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區農貿市場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是碧江區為推動我區農貿市場建設步伐,進一步改善和提升農貿市場購物環境和管理水平,確保農副產品市場供應和人民民眾消費安全而制定的方案。
碧江區農貿市場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為推動我區農貿市場建設步伐,進一步改善和提升農貿市場購物環境和管理水平,確保農副產品市場供應和人民民眾消費安全,根據《銅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銅仁市農貿市場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銅府辦發電〔2016〕90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農貿市場建設按照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建設,立足實際,著眼發展,設施配套,與城市化建設水平相適應的原則,按照商務部《農貿市場建設規範》和《標準化菜市場設定與管理規範》等系列標準建設。根據市政府下達我區的建設任務,2016年我區擬新建或升級改造農貿市場4個,原則上在城區街道實施。
二、實施步驟
標準化農貿市場建設任務在本年度內完成,分前期準備、組織實施、迎接考核三個階段。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6年4月)。主要開展制定工作方案,宣傳發動工作。各街道根據轄區實際情況,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申報升級改造的農貿市場名單,報區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工業和商務局市場運行建設科),待領導小組討論研究後確定升級改造農貿市場名單。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6年5月至11月)。擬升級改造農貿市場名單經研究確定後,各職能部門及所在街道根據各自工作職責,相互配合,積極開展相關工作,全面啟動農貿市場建設,並將工作開展中產生的檔案資料、前後對比圖片等收集成冊報區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區政府督查室和區創建辦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跟蹤督查。
(三)迎接考核階段(2016年12月)。主要開展工作總結,項目驗收,檔案資料歸檔立卷等工作。由區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領導小組組成項目驗收工作組,逐一驗收升級改造的農貿市場。驗收結果及時報送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做好迎檢準備工作。
三、職責分工
農貿市場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各級各部門要全力配合,加強協調,形成合力,確保建設工程有序推進。
(一)區創建辦:負責督促各職能部門和街道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統籌協調農貿市場的建設選址、布點規劃、項目落地、檢查驗收和協調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等工作。
(二)區工業和商務局:負責起草《碧江區農貿市場建設方案》,制定農貿市場建設標準,根據擬改造升級農貿市場實際情況,提出升級改造建設的具體內容。負責承擔區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區市場監管局:對規劃確定的市場變更用途的,協助相關部門及時辦理相關許可的變更手續;負責指導市場建立可追溯的消費維權通道;培育打造誠信示範市場;督促市場開辦者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維護合法經營秩序,嚴厲打擊違法違章行為,構建公平有序的市場經營環境。負責市場貿易結算計量器具的監督管理,協同市場主體在市場內推廣自助式公平秤,實行統一配量、統一定期檢定、統一輪換。做好可追溯電子秤的推廣套用工作。會同區工業和商務局確定農貿市場改造建設內容。
(四)區住建局:負責根據區工業和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確定的農貿市場改造內容,牽頭完成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建設項目的報批手續,負責組織施工方案設計和項目造價預算,並組織工程實施。
(五)區發改局:負責農貿市場建設項目立項和政策性資金爭取等工作。
(六)區農牧科技局:負責組織區內農業龍頭企業、農產品銷售大戶與區內外肉菜生產大縣對接聯繫,做好農超對接、產銷對接;指導農超、農貿對接生產企業做好蔬菜農殘檢測,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工作;加強農產品種植、養殖基地建設。
(七)區財政局:負責財政扶持政策研究與落實,扶持專項資金的調度、監督管理等工作,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
(八)區規劃分局:協調配合相關部門編制專項規劃,負責對接項目的規劃審批工作,對項目實施是否符合規划進行監督。
(九)各街道、區城管分局:以街道為主,區城管分局配合,負責對擬建或者升級改造農貿市場內的經營戶的搬遷和安置過度工作,加強對建成的農貿市場周邊、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市公共空間開展違章經營活動的整治工作。
(十)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提出食品經營攤位或(門店)的建設相關技術要求及食品安全經營規範標準;對於現場加工銷售食品等經營業態的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進行設定和布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農貿市場建設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為加強對農貿市場建設工作的領導,成立農貿市場建設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副區長鬍志勇同志任組長,區工業和商務局局長徐景華、區政府辦副主任楊文靜、區創建辦主任劉勝祥任副組長,區發改局、區農牧科技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規劃分局、區國土分局、區城管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工業和商務局,區工業和商務局副局長盧以敏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其他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緊密配合,加強指導服務,簡化審批手續,確保農貿市場建設工程順利推進。
(二)資金扶持保障。根據市政府要求,農貿市場建設資金由區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進行配套解決。
(三)加大督查力度。區政府督查室將會同區創建辦定期對各部門在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區工業和商務局負責跟蹤農貿市場建設進度,及時向區政府和市農貿市場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及成效,全力爭取市政府“以補代獎”獎勵資金。對重視不夠,行動遲緩、未按時完成農貿市場建設工作任務的部門,要進行通報批評。
(四)強化宣傳引導。廣泛宣傳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的重要意義,宣傳各項政策舉措,提高對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的積極性,爭取社會各界對農貿市場建設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