.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時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地如何確定
25.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時繳費信息歷史遺留問題如何確定
26.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時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如何管理
27.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時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如何轉移
28.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時重複領取基本養老金如何處理
……
第三章 會計核算
第四章 稅務征管規定
第五章 減稅降費——社會保險費最新政策
第六章 風險防控
第七章 社會保險費政策法規
附錄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問題解答
附錄2 部分省份社會保險費率熱點問題
附錄3 關於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
附錄4 《稅收征管規範2.0》中有關社會保險費的表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