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監控

社會保障監控是對社會保障運行過程進行的監督和有效控制,以期發現運行中的問題,糾正不足,確保社會保障制度能在預定的軌道上健康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保障監控
  • 外文名:Social Security Monitor
  • 繁體:社會保障監控
  • 必要性:4點
建立監控機制的必要性,監控機制的運行原則,

建立監控機制的必要性

社會保障巨觀關係的處理,社會保障制度的良性運行,均需要建立起相應的監督機制:
(1)社會成員的社會保障權益需要社會保障監控機制的維護。
社會保障是法定製度,社會保障權益是社會成員享有的法定權益。但在各項社會保障制度的具體實踐中,卻因各種因素的影響可能導致社會成員的權益受到損害,如有的企業少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障機構可能存在的官僚主義和不負責任導致需要社會幫助的社會成員得不到社會保障制度的幫助等,都無疑會使社會成員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對此,就需要有權威的、健全的社會保障監督機制,並通過其監督、糾察使社會成員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社會保障系統的作用也得到了體現。
(2)社會保障運行中的非正常狀態需要社會保障監控機制糾察。
一方面,社會保障在運行中可能出現非正常狀態,尤其是對像我國這樣處於新舊社會保障體系轉軌的國家而言,傳統的社會保障制度沒有消失,新的制度又沒有建立,更容易出現非正常狀態。如一些地方隨便調用社會保障基金並造成部分基金流失的實踐就是社會保險運行非正常;一些企業不按規定繳納保險費,災害救助和貧困救助中的平均主義,優親厚友現象,均是非正常狀態;政府部門擅自越權干預法定的社會保障行為,也是非正常狀態。這些情況是與社會保障的基本原則相背離的;另一方面,上述非正常狀態僅僅依靠社會保障管理系統或實施系統是很難糾正的。因此,只有在管理系統和實施系統之外,再建立起健全的、權威的監督機制,才能真正糾正社會保障運行中的非正常狀態,並確保整個社會保障制度的運行正常化、良性化。
(3)社會保障運行中潛伏的危機需要社會保障監控機制進行預警。
社會保障是一個發展變化的過程,這一過程受到了許多因素的制約和影響,現在看似正常合理的制度並不能代表將來時期的正常化和科學化,如歐洲國家在建立福利社會之初不會想到以後會對國家財政帶來如此大的負擔。養老保險作為社會保障最為主要的項目,除要受到經濟發展水平和通貨膨脹等因素的制約影響外,還必然要受到人口老齡化和人口預期壽命的影響,這些不穩定因素往往會對社會保障基金帶來很大影響。因此,從巨觀和長遠角度出發,社會保障的運行需要有專業化的預警監督機制,這既是一些已開發國家社會保障實踐的總結,也是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內在要求。
(4)社會保障運行機制的自我完善需要社會保障監控機制。
在社會保障巨觀運行機制中,監控機制獨立於管理系統和實施系統之外,並根據法律的規定行使自己的監督職能。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是否能夠得到有效的、規範的實施,社會保障管理系統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制度的規範,社會保障實施系統是否處於正常運行狀態,均需要通過監控機制來進行監察和督促。因此,對整個社會保障運行機制而言,監控機制既是不可缺少的環節,同時也是對運行機制乃至整個社會保障制度的自我完善。
綜上所述,建立健全社會保障監控機制,是預防並控制社會保障運行過程中許多問題的有效措施,也是各國社會保障制度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

監控機制的運行原則

建立社會保障監控機制的目的,是確保社會保障制度實現良性運行和可持續發展。社會保障監控機構的健全、正常運行,將促使整個社會保障制度得到健康、正常發展。但社會保障監控機構的非正常運行必然也會無助於整個社會保障運行的正常化,有時甚至起反作用,破壞社會保障制度的正常運行。因此,監控機制的運行有必要遵循以下原則:
(1)依法運行。
監控系統如何在社會保障制度中發揮作用,應發揮什麼作用,即監督系統的職責,通常是由國家的社會保障法律或其他相關法律來規定的,而不是由監控機構自身決定的。因此,在監控系統的運行中,必須依法行使監督職能,依法運行是社會保障監控機構的首要原則。這其中包含了兩層含義:一是社會保障監控機構只能在法律規範的範圍內行使職權,而不能越權行事;二是社會保障監督機構必須行使法律所賦予的職責,而不能不負責任。
(2)運行有序、行為規範。
它包括:一是社會保障監控機構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式辦事;二是不同的社會保障監控機構在行使監控權的同時,需要嚴格按照各自的職責規範運行;三是在發現社會保障管理和實施中的問題時,需要嚴格按照規範運行的手段進行監察和糾正;四是與社會保障管理系統、實施系統配合協調。運行有序、行為規範是社會保障監控機制運行正常化的基本前提條件。
(3)多重化與權威性。
由於社會保障內容繁多,牽涉到各部門、各階層的利益,因此,實旋監控的職責不可能由一個機構,一個部門來承擔。社會保障監督往往是一個多層次、多部門的監督,構建多重化的監督機制是社會保障制度的內在要求;同時,監控的目標在於發現問題,通過糾察失誤、預警系統等措施來確保社會保障制度的正常運行,這就需要監控機制具有權威性。多重化與權威性促使社會保障監控系統嚴密有效。
(4)日常監控與預警監控相配合。
監控機構不應當只將自己的職責界定為具體事務的日常監督,也應當將中、長期的預警監控納入自己的職責範圍。如人口老齡化帶來的養老保險金支付高峰、失業規模擴大化帶來的影響等,若不能被社會保障監控機構及時注意並提前預警,會導致危機來臨時措手不及。因此,社會保障監控機制不僅要注意日常的、微觀的監督,而且應將長期性、巨觀性的預警監控納入自己的職責範圍內,將日常監控和預警監控相結合。
(5)充分關注與社會保障有關的巨觀關係。
社會保障雖是一個相對獨立運行的系統,但是它是在特定的環境中運行的,必然要受到一國社會、經濟、政治、人口等的影響。社會保障監督機制不能僅僅注意社會保障制度運行本身,而且需要關注到與社會保障密切相關的各種巨觀關係,如社會保障水平與國民經濟成長的關係、社會保障水平與整個社會發展水平的關係、社會保障與人口發展的關係等等,從中監督並客觀評價社會保障的發展是否適度,為社會保障的健康發展提供參考依據。
這些原則是社會保障監控系統必須要遵循的,只有以這些原則為指導,社會保障監控才會更加有效,發揮其積極的作用,防止不良效果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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