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氫鈉注射液

碳酸氫鈉注射液,適應症為1.治療代謝性酸中毒。治療輕至中度代謝性酸中毒,以口服為宜。重度代謝性酸中毒則應靜脈滴注,如嚴重腎臟病 、循環衰竭、心肺復甦、體外循環及嚴重的原發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2.鹼化尿液。用於尿酸性腎結石的預防,減少磺胺類藥物的腎毒性,及急性溶血防止血紅蛋白沉積在腎小管。3.作為制酸藥,治療胃酸過多引起的症狀。4.靜脈滴注對某些藥物中毒有非特異性的治療作用,如巴比妥類、水楊酸類藥物及甲醇等中毒。但本品禁用於吞食強酸中毒時的洗胃,因本品與強酸反應產生大量二氧化碳,導致急性胃擴張甚至胃破裂。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碳酸氫鈉注射液
  • 藥品類型:處方藥、基本藥物、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抗酸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碳酸氫鈉。
分子式:NaHCO3
分子量:84.01
輔料依地酸二鈉。

性狀

本品為無色澄明液體。

適應症

1.治療代謝性酸中毒。治療輕至中度代謝性酸中毒,以口服為宜。重度代謝性酸中毒則應靜脈滴注,如嚴重腎臟病 、循環衰竭、心肺復甦、體外循環及嚴重的原發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2.鹼化尿液。用於尿酸性腎結石的預防,減少磺胺類藥物的腎毒性,及急性溶血防止血紅蛋白沉積在腎小管。
3.作為制酸藥,治療胃酸過多引起的症狀。
4.靜脈滴注對某些藥物中毒有非特異性的治療作用,如巴比妥類、水楊酸類藥物及甲醇等中毒。但本品禁用於吞食強酸中毒時的洗胃,因本品與強酸反應產生大量二氧化碳,導致急性胃擴張甚至胃破裂。

規格

(1)10ml:0.5g (2)20ml:1g

用法用量

代謝性酸中毒,靜脈滴注,所需劑量按下式計算:補鹼量(mmol)=(-2.3-實際測得的BE值)×0.25×體重(kg),或補鹼量(mmol)=正常的CO2CP-實際測得的CO2CP(mmol)×0.25×體重(kg)。除非體內丟失碳酸氫鹽,一般先給計算劑量的1/3~1/2,4~8小時內滴注完畢。心肺復甦搶救時,首次1mmol/kg,以後根據血氣分析結果調整用量(每1g碳酸氫鈉相當於12mmol碳酸氫根)。靜脈用藥還應注意下列問題:(1)靜脈套用的濃度範圍為1.5%(等滲)至8.4%;(2)應從小劑量開始,根據血中pH值、碳酸氫根濃度變化決定追加劑量;(3)短時期大量靜脈輸注可致嚴重鹼中毒、低鉀血症、低鈣血症。當用量超過每分鐘10ml高滲溶液時可導致高鈉血症、腦脊液壓力下降甚至顱內出血,此在新生兒及2歲以下小兒更易發生。故以5%溶液輸注時,速度不能超過每分鐘8 mmol鈉。但在心肺復甦時因存在致命的酸中毒,應快速靜脈輸注。鹼化尿液,成人:口服首次4g,以後每4小時1-2g。靜脈滴注,2~5mmol/kg,4~8小時內滴注完畢。小兒:口服,每日按體重1-10mmol/kg。

不良反應

1.大量靜注時可出現心律失常、肌肉痙攣、疼痛、異常疲倦虛弱等,主要由於代謝性鹼中毒引起低鉀血症所致。
2.劑量偏大或存在腎功能不全時,可出現水腫、精神症狀、肌肉疼痛或抽搐、呼吸減慢、口內異味、異常疲倦虛弱等。主要由代謝性鹼中毒所致。
3.長期套用時可引起尿頻、尿急、持續性頭痛、食慾減退、噁心嘔吐、異常疲倦虛弱等。

禁忌

尚不明確。

注意事項

1.對診斷的干擾:對胃酸分泌試驗或血、尿pH測定結果有明顯影響。
2.下列情況慎用:
(1)少尿或無尿,因能增加鈉負荷;
(2)鈉瀦留並有水腫時,如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腎功能不全、妊娠高血壓綜合徵;
(3)原發性高血壓,因鈉負荷增加可能加重病情。
3.下列情況不作靜脈內用藥:
(1)代謝性或呼吸性鹼中毒;
(2)因嘔吐或持續胃腸負壓吸引導致大量氯丟失,而極有可能發生代謝性鹼中毒;
(3)低鈣血症時,因本品引起鹼中毒可加重低鈣血症表現。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長期或大量套用可致代謝性鹼中毒,並且鈉負荷過高引起水腫等,孕婦應慎用。
2.本品可經乳汁分泌,但對嬰兒的影響尚無有關資料。

兒童用藥

治療酸中毒,參考成人劑量。心肺復甦搶救時,首次靜注按體重1mmol/kg,以後根據血氣分析結果調整用量。

老年用藥

尚不明確。

藥物相互作用

1.合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尤其是具有較強鹽皮質激素作用者)、促腎上腺皮質激素、雄激素時,易發生高鈉血症和水腫。
2.與苯丙胺、奎尼丁合用,後兩者經腎排泄減少,易出現毒性作用。
3.與抗凝藥如華法林和M膽鹼酯酶藥等合用,後者吸收減少。
4.與含鈣藥物、乳及乳製品合用,可致乳-鹼綜合徵。
5.與西咪替丁、雷尼替丁等H2受體拮抗劑合用,後者的吸收減少。
6.與排鉀利尿藥合用,增加發生低氯性鹼中毒的危險性。
7.本品可使尿液鹼化,影響腎對麻黃鹼的排泄,故合用時麻黃鹼劑量應減小
8.鈉負荷增加使腎臟排泄鋰增多,故與鋰製劑合用時,鋰製劑的用量應酌情調整。
9.鹼化尿液能抑制烏洛托品轉化成甲醛,從而抑制後者治療作用,故不主張兩藥合用。
10.本品鹼化尿液可增加腎臟對水楊酸製劑的排泄。

藥物過量

尚不明確。

藥理毒理

1.治療代謝性酸中毒,本品使血漿內碳酸根濃度升高,中和氫離子,從而糾正酸中毒;
2.鹼化尿液,由於尿液中碳酸氫根濃度增加後pH值升高,使尿酸、磺胺類藥物與血紅蛋白等不易在尿中形成結晶或聚集;
3.制酸,口服能迅速中和或緩衝胃酸,而不直接影響胃酸分泌。因而胃內pH迅速升高緩解高胃酸引起的症狀。

藥代動力學

本品經靜脈滴注後直接進入血液循環。血中碳酸氫鈉經腎小球濾過,進入尿液排出。部分碳酸氫根離子與尿液中氫離子結合生成碳酸,再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前者可彌散進入腎小管細胞,與細胞內水結合,生成碳酸,解離後的碳酸氫根離子被重吸收進入血循環。血中碳酸氫根離子與血中氫離子結合生成碳酸,進而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前者經肺呼出。

貯藏

密閉保存。

包裝

安瓿 10ml×5支 20ml×5支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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