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銅仁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是銅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隸屬:銅仁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的責任。擬定全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廉租住房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和市級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責任。擬訂適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導全市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督促並指導市直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全市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提出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四)承擔規範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不含城市管理)。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相關政策,參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草案的諮詢論證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負責辦理相關行政許可事項。
(五)承擔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推廣工程建設標準通用設計圖集;指導全市各地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對建築市場工程造價計價行為的監督檢查;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負責處理工程計價爭議;指導並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六)承擔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擬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市場建設、房地產開發、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權屬管理、房地產估價管理、房地產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與補償、城市危險房屋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行業相關資質的審核。
(七)負責全市建築行業的監督管理。擬訂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建築業(含室內外建築裝飾裝修,下同)及建設工程服務業的行業發展戰略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機構、建築業企業參與市內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八)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築活動,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有形建築市場、勘察設計、建設監理、施工許可、契約管理、工程項目管理、工程擔保和工程風險等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
(九)承擔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規章制度;負責指導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組織並參與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規範;編制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指導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抗震設防工作。
(十)承擔指導城鎮建設的責任,擬訂城鎮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鎮市政公用設施(包括:城市道路、城市橋樑、地下綜合管廊、海綿城市建設、城市公廁、公共停車場、城市公園、城市廣場等)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組織市轄區城市環線、主幹道、大型公益設施、重點公共場所、跨區的重要設施等項目建設;負責城市建設統計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規範和指導村鎮(含建制鎮、鄉和村莊)建設的責任。擬訂村鎮建設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村鎮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和農村建房通用設計圖的推廣;指導村鎮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負責村鎮住房及農村危房改造建設工作;指導受災村鎮及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的村鎮遷建(重建)建設工作。
(十二)承擔宣傳貫徹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勘察設計、推進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和城鎮減排的責任。擬訂住房和程式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建設領域科技項目計畫的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建設領域科技成果轉化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和牆體材料革新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評審認定及推廣套用工作;指導全市建築節能和城鎮減排工作;指導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的抗震設防工作。
(十三)指導和協調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的申報工作,指導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髮展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綜合管理全市建設行業教育培訓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建設行業教育發展規劃、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組織全市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職業(從業、執業)資格培訓、考試等工作;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社團工作
(十五)負責編制全市城鄉建設行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統計管理工作,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相關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術諮詢服務工作;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電子政務、城建檔案工作。
(十六)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七)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保密、聯絡、督查、檔案、會務、信息、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應急處置、公車管理、後勤服務、公務接待工作;負責意識形態工作;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統計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督辦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管理及服務工作;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協調行業職業教育、繼續教育等工作;負責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全市住建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三、財務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和監督;負責機關預決算編制及信息公開;負責各項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和固定資產信息系統登記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法治建設和普法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負責對有關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報備;負責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項目的集中審核、審批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相關工作;研究提出機關行政審批和有關事項辦理流程的調整意見;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察、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局本級及承接省住建廳下放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註冊、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單位、工程造價諮詢單位、房地產估價機構等相關資質審批、延續、備案等工作,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建設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築施工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及市級項目建築施工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對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公示、公開和告知,負責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文書的製作送達;負責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辦理情況的統計、上報和相關檔案資料送存。
五、住房保障科(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關於推進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的方針政策;擬訂住房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全市住房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住房保障工作相關數據和信息的收集統計和上報工作;承擔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市直單位職工住房增量補貼的審查及對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處罰職責工作。
六、房地產市場監管科
貫徹執行房地產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房地產交易的規章制度;擬訂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和監督管理制度,制定我市房地產交易政策、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地產市場建設、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及房地產中介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負責房地產開發市場的誠信體系和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負責指導全市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工作;監督管理市中心城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負責房地產行業的培訓工作;指導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危險房屋安全鑑定和白蟻防治工作;指導監督房屋租賃工作;配合協調、指導房屋產權產籍相關工作和產權產籍檔案管理工作。
七、建築業管理科(銅仁市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用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建築業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含室內外建築裝飾裝修)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建築市場、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契約、工程項目、工程擔保、工程風險、質量和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各縣(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消防驗收監督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市住建局實施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消防驗收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推進建築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監督管理市級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全市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用的管理工作,負責銅仁城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指導住宅裝飾裝修的行業管理;負責建築行業技術培訓工作。
八、城市建設科
貫徹執行城市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擬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規章制度;指導城市市政基礎設施(不含燃氣、熱力設施、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建設;負責組織市區城市環線、主幹道、大型公益設施、重點公共場所、跨區的重要設施等項目建設;指導和協調歷史文化名城、街區的申報工作,指導歷史文化名城、街區保護髮展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行業的技術培訓。
九、村鎮建設科
宣傳貫徹執行村鎮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村鎮建設規章制度;指導鎮(鄉)、村莊規劃的實施和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指導協調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的農房風貌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農村危房改造;指導傳統村落保護髮展;指導小城鎮及重點鎮建設;負責農村建房通用設計圖的推廣;指導和協調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申報工作,指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髮展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受災村莊及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的村莊遷建(重建)的建設及相關工作;負責村鎮建設方面業務培訓。
十、勘察設計和節能科技科(抗震辦公室)
貫徹執行勘察設計和建築節能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相關發展規劃和規章制度;承辦工程勘察設計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監督管理勘察設計市場及工程勘察設計招投標工作;負責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建築工程設計標準的推廣、施工圖審查機構的審核認定工作;監督管理市外入銅勘察設計企業;指導房屋建築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工作;指導全市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發展和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建築節能項目的實施;指導新型牆體材料和建築節能產品認證、申報及技術的推廣、信息發布與套用工作;指導綠色建築標識評價工作、建築節能施工的日常監督和專項驗收備案;負責勘察設計和建築節能方面的技術培訓工作。
下屬單位
住房保障局(副縣級事業單位)
職責:(一)為貫徹中央、省、市有關住房保障、農村危房改造、農村集中建房的政策、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提供相關支撐服務。(二)對銅仁市本級保障性住房中長期規劃和年度需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農村集中建房(小康房)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規劃建議。(三)協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開展銅仁市本級保障性住房工作,為相關工程建設保障對象的準入、退出、銷售和政府回購以及後期管理提供諮詢和信息服務。(四)收集統計上報保障性住房、農村危房改造、農村集中建房(小康房)相關數據、信息和情況。(五)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保障性住房、農村危房改造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提供管理建議。(六)承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房產交易處(副縣級事業單位)
職責:為房地產權利人提供房地產交易、租賃管理等服務
房屋徵收處(副縣級事業單位)
職責: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提供服務
城建檔案館(正科級事業單位)
職責:保管城市建設檔案,為城市建設提供檔案資料服務館長:何靜
工程造價站(正科級事業單位)
職責:為建設工程提供造價管理服務。
市政設施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正科級事業單位)
職責:為市政建設管理提供技術服務。
建築安全服務中心(正科級事業單位)
職責:為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服務。
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正科級事業單位)
職責:為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建築工程設計質量監督管理站(正科級事業單位)
職責:負責對全區房屋建築、市政設施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檔案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