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區建設局

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施工圖設計審查負責城市建設資金使用計畫的編制,並對建設資金的使用實行監負責招投標管理和城建檔案的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碧江區建設局
  • 詞性:名詞
  • 屬性:機構
  • 地區:碧江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地、市有關建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國家標準及行業規範,結合本市實際,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實行行業管理;
2、制定工程建設、村鎮建設、風景名勝區建設、建築業(含建築裝飾裝修)、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規章制度;
3、負責制定和安排年度城市建設項目的實施計畫;
4、制定城市道路、公用設施、城市照明、城市(村、鎮)綠化帶(地)、城市供排水、城市燃氣等建設計畫和管理;
5、組織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和重點項目建設的實施;
6、參與指導全市其他建設項目的建設工作;
7、負責全市建設項目的統籌安排和設定城市建設項目庫,編制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初步設計和概算;
8、負責施工圖審查並組織驗收和評價;
9、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地級工程建設地方標準;
10、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11、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市建築(含建築裝飾裝修)活動;
12、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建築市場準入、工程監理、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工作,核發工程建設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
13、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等相關組織管理的規章並監督實施;
14、負責全市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工程發包和承包活動和工程承包契約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國家強制性標準;
15、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外地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16、指導和管理全市城、鄉、鎮、風景名勝區的建設;
17、指導和管理城鎮供水、節水、燃氣、城鎮道路、排水、路燈照明、公共運輸、園林、綠化等工作;
18、負責風景名勝的保護、建設、管理工作;
19、指導全市建築業、勘察設計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改革工作,負責各類建設工程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防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20、依法規範和監管工程勘察設計市場、裝飾裝修市場、建築建材市場;
21、負責相關行業企業資質審定、從業規範和執法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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