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債權人是指在破產宣告前已成立並且在破產程式中享有要求破產人履行債務請求權的人。[1]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破產債權人
- 外文名:The bankruptcy creditors
- 分類:因契約而產生的債權人等
- 權利:有權從破產財產中得到應占的份額
破產債權人是指在破產宣告前已成立並且在破產程式中享有要求破產人履行債務請求權的人。[1]
破產債權人是指在破產宣告前已成立並且在破產程式中享有要求破產人履行債務請求權的人。[1]...
破產債權人說,是指關於撤銷權權利主體性質的一種學說。認為撤銷權的權利主體為破產債權人,因其是為維護破產債權人利益而設立的。破產債權人是破產人無效民事行為的...
破產,是指債務人因不能償債或者資不抵債時,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訴請法院宣告破產並依破產程式償還債務的一種法律制度。狹義的破產制度僅指破產清算制度,廣義的破產...
債權人會議是由所有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組成,以保障債權人共同利益為目的,為實現債權人的破產程式參與權,討論決定有關破產事宜,表達債權人意志,協調債權人行為的...
為規範企業破產程式,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
破產債權,是指在破產宣告前成立的,對破產人發生的,依法申報確認並得由破產財產中獲得公平清償的財產請求權。破產債權具有以下特徵:(1)基於破產宣告前的原因成立,這...
債權人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人和供應商。他們或者給予了公司貸款,或者為公司提供了存貨物資和設備。作為債權人,他們最關心的莫過於是否能及時獲取貸款本息和收到...
第九條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權提出異議,人民法院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告知債權人先行提起民事訴訟。破產申請不予受理。 第十條人民法院收到破產申...
破產管理人是指破產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揮和監督之下全面接管破產財產並負責對其進行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的專門機構。在我國現行立法中又被稱為“破產清算...
破產宣告,是指法院依據當事人的申請或法定職權裁定宣布債務人破產以清償債務的訴訟程式。破產宣告裁定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作出破產宣告的同時,法院應選任破產管理人,...
破產申請,是指由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債務人破產以清償債務的訴訟請求。從各國破產法看,享有破產申請權的通常包括債權人、債務人和準債務人即法人...
債權人自治是指全體債權人通過債權人會議,對破產程式進行中涉及債權人利益的各重大事項做出決定,並監督破產財產管理和分配的一系列權利,以及保障這些權利實現的有關...
《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破產...
破產債務人是指因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而被宣告破產的人。破產債務人是承擔破產債務責任的自然人和法人...
破產清償順序,是指法律規定的對不同性質破產債權在分配時的先後次序。中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37條規定的破產清償順序為:(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破產法》第四十條 債權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前對債務人負有債務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張抵銷。根據這一規定,債權人在破產宣告前對破產人負有債務的,無論是否已到清償...
破產和解,是指債務人在出現破產原因時,與債權人會議就債務清償達成協定,經法院審査認可後中止破產程式,避免破產清算的法律制度。和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於避免破產發生,...
破產程式是指對資不抵債的企業進行破產處理的司法程式。法院審理破產案件的程式。在西方和其他一些國家中,債務人既不能以其現有財產清償全部債務,又不能達成和解...
債權人委員會是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期間的臨時組織。按照2 0 0 6年8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債權人...
公司破產(gōng sī pò chǎn),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無力繼續經營,由法院宣告停止營業,進行債權債務清理的狀態。中國公司法規定,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由法院...
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債權人提出的企業破產案件後,應當通知債務人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有關會計報表、債權債務清冊、企業資產清冊以及人民法院認為應當提交的資料...
破產案件是指通過司法程式處理的無力償債事件。三種破產程式均為獨立破產程式,均可直接啟動,即債務人可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破產清算申請,債權人可提出對債務人...
破產程式終結是指引起破產程式終結的法律事實。由於債務人自身情況、破產財產的狀況和破產預防程式的法律構造的不同,各國破產立法關於破產程式終結原因的規定也有所不...