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制度;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落實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負責全縣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征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落實國家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落實和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落實國家和自治區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落實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
(七)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縣級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落實國家、自治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八)負責城鄉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審查確定建設項目的選址,提出規劃條件;負責審批、審查建設單位編制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負責核發規劃許可有關證件;負責臨時建設、臨時用地的規劃審批。
(九)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組織政府投資的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生態修復項目。
(十)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負責管理全縣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和地質礦產勘查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查報批;負責礦業權管理、出讓;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 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負責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三)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全縣地理信息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全縣地圖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四)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各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法檢查,指導蘇木鎮有關自然資源的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自然資源違法案件。
(十五)負責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安排安全生產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行業相關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承辦市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委員會有關規劃方面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王劍琪(黨組書記、局長):主持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巴生(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抓好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安全生產等方面工作。分管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股、礦產資源管理股。
米強(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抓好工作。具體負責耕地保護、土地整理、農村、牧區自然資源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耕地保護監督股、土地整理中心、自然資源中心所。
杜震東(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抓好工作。具體負責機關政務事務、宣傳、綜治維穩、行政複議、訴訟、信訪、土地徵收、儲備、執法監察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股、綜合行政執法局,土地儲備中心。
郭源(黨組成員、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協助黨組書記局長抓好工作。具體負責自然資源登記和不動產登記等方面工作。主持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
王尊(黨組成員):協助黨組書記、局長抓好工作。具體負責機關黨建、工青婦、國土空間規劃等方面工作。分管國土空間規劃管理股、機關支部、團支部、工會、婦委會。
王雪寒(黨組成員):協助黨組書記、局長抓好工作。具體負責建築工程規劃、市政工程項目審批工作。分管建築工程規劃股、市政工程股。
張雲澤(主任科員):協助黨組書記、局長抓好工作。具體負責黨風廉政、紀檢監察、意識形態等方面工作。
付檣:協助黨組書記、局長抓好工作。分管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股。
丁兆兵:協助黨組書記、局長抓好工作。具體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確權、登記方面工作。
按照“誰分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原則 領導班子成員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時,要抓好分管股室的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有關檔案的起草、列印、會議組織、機關黨建等工作;負責秘書事務、信息、檔案、安全保密、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作;組織相關事務的協調、聯絡和服務等工作;負責自然資源電子政務、政務公開、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研究擬訂全縣自然資源管理的辦法措施;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普法教育;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和綜治維穩工作;負責行政訴訟有關工作。
(三)自然資源調查確權股
執行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制度;組織實施全縣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工作;組織開展水、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工作;承擔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
(四)國土空間規劃管理股
落實國家、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組織編制全縣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和工程的規劃管理;負責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驗線和竣工規劃核實工作,開展全縣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全縣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監督管理測繪活動、質量、民用測繪、航空攝影與衛星遙感;擬訂基礎測繪規劃、年度計畫及重大項目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地理信息成果管理;負責地圖市場監督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
(五)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股
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落實相關考核標準;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執行土地儲備政策;組織落實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執行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工作,執行自然資源節約集約政策,清理處置批而未供、閒置土地;負責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用地分等定級評價;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工作。
(六)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股。
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落實全縣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和城多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負責各類土地用途轉用審核、報批。
(七)礦產資源管理股
負責礦業權受理、初審、延續、上報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礦業權市場建設,編制、上報礦業權設定規劃局部調整方案;組織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工作;組織協調自然資源行業礦山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實施礦產資源規劃。組織實施地質勘查項目;負責地質勘查行業規範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負礦產資源勘查、合理利用和保護的監督管理;負責礦產資源儲量和礦山儲量動態的監督管理;負責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的監督管理;負責礦業權出讓收益管理。負責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印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的監督管理。承擔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工作。
(八)建設工程管理股
負責建設項目的現場踏勘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建築造型及外裝飾設計方案的技術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戶外牆體廣告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建築工程項目的驗線竣工規劃核實工作。負責建築工程規劃審批項目的統計、分析工作。
(九)市政工程股
負責各類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選址、規劃審查、報批工作。負責組織地下管線的普查及動態更新管理工作。負責環境景觀設計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雕塑、非牆體廣告及站牌、路牌等設施的規劃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市政工程項目的驗線和竣工規劃核實工作。負責市政工程項目的統計、分析工作。
(十)耕地保護監督股
負責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用地定級評價。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承擔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
直屬單位
(一)磴口縣國土空間規劃服務中心為正科級(規格)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內設股級(規格)機構3個:辦公室、國土空間規劃編審股、國土空間規劃監測測繪股。現有事業編制11名,實有在編在冊人員10名。其中:單位領導職數2名(1正,1副)。不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二)磴口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為副科級(規格)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內設股級(規格)機構4個:綜合股、不動產權籍登記股、權籍調查股、信息檔案股。現有事業編制12名,實有在編在冊人員12名。其中:單位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不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三)磴口縣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局為正股級(規格)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內設股級(規格)機構9個:辦公室、國土資源綜合行政執法城鎮中隊、國土資源綜合行政執法城郊中隊、國土資源綜合行政執法隆盛合中隊、國土資源綜合行政執法沙金中隊、 國土資源綜合行政執法納林套海中隊、案件審理室、衛片室、信訪室 。現有事業編制14名,實有在編在冊人員12名。不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四)磴口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為正股級(規格)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內設股級(規格)機構1個:收儲股。現有事業編制11名,實有在編在冊人員11名。不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